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人……”于彦昭都结巴了,“大人愿意收,收下犬子?”
柳淳板起面孔,不就是于谦吗,一个小奶娃娃,有自己在,八成土木堡是不会发生的,也就是说,根本没有于谦表演的舞台,用不着把他当回事的。
所以柳淳很不客气道:“我的门人弟子不在少数,但能学到什么程度,还要看他自己。”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这个理于彦昭懂得,但他信心满满,根本没在乎柳淳说什么,只要这位愿意收下儿子就够了,因为他有十足把握,任何人都会喜欢他的宝贝儿子的。
就这样,确定了使团的正副使者人选。接下来就是皇家银行方面,几次跟哈烈国谈丝绸贸易的事情。
经过七次谈判,双方终于敲定了丝绸的价格,每匹上等丝绸,十一两五钱,比起预计的十两还要多了一两五。
可别小看这点钱,要知道总数可是一百万匹,多出来的钱,已经相当可观了。
这笔贸易由皇家银行牵头,再度回到了洪武朝的状态。
由于数额巨大,皇家银行会向所有丝绸作坊公开招标采购。
这个价钱会比市面价格高两成。
但是有前提,就是丝绸质量必须过关,而且要按时上交,不能完成任务,就会受到罚款。轻则倾家荡产,重者砍头流放,要知道皇家银行的背后,可是咱永乐大帝呢!
之所以能卖一个好价钱,跟沙哈鲁的关系非常大。
这家伙死里逃生之后,哲朴在谈判的时候,他晃晃荡荡去了,直接就开口了,“大明救了我的命,还有什么好争的,难道我就那么不值钱吗?”
哲朴狂翻白眼,摊上这么个货儿,他也是无奈。
双方的谈判草草结束,基本上大明开出的条件,照单全收了。
“殿下,老臣没法向大汗交代的。”哲朴苦着老脸。
沙哈鲁微微一笑,他斜着哲朴道:“你是很难干的人,可你也是个很笨的人。你丝毫不知道,我们到大明是来做什么的。”
哲朴咽了口吐沫,艰难道:“请殿下明示。”
沙哈鲁认真道:“大明是一个很辽阔的帝国,和我们一样。但是,不相同的是他们的天子,能把权力深入到每一个角落。可我的父亲,除了自己统帅的部落之外,其余疆土,都要仰赖地方的部落支持。那些人都是一群毒蛇蝎子。当我们强大的时候,就会服从我们的命令。可一旦我们衰落了,他们就会用毒针毒牙,毫不犹豫刺入我们的体内!”
沙哈鲁晃着肥硕的身躯,眼神之中闪烁着跟体型完全不匹配的智慧光芒,他语重心长道:“在我们的疆域上,诞生过无数的帝国,他们一度非常强盛,可这些帝国都像是天上的流星,来匆匆,去匆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唯有我们脚下的这块土地,即便成吉思汗的子孙曾经征服过他们,但是依旧被他们赶走了。”
“这里的百姓在土地上几千年生生不息,越来越繁盛……难道这不是我们该学习的吗?”
哲朴挠着头,他当然知道大明的强大,也知道大明的底蕴深厚,但是向大明学习,这有点超出他的理解了。
“殿下,老奴觉得大明跟我们不一样,还是……”
“我不要你觉得!”沙哈鲁怒气冲冲,“你觉得不管用,我要我觉得!”这位晃着一身的肥肉,大声咆哮,“我需要东方的智慧,需要大明的典章制度,需要这里的商品财富。只有这些,才能帮助我击败三位哥哥,成为父汗的继承者!”
沙哈鲁背着手,四十五度角,凝望天空,感慨颇深道:“你知道么?我是父汗的第四子,而大明的皇帝也是第四子,他经过了艰苦的战斗,打败了侄子,夺取了皇位。而我,死里逃生,我也有天命!”
“天命!我太喜欢这个词儿了!天命在我,我就是天命!”
这家伙流着口水,笑得跟个二傻子似的。
哲朴很晕,他觉得死里逃生之后,殿下的脑筋不正常了,完全变了一个人。可沙哈鲁根本不在乎哲朴的想法,坚持我行我素。这货在身体康复之后,特意订做了丝绸的儒衫,把发型换成了大明的样式,带着六合平定巾,手里拿着一把象牙的扇子,腰上还配着玉佩,走起路来,甚至学会了一步三摇。
只不过这家伙再怎么学,就凭着一张大黑脸,满脸的络腮胡,违和感简直爆棚。
沙哈鲁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他四处逛荡,去集市,去酒馆茶楼,四处乱窜,偶尔还去礼部,去鸿胪寺,跟官员攀谈,问一大堆弱智到了极点的问题。
即便被嘲笑,他也浑不在意,偶尔这家伙还跑去栖霞寺,他没有进去,只是在外面看着……想了许久,他才返回。
在游历了一个多月之后,沙哈鲁向他的翻译于彦昭提出了要求。
“我想见见少傅大人。”
于彦昭表示会想办法。
“大人,我看沙哈鲁是故意装傻充愣,此人的心思深沉,绝不可小觑。”于彦昭向柳淳汇报自己的观察结果。
而柳淳却笑道:“你跟我这么说,可礼部那边却送来了消息,说沙哈鲁是个白痴,废物,不值一提。”
于彦昭吓了一跳,他现在还没什么正式官职,通常都是官大学问大,要是让礼部知道自己的话,惹恼了他们,没有自己的好果子吃。
京城的神仙太多了,随便谁都能碾死自己!
