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到底可以喜欢到什么程度呢?如果让阿花来回答,这问题是没有答案的,因为,她喜欢上了县令家的公子,那痴迷的惨烈劲头儿,没办法形容,没尺度没限度……
县令家公子姓穆名柯,从那个送银子上门的小厮嘴里再次听到这个名字,阿花就浑身战栗满面桃红,更甭说自那段狗血的邂逅之后,早就情根深种。
每每吹熄了油灯,躺到松软的被褥里,黑暗里慢慢儿浮现在眼前的,都是高大身影和俊朗的眉眼,阿花咬着嘴唇,因了这无数次的幻象,无数次欢欣鼓舞,又泪流满面。
只是可惜,穆柯公子,只能在梦里陪伴着阿花,穆柯,只是阿花灭了灯才能拥有的梦。
冯大壮的姻缘还在坎坷之中,李氏娘心忧到极致,反而看开了,十九日的集市没有出门,倒是又给阿花抓了几服药回家。
阿花在院子里就听到了母亲进门前跟黄婆子的应答。
“冯家的,阿花还吃着药呢?这几年,得花费了多少银钱啊?”
“怕啥?有病总得治,银钱花没了再挣呗,一家人八只手都是勤快的……”。
院门关上了,阿花迎出屋子,接了母亲手里的药包,眼角儿又是湿的。
大壮去姥家帮手杀猪了,父亲冯老实在铺面里操持,不让闺女抛头露面。
“娘,以后——不抓药了,喝了那么多,都不管用。”
阿花的声音低低的,别人家的娃儿脸上长个包儿,几天半拉月的都能消褪,她断断续续的喝了好几年苦药汤子,只催生了更多的血痘子,脓包儿崩裂了也不得闲,青紫硬胀起来,整张脸都是木木的。
“傻妞儿,不喝药,这火气哪儿能消?你也早到了定亲的年龄,消了痘,咱好说人家。”
李氏娘对闺女总是和风细雨的,半点儿看不出原来在娘家杀猪宰羊时的彪悍来,最近这一年,也拘着闺女,不让她再回姥家帮着挽袖子操刀子了。
恁大个头又破了相,再传出去个彪悍力大的名声儿,不就更难嫁了?
“你也别老是憋在屋里,铺面上的活儿你爹忙得过来,趁着没成亲,多到外面转转开开心,找你的小姐妹玩玩也行啊。”
铺面抽屉里的铜板是随便孩子们取用的,大壮跟阿花都是好娃儿,从来不会大手大脚瞎花费。
喝了药,阿花被母亲推出院门,自从生了满脸包儿,哪里还有临近的小姐妹可以找去耍?要么是怕传染了去,要么就早已嫁人。
阿花的脚,懵懵懂懂的,方向却不含糊,是县衙的所在。
阳光正好,初秋里着夏衫的还不少,颜色嫩嫩的料子薄薄的,走在路上很飘逸。
俏丽的颜色阿花就没敢上过身,轻薄的布料更是不适合她这一身瓷实的肉膘儿,两年前唯一一次李氏娘做主裁的嫩绿的斜襟大褂,配了一条米白百褶的襦裙,本来是不会出错的搭配,穿在阿花身上以后,就连冯大壮都缩着脖子笑了半晌儿。
狗嘴里从来都吐不出象牙,李氏娘抡着笤帚疙瘩追着打,都没堵住冯老大满嘴里跑的比喻句儿。
“阿花这两只胳膊一抬,可不就是菜地里一颗肥——白萝卜?”
得幸亏祁王朝还没进口来胡萝卜那个物种,要不然按阿花当初的审美水平,是深以为搭配条浅水红的裙子才正好。
总之这身板是穿不得红带不得绿了,李氏娘也死了心,任由闺女每天穿的老气横秋的重颜色,看起来最起码没那么彪悍威武的块头儿。
满脸红痘痘儿,一身灰布衣的阿花,后背紧贴着县衙后院的外围墙,一站,就是多半晌儿。
县衙这条街挺热闹的,人来人往聊天打屁的多的是,阿花听不见别的动静,两只耳朵专门关注有关“穆公子”的话题。
“今儿县老爷可不痛快,小公子这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死活不同意跟官家的大小姐定亲,真犟!”
“嘿嘿,小的可知道为啥穆公子这般犟,官家小姐再漂亮,能漂亮的过翠红楼的俏牡丹?要不是县老爷夫人看管得严,穆公子早把俏牡丹接到县衙后院了!”
“嘁!那俏牡丹再漂亮,也就是个玩物,谁有钱谁就是大爷,谁给银子都往炕上领,这穆公子怎么就犯了轴,一门心思认准了她呢?”
“嘘——,小声些……”。
两个巡街的衙役,交头接耳的远去了,留下傻姑娘,在风中凌乱。
扪心自问,连官家小姐都瞧不上眼的穆柯公子,更加不可能眼光独到的喜欢上阿花这种特殊类型。
搂头被浇了冷水的傻姑娘,又多了一个关注的地点——翠红楼。
那个俏牡丹,果真长了一张风华绝代的脸,阿花有幸直面目睹了三两次,好看,真叫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