丐帮几位挨个对了对眼神,这瘦弱的可怜虫竟还有几分骨气,可同为叫花子,骨气是什么?骨气有什么用?是能当饭吃还是能当酒喝?骨气这种东西简直就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大块头皱了皱眉头,喝道:“打!”
几个丐帮立即拳打脚踢,你来我往,十分酣畅。
可怜虫只抱成一团缩在墙角任凭拳脚交加,毫无还手抵抗的意思,八成也是无力还击吧。
拳打脚踢了好一会,看着这几位丐帮大汉也踢累了,可怜虫就这么一直抱着身子挨揍,不喊疼也不求饶。
对面的小二站在观日阁门口目睹这一切,心里唏嘘得很,这年头的叫花子还这么有个性。
一边的媳妇都不忍看了,连推了小二几下,道:“快让他们别打了,这也是个可怜的,他愿在那墙脚坐着就由得他去吧,这么一顿打,可不得折了半条命去,相公快去劝劝吧。”
小二自认遇人无数,这般忍气吞声的倒还是第一次见着,即便被群殴确实有点惨不忍睹,但那叫花子不卑不亢的态度倒也不觉得特别惨,与其说可怜,更是叫人疼惜。虽然丐帮有如地头蛇,并不是好惹的,但挨这媳妇的催促和自己的良心,也只得硬着头皮走了上去,客客气气道:“几位大哥,不过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瘦弱之人,也是无处可去,随他去吧,这么个打法可别出了人命来。”说着递上了一把碎银子。
领头的道:“我们可是在帮你清理门前,这家伙赖在你们观日阁门口,你也愿意?”
小二瞄了眼可怜虫,他依旧无动于衷地缩在墙边,道:“几位大哥,我这观日阁也算旅游胜地,容他一个不碍事的,回头若传出去咱们为了自己生意这般驱逐殴打,以多欺少,怕也是不妥,不如就算了。”
丐帮几位又互通了眼色,毕竟若闹出人命了谁也落不着好。
小二见几位丐帮意志不坚,赶忙邀大家进店喝粥吃茶,好一通哄,这才平了此事。
待到傍晚,丐帮几位吃饱喝足混了顿大餐,各个挺着肚皮出了观日阁,小二这才端着碗粥来到街对面的墙角,端端正正地将粥放在可怜虫面前,道:“你也一天没吃了,吃点吧。”
可怜虫依旧低着头,乱七八糟的衣服和头发将自己盖住,连脸都看不真切。
小二想着天下还有这么有骨气的叫花子,真是少见,既然这般铁骨铮铮,怎会沦落成叫花子,难道是流年不利家中有变,于是换了个舒服的姿势蹲着,道:“也不知你是哪来的,我看你好端端的一个人无处可去,不如来我店里帮忙,也算有个地方住,还能攒点钱。”
小二觉得自己真是良心发泄,他在世二十几载,宁愿一个人起早贪黑地忙活,也没想过找帮手,遇到的叫花子又不是只有这一个,为什么就愿意收他做帮手呢,也许是被他不卑不亢的态度触动了,也许这就是天意。
但这可怜虫很不识相,对于小二的盛情完全当耳边风,小二给的粥也是碰都不碰一下,待到太阳落到一个角度,径自站起身走开了。
小二仍蹲在边上,看着可怜虫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清高,眼里满是不可思议的挫败感,莫不是他提供的工作不够诱人,亦或是这可怜虫是个聋子压根儿没听见他说的话?而就在可怜虫站起身的那一瞬,小二好像看到长发遮盖下一双清冷透彻的眼睛,渗着幽幽的红光,那双眼睛看起来人畜无害却又暗含寒光,明明是乌黑的眼眸怎么好像飘过一缕红晕,难道是夕阳映照下看花了眼?
小二不禁揉了揉眼睛,站起身,走回了观日阁。
一进门,媳妇就问:“你在那蹲了那许久,聊了什么?那人是何来历?”
小二抬着眼想了半晌,还真是什么也没问出来,道:“我想留他当个帮手,被拒了。”
媳妇也有点不明所以,难道那可怜虫竟宁愿做个被人打的叫花子?