“大人,许是下官胡思乱想,沙哈鲁的确是个饭桶。”
“呸!”柳淳冷哼了一声,“如果沙哈鲁真的愚蠢,帖木儿就不会把他派到大明了。一代枭雄之子,就算比他爹差了很多,但也不会是个废物。反倒是礼部的那帮人,他们食古不化,自高自大,才是白痴废物呢!”
以柳淳现在的身份,只要不骂朱棣,不会有什么后果的,当然了,就算私下里骂了朱棣,最多也就是被勒索敲诈而已。
“于彦昭,你的性格我非常不喜欢。你这个人,太油滑,太圆润,偏偏你又很有才华。如果给你机会,你多半会成为李林甫,秦桧一般的人物。”
其实最恰当的类比是严嵩,有才华,也知道是非对错,可就是心志不坚,遇到了压力,十分容易转弯,总想着谁都不得罪,总想着走捷径,很可能,就会走歪了……
听到柳淳的评价,于彦昭直接跪了,别说他了,换成谁也受不了啊!
“大人饶命啊,饶命啊!小的,小的忠心耿耿,小的……”他要吓坏了按照柳淳的意思,不会是要砍了自己吧!
“行了!没什么了不起的。”柳淳哼道:“跟你一样的人,朝廷里多了去了,他们之中许多人还不如你有才华,会做事情呢!”
“我是提醒你,这次出海,你是代表大明,代表皇上。你要记住,你背后是百万雄兵,是几千万百姓。做事要灵活,但是也要有魄力!要懂得亮剑,别让那些蛮夷小瞧了大明。告诉你,里子我们要,面子也不能丢!实在不行,就打他丫的!”
“对了,还有一点,就是于谦已经是我的门人了,你的那套处世哲学,对他未必管用,你要注意,免得把孩子带坏了。行了,你可以下去了,回头我会见见沙哈鲁的。”
于彦昭迷迷糊糊,从柳府出来,他必须好好理一理,才能弄清楚刚刚发生了什么?
首先,从柳淳的话里,他觉得这个人很像个流氓头子,全然没有当世半圣的心胸气度。要知道,国富论一出,虽然没有正式封圣,但是柳淳几乎成了学宗贤者,在民间有着无与伦比的威望。
如果把刚刚的话传出去,还不知道引起多大的波澜呢!
所以,绝对不能说出去!
其次……听起来柳大人真的很喜欢自己的儿子,还嘱咐自己,不要教坏了。
老天保佑,祖宗显灵!
总算给儿子找到了出路,于彦昭觉得就算现在死了,也能瞑目了。
他特意早早回家,还买了好些吃的东西,脸上跟到了春天似的。老母,妻子,儿子,都已经到了京城,他们租住在一个小院。
小小的于谦正在葡萄架下面,盯着一卷书稿。
这孩子特别清秀,五官精致,皮肤白嫩,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当他看书的时候,孩童的稚气,跟专注的神色,缭绕在小小的身躯之上,怎么形容呢?
就是那种一下子打动你的感觉,世上竟然会有这么可爱的孩子!
“谦儿!”
于彦昭情不自禁,把儿子抱了起来。
“别看书了,快来,爹给你买了好吃的,咱们家要发达了。”
老爹兴高采烈,于谦却是轻轻叹气,一副和少年人完全不同的愁容……
“怎么了,你不是去见柳大人了?他怎么说的?”
于谦让老爹把自己放下,然后从书里抽出一张纸条,敢情这孩子一直在盯着这个。
“父亲大人,先生说了,你可以不去海外的。”
“不去?”
于彦昭愣住了,他接过纸条,看了好半晌,上面只有一句话:征服海洋要有一颗强者之心!
于谦困惑地挠着头,“父亲,先生是什么意思,我怎么不明白?”
于彦昭看了看儿子,又看了看纸条,他情不自禁抱住了儿子,欣喜若狂道:“吾儿,你知不知道,柳大人看在你的面子上,可以不让爹去冒险了。吾儿,你太棒了。”
于谦眼睛瞪得大大的,小心翼翼道:“爹,那你还会去吗?”
于彦昭露出了大大的笑容,轻轻拍着儿子的头,“怎么能不去呢!爹爹不能给你丢脸啊!”于彦昭抱着儿子,轻声道:“咱们于家世代为官,到了爹爹这里,家道中落。爹爹把希望寄托在你的身上。现在爹爹想清楚了,爹爹不该这么残忍的。”
“爹爹也是七尺汉子,更应该扛起于家的门户,爹爹要做强者,要去征服海洋!爹爹要让那些蛮夷知道,上国威严!”于彦昭充满了感慨道:“吾儿,有朝一日,或许爹爹也能名流史册,成为一个让你骄傲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