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你一起进宫去。”肖不修的出人意料,让我愣住了,这是什么情况?“今日还有一些事情要和皇上说,我今晚也就宿在宫中。你若有事情,可以让陈一陈二来找我。”
“啊?”我看着他,难道是想监工?怕我回了冷宫就去睡觉了,根本不搭理他这个案子。
“没有监视你的意思。我肖不修还不至于要盯着你干活吧?”他皱着眉头,一脸的不耐烦。“本都督办事,还不需要向你汇报吧?”
“是是是,我错了,我悔改。”我赶紧低下头,“我去拿件衣服,很快的。”这人简直了,喜怒无常,难以捉摸。明明是让我办事,却又不信任我。我小跑着回屋里拿了厂服,又翻了一双轻便的布鞋,天气热了,脚都容易出汗,我懒得穿袜子的时候,都套一双布鞋。这习惯似乎很小的时候就有,在隅月庵也不例外。静心师傅还说我是赤脚大仙转世,“女孩子不可以露脚的,不合规矩。”
“那不行啊,太热了,脚会流汗的,然后袜子都臭了。”
“这样穿,布鞋也会臭啊。”
“刷鞋。”我的回答让静心师傅气不打一出来,死活不同意。但是,我就是要这样,时间久了,她也就睁一眼闭一眼了。
“也不知道你这毛病跟谁学的,这都是野汉子才会这样。”
“野汉子是什么?”我当年也真是童言无忌,“静心师傅的相好么?咋没见过?”
一顿毒打呀,让我对于野汉子和布鞋这件事情记忆犹新。所以我每次夏天穿上布鞋,都会嘿嘿笑一阵子,像个傻子。肖不修看着坐在马车里依然傻笑的我,居然忍不住好奇地问道:“什么事情这么好笑?”
“没事没事,吃多了,有点撑的。”我岂能告诉他野汉子的梗,我必须忍住。
肖不修没再说话,从掀开的马车车帘向外望出去,已经是落霞的最后时刻,昏暗笼罩了大地,还剩下一抹残红在天边。我坐在里面,只能看到肖不修黑影轮廓,高挺的鼻梁,抿起来的唇,这一刻的他显得很平静,似乎在放空自己。
我居然对他产生了一种“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距离感。的确,有时候在他身上出现的疏离感令人感到很薄凉,可是又忍不住想靠近他,给他一点点温暖。但是只要靠近,又会被他浑身的长刺扎得浑身是血。
保持距离,就不会受伤害。
谁告诉我的?我不记得了。但是,我真的想抱抱他,哪怕只有一瞬间。
最好的办法就是装睡,然后靠在他的身上,然后抱抱他。我可是行动派,直接开始了整套行动,但是就在抱住的那一瞬间,他冷冰冰地说:“肖小七,你是猪么?吃饱了就睡,还能干点什么?”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伤自尊了。我决定在我自己的小本本上给他记上军棍,攒多一点,然后找机会揍他一顿。
宫门口的禁军看到是肖不修进宫,都没有检查的意思,直接放行。我躺在马车里,尽量减少了自己的存在感,也想着不给肖不修添麻烦。他倒是很大方,依然开着窗,幸好没有人敢往他的马车里看。
“为什么陈志典可以在宫里留宿?他可算是外男。”我问肖不修,“难道你们不管管么?”
“那是皇上特批的。”
“皇上居然这么喜欢他?有点过了吧?”我的好奇心又起来了。
“也是爱才。陈志典这人虽然是书呆子,也有时候一根筋,但真的是有才华,写得一手好文章,并且也是经史子集过目不忘。皇上喜欢这样的人,更何况陈志典喜欢写话本,皇上也特别喜欢看……”
“你说什么?陈志典是写话本的?”
“他没和你说过?”肖不修看着我,有点不相信。
“和我说什么?他担心我再次告发他,我担心他弄死我。我们两个各种防备,怎么可能说这些?”
