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一场秋雨无声无息的降下天幕,洗凉了暖秋,洗凉了宫墙,也洗凉了深宫里静寂的夜。
一觉醒来,林俏俏鼻塞了,闷的头疼脑热,连眼睛都懒得睁。
云袖赶紧熬了药给她喝下,又找了几片老姜碾碎用蜂蜜拌了抹在她的耳根和太阳穴,就这样昏沉沉的躲在被子里又睡了一觉,再醒来的时候果然舒服多了,就是口干舌燥的。
“云袖。”她嘶哑着声音唤了一句。
见没人理她,她只好披上衣服往外间走,刚坐下,还没等把水送到嘴边,就听到门外几个小宫女叽叽喳喳的聊天。
“听说皇上也病了,一早石公公就去请了御医,说是着凉了,这可把贵妃娘娘气的不轻,摔了个上品的琉璃杯呢。”
“你听错了吧,皇上生病贵妃娘娘为何会气的不轻?”
“你傻呀,皇上病了,咱们昭仪也病了,还都是着凉,你说呢?而且你没听说吗?昨晚在迎宾台,皇上还特意给咱们昭仪送了红参驱寒,两个人头发都没擦干呢,你说贵妃娘娘气不气?”
“哦,我知道了,皇上跟咱们昭仪……”
“你们几个不好好干活在这儿瞎嘀咕什么呢,路上的积水都扫好了?昭仪在休息,齐妃娘娘在默礼,你们这样背后议论主子不怕掉脑袋吗?”
“是是是,云袖姐姐莫怪,我们这就去干活。”
云袖没好气的看了她们一眼,腾出一只手推门,另一只手拎着个小木桶,大步走了进去。
见林俏俏正端坐着喝水,连忙走上去说:“娘娘怎么起来了,奴婢已经把药包热好了,这就帮娘娘敷上。”
林俏俏一口水没来得及咽下去,赶紧呜咽着摇头。
用力咽了咽,她这才开口道:“我好的差不多了,不用敷药了,弄的一身药味,难闻死了。”
云袖不由得用力睁了睁眼睛:“娘娘,御医说了,伤筋动骨一百天呢,这才敷几天啊您就叫苦了,万一落下病根怎么办?”
“什么病根,我这身强体壮的,听御医胡说八道。拿走拿走,再不拿走信不信我把这些腰包都绑你腰上?”
云袖还真信她敢这么做,又拗不过她,只好让人先把木桶扯了下去。
林俏俏嫌弃的抡起袖子挥了挥,望向门外略显阴沉的天空。
虽然不下雨了,但空气潮湿的很,再加上她感冒了,便觉得浑身湿冷湿冷的。
这个时候,最好是躺在暖和和的被窝里头,吃着糖糕,喝着热茶,再让云袖唱个小曲儿,那真叫个惬意。
然而,她还有正事要做。
看着手心上差一格就能满两圈的命轮,只觉得一股热血从心尖直冲脑门,兴奋激动之气溢于言表,竟硬生生的给她逼出一脑门子汗来。
猛然放下手里的水杯,林俏俏“腾”一下站了起来,冷不丁的吓了云袖一跳。
“娘娘,怎么了?”
“没什么,不过是睡的全身僵硬,想出去走走,透透气。”
看着她目光如炬,嘴角勾勒着的狡黠,云袖才不信呢。
颇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云袖摇了摇头,不由得一副语重心长,一边收势着桌子上的杯壶,一边说:
“娘娘,您都病了,得好生休息才是。再说宋贵妃正盯着咱们来福宫呢,您就消停几日,等风头过了再……”
不经意一抬头,跟前哪里还有人啊。
“娘娘,娘娘?”云袖赶忙追出宫门去。
站在路沿左右打望,她郁闷的脑门都紧了,这哪里还有她家主子的影子,早就不知跑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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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俏俏拿着她的小本子一路从来福宫走出去,一边抽着鼻子,一边写写画画,默默的嘀咕。
敬先宫……算了,那秦才人跟何才人现在见了她就跟老鼠见猫似得,恨不得遁地。
就连昨天在迎宾台,这两个人只要一听到她的声音就吓出一哆嗦,连忙向后躲去,生怕招惹上她。
这就没意思了。
不过敬先宫里现在倒是多了个李青柳,可她已经降位成了才人,基础值也降低了。
而且,这李青柳到底是宋善玉的人,她昨天把宋善玉气成那样,所以,以防万一,还是谨慎行事,暂时不要去招惹宋善玉周边的人,静观其变,找别人玩玩。
就比如……
林俏俏站在永信宫半掩的宫门前,桀然一笑。
陈云韶,那位在御花园里开垦种菜的陈昭仪,后宫里绝对可以称得上独树一帜的奇葩,爱做菜胜过爱皇上,自誉为女神厨,父亲是已故的前名噪一时的御厨大总管,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说她做的菜难吃。
可以说她丑,可以说她老,但绝对不能说她的菜不好吃。
就她了。
林俏俏把手里的小本子用力一合,不慌不忙的塞进了怀里,继而抬手一抹鼻子,大摇大摆的走了上去。
然而不等她叫门,半掩的门缝里传来了一阵着实有些古怪的声响。
有脚步声,有呵骂声,有叫嚣声,有惊呼声,最诡异的是,居然还有鸡叫。
什么情况?
林俏俏不禁好奇的一皱眉头,小心翼翼的推开永信宫的大门,伸头一瞧。
只见一只身披彩羽的大公鸡,被一个穿着黄色短衫,卷着袖子,手拿菜刀的女子追的满宫跑。
那大公鸡本该是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竟被她吓的惊慌失措一路尖叫着满院子跑。
宫人们有些不知所措害怕的不敢上前,有的则是帮忙追。
一地鸡毛。
林俏俏不免多看了她一眼,还真是个奇葩,自己在这宫里也算是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了,一个比一个端持,但还是第一次见像她这样没有架子的妃嫔。
“陈云韶!这红凤可是皇上特意让人从西域给本宫带回来的,你若是敢吃了它,本宫……本宫砸了你的破锅!”
忽然,一声带着哭腔的叱骂传来。
即使带着怒气,声音也是那种软糯娇柔的酥,便是那种江南女子的温婉。
林俏俏转眼瞧去。
廊沿下,一个身着粉衫,面色有些病态的苍白,且娇小美艳的女子正焦急的拧着手里的帕子,紧盯着那只逃命的大公鸡,急的脸色愈发的白了。
是容妃,容欣柔。
她身体不太好,且十分喜欢小动物,就在宫里养了各种各样的小宠物。
跟陈云韶一样,爱宠物胜过爱皇上。
也不知道是谁想的,居然让这两个人住在了一起。
一个是想尽一切办法的不让自己的宠物沦为盘中餐,一个是绞尽脑汁的怎么把那些飞鱼走兽做成菜,简直就是水火不容嘛。
呵,她倒是能想到一个人来。
能干出这样没有人性的事来,估计也只有拿恶趣味当饭吃的明承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