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下车。”我望着窗外倒退的景色,并没有直接回答莫致朗的问题,只是转过脸去,朝他轻声说道。
莫致朗愣了愣,似是以为他的话惹怒了我,悄悄靠到另一边,瞅了我一眼,那样子简直比之前更为委屈。
我深呼一口气,十分之不理解地朝他问道:“你要带我去哪里?”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有些可笑。就在短暂的这么一天的今天,我连续上了三辆车,一辆是齐恩徳过来接我,带我去他公司的车。
一辆是我从齐恩徳公司离开后,坐着他吩咐好带我去薄砺辰公司的车。还有一辆,便是我离开薄叔叔公司后,莫致朗来接我的车。
说来也是巧,就在这些起承转合里,我就连续失去了两个好朋友。现在,是不是意味着,莫致朗也要被我就这么失去了......
我望了一眼莫致朗,只见他低声朝我幽幽说道:“带你去见你的那种狗狗......”
狗狗?他不提,我都差点忘了我在公安局门口捡到的那只白狗,没想到莫致朗把它接走了。看他的样子,似乎对那只狗也不熟悉,看来这只狗还真是偶然出现在我面前的。
我摇了摇头:“我不想见,你养着吧。”
就这么一天,我经历了太多大起大落。再者,三天之后,我就要去日苯了,我妈肯定是不给我养狗的,我去日苯也就根本没人照顾它,索性就放在莫致朗家里算了。
莫致朗有些诧异,张了张口,欲言又止。我见他想说又说不出口的样子,又重复了一遍刚刚的话:“让我下车吧。”
就把车停在这里,让我一个人静静,也许有些路,你只能送我到这里。我不想见那只狗,因为它让我看到了曾经卑微的那个我自己。
它撒着欢朝我跑过来,粘着我,睁着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蹭我,挨着我,却被我一脚给踢开了。那个样子,多么像曾经怎么样也要喜欢他的那个我自己。
莫致朗没有对我再说什么,脸上也没别的多余表情,只是淡淡对司机说了声:“停车。”
我拉开车门,莫致朗跑去车厢后面给我拿出一对拐杖。我朝他摆了摆手,示意我现在不用那玩意也能走路,只是走的慢了些罢了。
“你回去吧,我待会自己打车回去就好。”我抬起头,对上莫致朗捉摸不清的神色,若无其事地说了这么一句。
莫致朗朝司机摆了摆手,那司机明白了他的意思,便将车给开走了。只见他望着我,对我说了一句:“你要走我便陪着你走,无论你离开或停留。”
“为什么?”我已经隐隐猜到,看来,他也要将那些话说出口了。
莫致朗淡淡笑了笑:“我对你的感情,你体会不到吗?”
他等着我将那些他也许猜到却还是要抱有期待的话说出口,我往后退了两步,就这样与他站在马路边。我们望着对方,谁都没有开口。
时不时有三两行人从我们身边走过,我扭头一看,这才发现我们下车的位置真巧。沙林公园,五年前,玫瑰杀手杀人案里,那个发现第一个死者头颅的地方。
“你回去吧。”我吸了口气,最终还是对他说了这么一句。那一瞬间,我仿佛置身火海中的冰岛,脚下的冰川冻得我双腿发寒,可往前一步,或往后一步,都是葬身火海。
你回去吧,回到那个不喜欢我的时候,回到那个自由自在的你,回去你就不会因为我而痛苦或不快。
这句话,怎么,那么像我对自己说的呢?
莫致朗闭了闭眼,缓缓吐出几个字:“我回不去了。”
我呆呆站在原地,不可置信地望着他,忽然间眼眶就湿了。为什么,为什么你回不去了,为什么,连我也回不去了!
