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伶第一次尝到了一种哑巴吃黄连的感觉,看着自己现在的样子,她都能猜到在这个人眼里自己会有多么“引人注目”。
薄伶:npc能做掉么?
小乖乖:【宿主,这算黑历史吗?】
还没等她开口怼完系统,薄伶就弓起了身子,单脚屈膝一跃而下,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不带一丝犹豫,惊的连小乖乖都吓出了恐高症。
“风景好。”
薄伶拍了拍衣服上肉眼看不见的积灰,丢下了一句回答给路人。她路过来往的人群,朝着远方的大街上走去。:
小乖乖:【宿主你要去哪里啊,我们的任务……】
薄伶:看小说不得去喝杯红茶吗?
远离了丧尸世界的血腥之后,迎接薄伶的是一个美丽而优雅的世界。青石板砖纵横的小道横贯整个城市,来往人群的皮鞋踩踏过每一块石砖,都是一首悦耳的乐曲。
耳顶穿过电车的轰鸣声,薄伶顺着人群的方向走到一家装横华丽的咖啡馆。西式的洋气和中式的建筑相结合,以及随处可见的留声机和彩色的玻璃灯罩,都很符合薄伶的审美。
她找了一个亮光处的位置,点了一杯最贵的特色红茶和法式下午茶套餐,悠哉的拿了一本身后的杂质佯装看了起来。
薄伶:这次又是什么故事?
小乖乖一下从收音机里的音乐声里反应过来,赶紧打开了系统记录。老上海特有的兰花香水味肆意在餐桌边回旋,就连薄伶的心情指数都好了很多。
小乖乖:【宿主,这次是个民国文艺故事,渣男叫陆庭炜,女主叫陈梦君。】
话音刚落,薄伶看着投射到杂志上的书名,无语的挑了挑眉。
“《我爱你,所以你必须放任我》?这还能有点三观吗?”
小乖乖:【小仙女你也知道,咱们就是来拯救三观不正的书的。】
薄伶:......行吧。
民国时期,男主陆庭炜十八岁便做了吴市镇上的某个文学学堂的教书先生,拿着一份可观的工资找了个地方稳定的居住了下来,由于阅历丰富,人长得好看,还有礼貌,又聪明的很,便成为了这个学堂里面最受欢迎的教书先生。
教文学的自然会写诗,所以,他的学子们经常能在客厅上面听到陆庭炜临时起意写出来的诗句,倒是给这个深受文学素养的学堂落下了浓厚的一笔墨彩。
男主教书到了二十岁,在这一块出了名,都觉得他是一个特别好的人,因为男主经常会自己的工资去帮助穷苦的人们,自己穿的朴素,也丝毫不在乎,穿着一身素色的书生长衫辗转在这个镇上的所有的角落,都会落下他礼貌的“叔叔好,叔叔再见,阿姨好,阿姨再见”的声音。
但是,谁都不会觉得这样温润如玉的人的皮子下面,藏着一颗比谁都还有恶毒的心脏,那里肮脏的要命,算计着所有可以算计的人。
女主陈梦君是在男主陆庭炜二十岁的时候来到学堂当教学先生的,陈梦君长得很纯,用当地的话来说,就是跟个天仙儿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