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我买袜子干什么,我有穿的,你留着和铁蛋穿吧!”卫九没有伸手接过袜子,转身就要走。
“大哥!”几个懂点事的孩子都喊住了卫九,老二橙子和老三铁蛋走到卫九身边,橙子将手里的袜子塞到卫九手里,“哥,你的袜子都破了,该换新的了!”
“对啊大哥,我们在家没别的事,袜子不穿都行,你在外面穿破的让人笑话!”铁蛋跟着劝道。
最小的孩子卫沫儿从椅子上爬下来,迈着小短腿跑到卫九身边,抱着他的大腿,眨巴着一双黑乎乎的小眼认真的说道,“大哥,等我长大了也赚钱给你买新袜子穿!”
卫九鼻子有些发涩,弯腰抱起最小的末儿来,她不过四岁多,两年前卫九出任务,在路边一个死了的妇人手中抱过小末儿,当时她哭哭啼啼不止,一见卫九就停止了哭泣,一双黑眼睛就是这般忽闪忽闪的着看自己。
卫末儿这个名字是卫九给取的,四合院里的孩子越来越多,不过短短五六年的光景,就已经收养了十一个孩子,吃穿住行生病读书,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卫沫儿这个名字就是要提醒自己,这是最后一个孩子了。
“乖末儿,等大哥下次回来,给你带糖吃!”卫九摸了摸小女孩的头。
“好,太好了,有糖吃了,太好了!”小女孩非常高兴,倾身亲了卫九一下。
卫九笑着用手背抹了一下湿漉漉的脸颊,双手高高举起小女孩,逗得她咯咯咯咯直笑。
最后卫九还是收下了那两双袜子,弟妹们的心意他不忍心拒绝。
刘妮来到通政使司府门口,敲了半天的门,门卫才慢慢悠悠的打开了大门,身上披着一个大棉袄,打着哈欠一看是新来的文书笑呵呵的问道,“原来是刘文书啊,怎么休沐还来府衙啊?”
“哦,麻烦你了张伯,我那还有些文书没处理完!”刘妮客气的说道。
“没事,没事!”
刘妮刚走,门房的老陈头就问道,“是谁啊?大清早的不让人睡个好觉!”
“还不是那个新来的刘文书,天天就她来的最早,走的最晚,就连五天一个的休沐还要来府里办公,真是认真工作啊!”张伯将门关上,又打了个寒颤,赶紧回屋里。
“穷乡下上来的就这样,你是没看见,她每天早晨就吃一个白馒头,这么拼命还不是想往上爬啊!”陈头微微有些不屑,又有些可怜刘妮,“我家的大旺财每顿还吃两个白馒头呢,刘文书的伙食还不如我家大旺财呢!”
刘妮的脚步在拐角处顿了下来,她见着院子里拐角的一株喇叭花开的正盛,不由的多看了两眼,没想到这会的时间就听见了那两个门房的话。
那株喇叭花是从两块砖的缝隙中长出来的,借着一旁的栏杆向上蜿蜒着,努力争取着高处的阳光,迎着早晨的风开出两三朵纷嫩嫩的花。
那花粉的明澈透亮,朵朵向着太阳的方向,朝气蓬勃,只是就算那花再美,再动人,在世人眼里也不过是不值钱的野花,就算有更多的人在它身边走过也不会注意到她的美。
喇叭花没有好的土壤,没有人精心呵护浇水施肥,路人经过觉得碍手了还会扯下根丢在一旁,一旁的牡丹芍药不用努力就能受到很好的照顾。
刘妮鼻子微酸,放轻了脚步,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
桌子上摆着几个执笔校对好的文书,刘妮随便拿过来一本打开,正是拿到沈乐君提过的那本汴梁旱灾,刘妮立刻想起了黑色马车里那个男人的话。
刘妮伸手从袖子里拿出那个小布包,她接过布包时就摸出了里面是银子,现在打开布包却是吓了一跳,里面不是银子,而是金子。
刘妮从来没见过金子,就算是金簪金耳环也没见过,这次是第一次,当然戴在别人都上和手上的不算。
那金锭子跟银锭子一般大,金灿灿的,比小时候爬到山坡上看到的日出还要好看。
一个银锭子是十两银子,一个金锭子就是一百两银子,一百两啊!
刘妮有些心动,再想起门房两个人的话还有院子里的那株喇叭花,伸手将那汴梁旱灾的文书放进了驳回的那一摞里。
刘妮捂着碰碰的心跳,说好了就干这一次,反正通州好几个城闹旱灾呢,不可能只有汴梁知府一个人上报的,其他的人上报也是一样的,再说,她会跟那个男人说好了,她就干这一次,唯一的一次!
