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
西班牙与大明双方就这片土地的主权迅速完成了交接,西班牙人对这片没有金矿银矿的土地没什么兴趣,反倒是墨西哥更让他们着迷。
一块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的大平原说放弃就放弃,着实让沈启东等人目瞪口呆,他还以为这一次需要打一仗呢,没有想到,西班牙人在签署文件之后,他们如约撤走了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的少量移民。
在这片土地上,拥有西班牙人开发的种植园,共计一百六十三大大小小的庄园,这是这片土地上,唯一现代文明的痕迹。
与澳洲和吕宋的定位不太一样,这一片土地,大明的手段相对比较温和,因为印地安人是黄种人,与大明人长相差不多,只要改变生活习俗和语言,可以同化他们。
沈启东带领的大明舰队,修建了新明港口之后,陆续派出多了多支探险队,一边修路,一边探索,尝试着跟拉普拉塔平原上的土着接触,看能不能将他们拉到自己这边来。
此时拉普拉塔平原上的印第安人在西班牙人的屠杀和瘟疫的摧残之下已经十不存一了,他们对一切外来者都充满了警惕和仇恨,大明的探险队接连遭遇他们的袭击。
不过身经百战的大明军队很轻松地化解了这些袭击,并且俘虏了不少土着人。沈启东也没有为难这些土着,反倒赐送了他们一些药品、食物和棉布作为礼物,以释放善意。
接受了礼物的土着人很快便意识到,这些跟他们同样肤色的外人对他们没有恶意,渐渐地跟大明展开接触,而在接触中那黄色的皮肤和黑色的眼睛让他们拥有极大的优势。
在吃够了白人的苦头之后,拉普拉塔的土着人对这些拥有跟他们一样的肤色人着一种天然的亲切感,双方的关系很快就变得融洽。
沈启东向土着人展示了大明皇家陆军强大的战斗力,尽管只是一个团的兵力,火箭炮也只有区区三十门,但仍然看得土着人瞠目结舌,惊骇不已,展示完武力之后他向土着人表示自己所在的帝国像这样的军队足有百万,当然这只是吹牛。
哪怕现在大明拿下陕西以后,已经完成了事实上基本的统一,大明现在只有三十九个陆军旅,以及四支主力舰队,三支远洋联合舰队,海陆军加在一起,共计八十九万五千余人,九十万约等于百万,其实也没有什么毛病。
听说大明有百万大军,他们实在无法想象百万军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概念。
沈启东趁机向他们表示,大家都有黄皮肤黑眼睛,几千年前是一家,只要他们愿意成为大明的藩属,接受大明的统治,大明愿意派出军队保证他们的安全!
拉普拉塔土着想都没想,便一口答应了。他们没有国家概念,甚至没有清晰的族群概念,在经历了一场近乎灭族的灾难之后,他们对任何愿意为他们提供保护的势力都是举双手欢迎的。
于是,新明管委会成立了,跟大明接触的这十几个部落酋长被推选为管委会委员,大明人在新明这块土地上,建立了第一座城市,也就是新金城。
新金城却不是按州金州的城池模样建造的,而是按照北京四九城的模式开始建造,当然,现在只有一个地名而已,所谓的城墙,其实就是一圈铁丝网,由于雨水多,只能建造木屋,想要发展新明,难度太大了。
建造新金城的主力,其实还是当地的土着,没有办法,大明人太少,他们前前后后组建了三百多支探索队,随着探索的深入,这片大陆越来越多的奥秘呈现在他的眼前。
生活在热带雨林里的美洲虎武士、被雨林淹没的金字塔、扑溯迷离的玛雅文明、让人怦然心动的印加宝藏、茹毛饮血的印第安土着……这一切或怪诞或离奇,无不令他着迷,而欧洲殖民主义者对这片大陆的荼毒也令大明人心惊。
尤其是西班牙人,在他们的刀斧之下,一个又一个古老的族群倒在了血泊之中,一个又一个带着几分奇幻色彩的国度化为飞灰,一座座曾经繁荣昌盛的城市沦为废墟,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他们比这些还处于石器时代的土着强大!
白人移民已经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而这片土地曾经的主人不是被迁到了更荒芜的深山,就是迁进了坟墓。
比如说墨西哥,在西班牙人抵达这片土地之前拥有一千四百万人口,然而短短一百年间,西班牙人就很有效率的将墨西哥的总人口给降到了二三十万,这其间发生过的故事真要写出来,那真的是反人类了。
千万年来,美洲大陆一直被大洋隔绝在文明圈之外,成为一片荒蛮之地,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这里的文明进程进展之缓慢,简直让人难以想象。
相对而言,多山、多雨林、耕地较少而人口较多的南美洲进化得比较快,虽然还是石器时代,但是他们已经创造了自己独特的文字、宗教、律法,并且在数学、天文学、建筑学等领域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以至于历史学家都不敢相信这些成就是一个仍然处于石器时代,连青铜都还没有普及的种族取得的。
而地广人稀的北美大陆,由于人口增长缓慢,没有耕地压力,连文明的边都没有摸着,他们没有自己的城市,没有自己的文字,更谈不上什么农耕文明,如果说南美印第安人的文明是落后的,那么北美印第安人则连文明都谈不上。
整块大陆的两端,条件较差的一端发展得反倒比条件较好的一端要好得多,这一现象放在几千年历史里都是绝无仅有的。
当然,这两端也并非老死不相往来,不管哪个时期,总会有一些不要命的家伙划着独木船沿着海岸线远航,去探索未知的世界,他们当中很多人都葬身大海了,但还是有一些幸运地抵达了北美大陆,跟生活在北美大陆的土着人进行了交流,甚至进行比较原始的以物易物式贸易。
大明能够与印第安人良好的交流和沟通,还是因为误会,没错,大明的龙旗,与印度安人的羽蛇神非常像似,结果,当印第安人知道了,来自遥远的大明,跟他们一样黄皮肤,黑眼睛的大明人,赶走了万恶的白人,将无数印第安人从苦难之中解救了出来。
于是,大明人在这里就成了土着人的神使,或者说救世主。
这也与大明人的方式比较温和,跟着大明人做事,他们可以获得盐,也可以获得丝绸,还可以获得锋利的刀剑,也可以获得粮食和水果。
当然,这一切都不可能白送,需要他们付出劳动,或者是付出自己的猎物,哪怕大明人用一小袋盐,大约二三十斤盐,换走他们狩猎的一头牛,可是比起白人恶魔来说,大明人实在是太友好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海上的水手来说,罐头是他们最讨厌的食物,可问题是,这却是土着人最喜欢的食物,他们愿意用几百斤香蕉,换一个罐头,也愿意用几百斤玉米换一块布,这种布又清凉,又透气,比他们的那个皮毛或草裙要好得多。
用原始社会来形容印第安人可能有点儿过份了,但是他们的文明程度真的不比原始社会强多少。一直孤立在世界文明圈之外的美洲印第安人千万年来都是这样过的,他们并不知道,这个世界已经开始工业革命了,他们这些落后的文明,将是工业革命的第一批祭品。
……
北京,紫禁城。
“几点了?”