之后,可怜虫照常晨来昏走,风雨无阻,且从不与旁人言语。小二和媳妇天天都见他如此准时准点,时日久了也习以为常,并每日中午都给他端一碗白粥,但他从不接受,更不享用,倒是便宜了周围的流浪猫狗,以至于这街角总是凝聚着阿猫阿狗,挤在一块儿呜呜泱泱,惹得小孩也时常跑来逗弄,本就热闹的街角如今是更热闹了,别成一番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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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府进了新夫人,自然事事仅仅有条,多了个闲内助,金大少越发春风满面喜上眉梢,连眼神都温和起来,面瘫脸也不治而愈了。
相对地,金二少日日见着大哥大嫂浓情蜜意举案齐眉,别提心里多落寞。想当初,他与小烨也算是好兄弟一对,要多快活有多快活,可后来小烨跑了,小烨变成了小夜,一切就不复往昔了,金二少只得顾影自怜,期期艾艾。久而久之,同样知晓小夜和小烨的观日阁小二,就首当其冲地成了金二少的诉苦对象。
这不,金二少又拖着副苦脸踏进了观日阁。小二识趣地毫不声张地将他迎了进来,一边上茶一边道:“最近也没见着,二少爷还是找些别的乐子,别太在意了。”
金二少一屁股坐下,没趣地端起茶杯左看看右看看,又放了下来,皱着眉头道:“你说她整天都在干什么,她那二哥不是死了好些年了。”言下之意,既然没人欺压,为何不出来玩乐逍遥。
小二也皱起眉头,沉思一会,道:“小的倒是听到些传闻……”
“什么传闻?快说来听听!”金二少两眼放光,他就知道这小二虽然足不出户地守着观日阁,但却遇人甚多,消息十分灵通。
“听说是云游四海去了。”小二掂量着这话的份量,他早猜出来小夜的身份,只是出于江湖经验装装无知罢了,但确是有人说小王姬出游四方,早已不知所踪了。
金二少瞪起丹凤眼,都快把小二瞪化了,半晌才道:“她出去玩了?去哪玩了?怎么不喊上兄弟我?”
小二尴尬地笑了笑,唉,一往情深的金二少呀,小夜那家伙心里压根儿没你,连你的贴身玉佩都不认得,亏她当年还是你跟前的红人,真是白红了一场,你也白抬举她一场。只好宽慰道:“都已经不知所踪了,怕是没人知道她去哪了。”
金二少再次端起茶杯,捏在手里很是不爽。小夜啊小夜,可真是个硬心肠,就算只是个人生过客,也不必这样干脆利落,两次进金府两次离开,头也不回,没有半分往日情义可言,她的心里究竟能装下什么,简直就像个没心肝的。
金二少经历几番失落伤心后,早就认清小夜了,可即便他能认清现实,但日日看着大哥大嫂的幸福美满,他也依旧希望能再见一次小夜,他也想要走出她的影子,他更想要问个清楚,想要把心中疑惑扫空,他究竟有什么不好,她想要的究竟又是什么?可小夜从来没给过他机会,她似乎根本无法理解金二少的苦处,她也完全不懂得将心比心,她不会为他做一点点考虑,当初真是猪油蒙了心,他们是怎么成了所谓的好朋友的。
金二少最终只得默默地叹了口气,人各有志,他也无力左右旁人,只感叹自己简直就是个大傻子,当年大哥劝得没错,他与她畅谈的人生只不过是他自己的人生罢了,他对她一无所知,也不敢多知,他们终究不是一路人,互为过客已是最好的结局。
可想到过去的种种,一起喝酒一起赌博,一起嬉笑怒骂畅谈人生,也许这样一个畅快的人再不会有了,到底还是白白浪费了一腔真心,但也十分怀念过去的快乐日子,只盼此生能再遇知己。
小夜啊小夜,这个没有真心的人竟然还能吃了人心,着实可恨了些。
金二少思索了许久,不经意间抬眼见着街对面的叫花子,抱着膝盖坐在一群慵懒的野猫野狗中,问道:“那叫花子是怎么回事,怎么每次来都在那?可真会挑地方。”
小二笑着摆摆手,道:“无妨无妨,又不妨碍我家生意。”
“正对着你门口,煞风景不是。”金二少啧啧几声,便扭过头不再看了。
小二日日都看着这可怜虫来了走,走了来,也不讨钱也不要饭,好像是在等什么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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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不了几年,小二也生了儿育了女,开了枝散了叶,观日阁作为旅游胜地,越发热闹了。外加金二少这个常客,观日阁简直名声大噪。一来二去,金二少与小二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隔三差五来喝酒八卦,逗娃玩耍。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二的眼角生出了鱼尾纹,金二少也续起了胡子,幼齿小儿逐渐长大能帮着料理看店。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个日日坐在街角的可怜虫,在乱七八糟的衣服包裹下,完全看不出岁月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