刘妮如此的安慰自己,慢慢平复了过速的心跳。
第二天休沐结束,沈乐君在通政使司的门口看见了卫九,她垫着脚想走过去吓卫九一跳。
卫九在和卫橙嘱咐着什么,他在沈乐君离他一步之遥时霍然转身,手掌放在腰间的佩剑上。
卫九突然异常严肃的表情显的有些狰狞,沈乐君后退了半步,小声的说道,“是,是我!”
卫九见是沈乐君,立刻收回戒备,接着单膝跪地,“卫九见过主子,刚才吓到了主子,请主子责罚!”
“没事,没事,也怨我,没想到你警惕性这么高,呵呵!”沈乐君摸了摸鼻子,偷鸡不成蚀把米,“你快起来吧,对了,你怎么在这啊?”
卫九起身拉过一旁有些局促的卫橙介绍道,”主子,这个是我弟卫橙,他以后就是通政使司的率役了!”
“橙子,见过主子!”
卫橙立马双膝下跪,着着实实的磕了个头,“见过主子!”
“快起,快起,怎么都爱跪啊!”沈乐君伸手扶起了卫橙。
“我早听哥哥说他伺候主子,没想到您这么年轻这么漂亮啊!”卫橙子笑嘻嘻的说道。
简单的两句话夸的沈乐君笑颜如花,“好孩子,真会说,可比你哥和初七有趣多了!”
初七隐在附近的一个房梁上,不屑的翻了个大白眼,女人都是虚伪的动物!
率役就是专门帮着搬搬东西,送送文书,赶赶马车什么的,说白了就是打杂的,只是官家有专门的称呼叫率役罢了。
卫橙被派到了通政使司当率役,他腿脚勤快,干活洒落,大家都喜欢他,只要在门口高声喊一声卫橙,很快就见他小跑着过去了。
自从卫橙来了通政使司,沈乐君他们这屋的热水也再也没有缺过,就连院子里张伯养的几盆花草也再也没有缺过水。
卫橙子干活累了时就会脱下外衫,露出里面白色带补丁的中衣,但他从来不觉得带补丁有什么丢脸,慢慢的,大家有些什么旧衣服也会都给他。
这天沈乐君在集市上买冬衣,想起了卫橙那单薄的夹袄,顺带给他买了一件棉袄,等沈乐君拿给卫橙时,卫橙高兴极了,伸手轻轻的摸着那柔软的棉袄爱不释手。
“别光看着,穿上试试,要是不合适我跟那老板说了,可以调号的!”沈乐君笑呵呵的说道。
“好,谢谢主子!”卫橙当下脱了外衫,穿着中衣套上了棉袄。
“别老喊我主子了,你又跟我没血盟,听着别扭!”沈乐君帮着卫橙子拽了拽棉袄。
“血盟?那是什么玩意?”卫橙子不解的问道。
“说了你也不懂,反正你以后别叫我主子就是了,我不爱听!”
“行,那我叫你姐姐吧,我有个大哥,再有个姐姐此生就圆满了!”卫橙子笑米米的闭上了眼。
沈乐君伸手戳了卫橙子了脑袋一下,“还没有十六了,哪来的此生啊?”
“嘿嘿,还有一个月我就十六了啊,我可不小了,我哥十六岁时已经是暗卫营里的佼佼者了!”卫橙子揉了揉脑袋,提起卫九就是一副很骄傲的样子。
“卫九功夫那么好,你们怎么没有习武呢?”沈乐君帮着卫橙系着前面的扣子。
“我哥不让!”说起这个卫橙子的情绪稍稍低落,“我哥说暗卫都是玩命的,将脑袋系在裤腰带上,他不让我们习武,让我们过正常人的生活!”
沈乐君的眼神暗了暗,她是看见过初七身上的伤疤的,大大小小的加起来得有一百条,当下不想卫橙伤感,换了个话题,“嗯?你小子戴着什么好东西呢,能给姐姐看看吗?”
沈乐君指着卫橙子脖子上的一条红绳说道。
“能,这有什么不能的!”卫橙子抬手将脖子上的红绳拽了出来,红绳上挂的不是玉也不是金银,而是一个最平常不过的铜板。
“怎么是个铜板?”沈乐君不解的问道。
“这个是我爹将我卖给人贩子时,我姐偷偷给我的,我一直没舍得花,就挂在脖子上放着!”卫橙子用手指轻轻的摩挲着那枚铜板。
“卫九不是你亲哥吗?”
“不是,我是后来被大哥收养的!”
“那你怎么姓卫?”
“因为我被我爹卖时不过四五岁,时间长了就忘了自己姓什么了,那就跟我哥姓卫好了!”
沈乐君鼻子微酸,还有比自己的身世更苦的,她伸手拉住了卫橙子的手,“别难过,以后你又多了个姐姐,和你哥一起疼你!”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