向慧看了看旁边的手机:“快六点了……”
程世杰急忙穿衣服,一边道:“不睡了,再睡骨头都睡要酸了!”
现在北直隶已经进入了春耕时期,作为大明的摄政王,程世杰和王妃向慧开始装模作样耕地,不过程世杰好久不用亲自干活了,被几千双眼睛看着,程世杰也只能硬着头皮干活。
好在程世杰名义上的侍妾太多了,除了杨芸娘、朱微媞和金巧儿,都下地干活了,十几亩地终于种上了庄稼。
向慧不得不向程世杰妥协了,因为她第一次见识到了大明官员的二愣子不要命的精神,因为向慧善妒,程世杰这些年一直都不敢碰其他女人,直到现在,程世杰只有一子一女,他的肆意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算是儿女双全。
可问题是,程世杰是大明的监国摄政王,现在别说婴儿夭折率太高,成年人也说不定就会发现意外,作中首相孙之澋,就承受了丧子之痛。
孙之澋的三儿子,还没有来得及取名字,因为他想等儿子百天以后,让他的祖父孙承宗取名字,结果,在这个儿子四十三天的时候,孩子停止了呼吸。
这个意外的刺激之下,他快要疯了。
孙之澋夭折一个儿子并不要紧,可是程世杰却只有一个儿子,万一程家龙也没了,那大明的天就塌了,现在程世杰还年轻,还能生儿子,如果再过几年,程世杰年龄再大一些,那就完全没有办法了。
孙之澋直接带着内阁成员以及六科给事中、御史言官等三百多人请见向慧。
向慧有些不解,孙之澋这个内首见她做什么?她自从来到大明这个时空,没有干涉程世杰所做的任何事情。
于是,向慧在坤宁宫见孙之澋,然后,向慧就看到了震惊的一幕,足足二三百名官员在她面前跪下。
这是在向慧面前逼宫。
孙之澋的奏折写得洋洋洒洒几百字,可是向慧在宫娥的提醒下,这才明白,原来是孙之澋要她为了江山社稷,不要善妒,为了程家的万世江山,程家应多子多孙。
向慧还真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她想让程世杰来处理此事,可问题是,这些官员的二愣子精神发作了,直接拿脑袋朝柱子上撞。
“砰砰砰”的撞击声不绝于耳,结果当地撞死了十几个人,受伤的多达近百人,向慧被吓住了,他们的命难道就不是命了吗?
向慧终于体会到了风俗的可怕之处,朱微媞则是拿出了另外一道方案,那就是给程家龙娶妻生子,只要程家香火不绝,江山就不会出现动荡,大明动乱得太久了,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才没几天,实在经不起折腾。
如果向慧看他们几个不顺眼,可以换人,换向慧的人。
向慧被逼上了死胡同。
无奈之下,向慧决定向程世杰妥协,允许其他女人分享自己的老公,别看向慧没有经历过大明朝廷的政治斗争,但是她却明白,有些事情,她是无法阻止的,她和程世杰之间的夫妻关系,其实已经不纯粹了。
平心而论,向慧并不懂政治,可问题是,她也看过不少电视剧,特别是武媚娘与王皇后的斗争,她看过影评,听过专业人士的解读,看着武媚娘是个人努力,其实这代表着她背后的势力,她的出身,直接决定了她的胜利。
现在向慧也是如此,她已经挡住了不少人的利益,如果再继续下去,这个最肮脏的牢笼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天启皇帝的孩子一个没有成活,这绝对不是卫生问题,也不遗传问题,而是很多人不想让天启皇帝的子孙后代活着,按部就班。
向慧向程世杰妥协了,但是这个妥协是有条件的,向慧再要生一个孩子,无论男孩还是女孩,孙之澋等人也支持他成为皇后。
同时,程家龙这个亲生儿子必须是太子,未来的皇帝。
向慧决定先榨干程世杰。
程世杰这段时间是害怕天黑,因为每当天黑,他就要痛并快乐着。
当然,此时痛并快乐着的并不是程世杰一个人,还有李志祥,大明海军组织了远往印度的远征军,然而问题是船队刚刚离开马六甲海峡,进入印度洋,结果就遇到了飓风。
千吨巨舰像一叶扁舟一样,在惊天骇浪下,与死神擦肩而过,险象环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