肖不修倒是笑了,说道:“也不是朋友,只是认识的人而已。何必认真呢?君子之交,保持距离感,对谁都很好。不要用情,不要用力,顺其自然。”
“这样啊?”我发现肖不修就是这样的处事原则,所以才会散发出这样强烈的距离感吧。“他写了些什么话本?”
“你自己问他吧。”肖不修倒是嘿嘿笑了,“反正皇上挺爱看的,你应该也都看过。这一点,有时间你倒是可以和皇上聊聊心得体会。”
“……”他居然透露出了皇上看话本子的事情,忽然让我觉得皇上也没有那么多光圈了。
肖不修把我送到了藏书阁,然后改换了四人乘的轿子去了皇上理政的地方。我站在藏书阁门口,看着黑影重重的五层楼,忽然觉得有点吓人。虽然也点燃了烛火,但这里没有人,陈志典应该也不在,我一个人上去么?
有人提着纸灯笼慢慢走了过来,身量很高,也很魁梧,就是走路很慢,还有点瘸。“常叔!”我惊喜地叫了起来,好久没有看到他了。自从我出了冷宫,跑到南厂做事,几次再来藏书阁都没有看到他,没想到此时此刻又看到他了。
常叔的大名我完全不知道,只知道他是藏书阁的守卫太监,很久以前是个英武的侍卫,后来因为一场大火毁了容颜和一条腿,皇上怜惜他,想给他一笔钱回乡养老度过余生。但是,他说还是想待在皇上身边,守护着皇宫。皇上想了想,就让他来藏书阁看护这些书本,“书中自有黄金屋,你这可是替朕看守万万万两黄金,很是重要的。”
常叔也很认真地答应了,据说还自宫做了太监,这样好能够在宫内住下来。所以说啊,这里连藏书阁的人都不是一般的太监,都够狠,有故事,谁都不能得罪。
我在冷宫刚住下的时候,腿被肖不修打瘸了,每天躺着难受,就让玉嬷嬷扶着我来藏书阁看书。这里只有常叔一人,一开始一脸的伤疤,还凶巴巴地不让我进去。我隔天再过来的时候,就自己慢慢走了来,然后坐在藏书阁门口,也不进去。常叔打扫完藏书阁的卫生后,看我还不走,还躺在地上晒太阳。八成也是起了恻隐之心,就用他有点嘶哑的声音问我:“你到底是谁?干嘛待在这里?”
“我是住在隔壁冷宫的李小满,好无聊啊,就想来这里看看书。”我晒着太阳的时候,表情应该很好看。常叔一直看着我,目不转睛,仿佛我脸上有花。
“谁把你的腿打坏的?”他问。
“肖不修,那个特别好看的南厂都督,大太监。”
“为什么?”
“不知道。大概是看我不顺眼吧。”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肖不修也许是觉得我不尊重他,给我点颜色看看。然后,没掌握好力度,没想到我身体弱,直接瘸了。
“你没想过报仇?”常叔的伤疤是经过火舌吻过的,所以看起来疙疙瘩瘩,还有地方翻红,有点可怖。特别是配合上这么一句话,搞得我有点发愣。
“咋报仇?人家武功高强,我啥都不会啊。”
“我教你武功好不好?”
“不好!”
“为什么?”