“你回去,你回去啊!”我就这样对他吼了一句,周围的人被我忽如其来的吼叫声吓了一跳,纷纷转过头来看着我们。不过他们只是匆匆看了几眼,便没有再围观或是指指点点。
莫致朗的眼睛也红了,他拉住我的手臂,刚想将我拉入他的怀中,我却重重甩开了他的手,一把推开了他。我望着那个一直看着我的他,最后转过身去,头也不回地,一步一步离他越来越远。
拜托了,不要跟上来。
我颠簸着步子,缓缓朝与他相反的方向走。我不敢回头去看他,直到我走过拐角,走进沙林公园,我便一个人坐在公园里的座椅上,对着远处在滑滑梯上打打闹闹的小孩发呆。
“哥哥,我长大了你还会保护我吗?”小女孩露出笑嘻嘻的牙齿,朝坐在另一边的小男孩问道。
小男孩摸了摸女孩的脑袋,噘着嘴巴说道:“那肯定啦,你永远是我的好妹妹,我不保护你谁保护你啊。”
听到这句话,小女孩欢呼雀跃,转着圈,裙子也随之摆动。天真无邪的她,就像开在雪山里的一朵盛世雪莲,不懂外面为何,却能做那个最美好的自己。
也许是因为,她有寒冷和冰川的庇护,所以才不会被人采摘。
恍惚间,记忆穿越了十三年,我回到了那个只有五岁的自己。而薄砺辰,也是如此。
“砺辰,你长得真好看。”我揪了揪自己的丸子头,歪着头,将脸凑到薄砺辰的面前,仔仔细细地盯着他的脸看,他却将脸别过去,也没有看我。
见他没有理我,我也没泄气,因为他就是这个性子。从那个时候我就意识到,似乎还真的没什么人能走进他的世界,就算我那个时候还小,也懂得这个道理。
黄昏时刻,我跟在他的身后。小小的我跟着小小的他,他走的很快,我迈着小小的步子,一步步跟上他,却常常跟不上。
我踩着男孩的影子,有时候,我会跑到他前面去。夕阳的光辉洒在男孩的脸上,只见他五官立体,棱角分明,那模样简直就是从天上坠落凡间的天使,美好的不可方物。
然而现在的他,也依旧如此。
“喂,这位小姐,你在干什么呢?”
就在我回忆着过去的时候,一个陌生的男人忽然出现在我面前,他的脸忽然放大,把我吓了一跳。
我本能性地身体往后仰,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他反应十分快,就这样拉住我的手腕,将我给拉了回来。
“你......”我刚坐稳,他就坐在我的旁边。不知为何,我总觉得眼前的男人有些眼熟,可就是想不起来。
他看起来二十岁左右,也和我差不多大,长相上可以说是完全不输薄砺辰。英俊的五官,高挑的身材,细碎的刘海盖在额前,头发被染成了淡黄色,十分扎眼。
“你看起来很难过。”他接着我的话继续说下去,还朝我调皮地笑了笑。
这人可真是自来熟,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的话。看来我真是难过的过分了,就连一个陌生人都能这么轻而易举地看出来。
我点了点头,只能这么回应他。
“你知道我是谁吗?”男人小心翼翼地问了我这么一句,我只是摇了摇头,谁知道他竟然长舒一口气。
难道说,他还怕我认识他?我翻了个白眼,谁认得他,虽然他长得是好看了点,但我还不至于花痴到这个世界的帅哥我都认识。
还好我不是个花痴,不然光是莫致朗,或者齐恩徳的一句甜言蜜语,估计就能把我迷得团团转了。
他们的形象不仅不差,还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说是巅峰也不为过。所以看惯了长得好看的他们,我现在看到了眼前的这个陌生男人,也就没什么诧异了。
“你知道为什么有个词叫一千零一夜吗?”男人似是想转移我的注意力,忽然朝我这么问道。
我摇了摇头,他又接着朝我补充道:“传说阿拉伯古代有一个国王,每天娶一个女子,第二天早上就把她杀了。有一个姑娘要阻止他这种残忍的做法,自愿做他的一夜王后。进入王宫后,她就开始给国王讲故事。”
“讲到紧要关头,行刑时间到了,国王正听得津津有味,就说:过一天再杀吧。可是故事一个接一个讲下去,每次要杀她时故事都到了“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的节骨眼上。”“国王为了听故事,只好一天天延迟杀她的时间。就这样,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改掉了他的可怕做法,她从此成为长久的王后。这就是“一千零一夜“的来由。”
不仅如此,他还给我讲了个故事。
相传很久以前,有一个财主,有很多田产地业,家里车马、婢仆成群,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他死的时候,只有一个年幼的独生子继承祖业。
儿子逐渐长大,由于财产如山,他过起了享乐生活,终日沉溺于花天酒地之中。他为人慷慨,乐善好施,挥金如土。几年下来,父亲留下的钱被他花得干干净净。于是,他只好出卖婢仆和变卖家产,勉强维持生活,到后来变得一无所有,缺衣少食,没办法,他只好卖苦力,靠做短工糊口。过了一年,有一天,他坐在一堵墙下,等着别人雇他做工。这时,一个衣冠楚楚、面容慈祥的老人走过来,跟他打招呼。他觉得奇怪,问道:“老伯,你认识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