“我很懒。”常叔应该是被我这句话气坏了,半天都没说出话来。我只好拿出了我的杀手锏,从怀里掏出了一块香喷喷的酱肘子,递给他,然后笑嘻嘻地说:“我不喜欢打打杀杀的,那些都是男人干的,我只希望找个地方看看书,平躺晒太阳,多开心呀。人活一世,有人这样,有人那样,选择不一样嘛。”
“你就甘心忍了?”常叔接过了酱肘子,他在宫里肯定也没啥好吃的,特别是在藏书阁就他一个人的情况下,八成连吃饭都没有人送过来,所以他看起来还有点削瘦。
“忍吧忍吧,不忍能怎么样?都已经瘸了,先养好再说呗。”我有点烦躁,干嘛老问这些,我忍一忍就走了,谁稀罕在这里待着。
“你这孩子,真是没出息。”常叔长叹了一声,打开了藏书阁的大门,“进来吧,多看看书也是好事,省得那么笨,以后被欺负了都不知道。”不知道为什么,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感觉特别熟悉,好像从前也有人这样说过。
不过,不管怎么说,我算是进了藏书阁的大门,开始大大方方地随便看书。一开始,我还是隔三差五的过来,然后给常叔带一些好吃的,后来就天天都来。常叔看我的腿脚不方便,还把自己的拐杖给我用。我们两倒是相辅相成,都是瘸了腿的人。
有一天他忽然问我:“你不怕我这张丑脸么?很多人都不愿意看到我。”
“怕呀。”我让玉嬷嬷偷偷买了一些陈梅酒带进宫里,我给常叔带了过来,还让常叔自己去搞了一点冰块,放在酒杯里喝,滋味非常好。我就用筷子尝了尝,他说女孩子不许喝酒。“但是,外表就像肖不修那样好看的人,又不能和我坐一起吃肉,也没意思呀。只要能够和我一起说话吃饭的人,就可以了,管他好不好看呢。”
“就这样?”
“那我好看么?”我反问他。
“再长大一点,应该会好看的。”常叔又认真地看了看我的脸。
“那你看嘛,你这不也是说我长得丑么?所以呢,咱们两个都这么丑,就正好一起吃饭了。”我笑嘻嘻地说着,还用自己的茶杯碰了碰他的酒杯,“我是看人心的,你对我好,我自然就对你好。若有一天你对我不好了,也许我还会对你好的,因为你曾经对我很好呀。”
常叔很久都没有说话,但是他用行动表达了他对我的好。只要我去看书,他就给我准备好热茶和垫子,甚至是外衣,让我在藏书阁里有吃有喝,又暖和,甚至还有个干净的地铺,可以躺一躺。所以说,我在冷宫最初那些难熬的日子,都是常叔陪着过来的。后来,有时候我懒到想看什么书的时候,就让常叔拖着瘸腿帮我去找,美其名曰让他运动一下,有益身体健康。
其实,我的腿也是他治好了一大半。他在藏书阁里也看书,看了不少医术,就拿我当试验品,弄了各种膏药,针灸什么的。我们也算是忘年交吧,至少是很谈得来的朋友。
所以,再次看到他,我高兴得一把抱住他,巴不得挂在他的身上不下来。常叔任由我这么挂在他身上,也笑呵呵地拍着我的背,像抱着自己的小孩子一样。“你去哪里了?很久没有来过了吧?”
“不是呀,应该是我问您去哪里了?上次陈志典的案子闹得凶的时候,也没有看到您呀。我还以为皇上把您赶出去了呢?”
“我回了一趟老家。我每年都会回去转转的,一走就是大半年。去年没走,还不是因为你赖在我这里吃吃喝喝的,我只好伺候你呀。”常叔一脸的开心,脸上的伤疤都舒展开了。
“哪里是我赖在这里,分明是您舍不得我每天带过来的好吃的,觉得自己要是出宫了,就没有人送吃的了,所以才没走的。”我越发抱得紧了。
“赶紧下来,都是大姑娘了,不是小孩子了。”常叔说道,还是扒拉我。我还是舍不得下来,他身上也有好闻的茉莉花香,和肖不修不是同款,更有一点书香的味道。“为什么您和肖不修用的都是茉莉花香,我之前都没有发现。”
“我一直用这个熏香呀,你忘记啦。”常叔终于成功地把我弄了下来,拉着我的手往藏书阁里走。他依然还是瘸的,走路很慢。“藏书阁特制的熏香就是这个味道的。”
“对对,我忘记了,我以为藏书阁就是这个味道呢。其实是特制了香味,掩盖住了书和纸发霉变质的味道。”我走了进来,才忽然反应过来。白天和陈志典喝的也是茉莉花茶,所以都没往这方面想。“陈志典大人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