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科学之真理,以遗体供牺牲,利人利世,先觉先知,大哉!白校长乃是吾医学界破天荒第一人也!”汤尔和当即盛赞。
记者们也纷纷举手提问,“白校长,您说的是真的么?您真的打算把自己的遗体捐赠?这些也可以发表在报纸上么?”
“我这次还特意请来了律师。”沈隆叫过一名京城有名的律师,让他拿出早已草拟好的合同,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一式两份,一份留给自己,另一份则交到了汤尔和的手中,“这份合同将保存在国立京城医学专门学校的档案室里,在我离世之后,学校将拿着这份合同来取我的遗体。”
“白校长,您这么做,置自己的孩子于何地?连父亲的遗体尚不能保,此乃大大的不孝啊!”当然也不是没人反对,一位还留着辫子的医者大声问道。
“这是我的主张,却和他们无关!若是以某区区残躯,能让更多学生的医术有所进步,能救治更多病患,这可是功德无量的事情,比埋在地下任由腐烂要好得多!”这个就别担心了吧?等我要挂的时候,绝对能混到必须要火化的级别,那还用担心这个啊。
“刘处长,白校长这种举动合乎法律规定么?民国政府对白校长的举动如何看待?”记者们又转而询问起在场的政府官员来。
“额,这个……这个么!”那位刘处长顿时感到一阵儿头大,这么难的问题问我干嘛?这是我能随便表态的么?他只好用囫囵话应付过去。
在场的老师还有犹豫,毕竟保尸体下葬是中国数千年来的传统,尽管有人有所心动却也难于马上下定决心,但学生可就不一样了,他们正是十八九二十出头正冲动的年龄,听到沈隆这般说顿时激动不已。
于是马上有人站出来表示支持,“校长,我也愿意把我的遗体捐给学校!律师先生,能否帮我起草一份合同,我马上签署!”
“也算我一个吧!多帮我起草一份合同!”响应的人还不是一个两个,律师露出为难的神色,看向沈隆,帮沈隆起草这份合同他已经承受很大压力了,沈隆还好些,他毕竟是能自己当家做主的成年人,这些学生要是签了,日后家长打上门来可怎么办?
沈隆抬手让他们暂且安静下来,然后说道,“众学子的奉献之心我已经知道了,不过捐献遗体兹事体大,切不可仓促做出决定!再者说了,诸位都还年轻,距离需要捐赠遗体的时间起码还有三五十年,何必这么着急呢?”
哎,如果正常情况下,他们的人生道路的确还非常漫长,只是如今时局动荡,将来还有无数劫难落到中华民族身上,在场的这些学生又有多少人能寿终正寝呢?
学生们暂时被沈隆安抚住了,到场的来宾也纷纷告辞离开,记者们忙着回去发新闻,官员们回去讨论今天的事情到底该如何处理,医生们也得回去消化今天的收获,沈隆也没有留他们吃饭的意思。
一是请这么多人吃饭可是要花不少钱的,还不如把这笔钱留在更有用的地方;二来么,沈隆估计刚看过解剖的他们怕是也没啥吃饭的胃口,所以就没提。
第二天,《大公报》等主要报纸就报道了这次的解剖公开课,并浓墨重笔地描述了沈隆宣布捐赠自己遗体的举动,他们把合同的照片登在了报纸上。
沈隆因此也成了中国第一位捐赠自己遗体的人,比原历史提前了二十年,而在原历史中,近代中国第一个立下遗嘱,志愿病理解剖的人是余子维。
余子维早年是个中医大夫,后来“每觉旧医理论支离,缺乏科学之根据,遂决心学习新医”,于是东渡东瀛留学,在东京慈惠医学专门学校学医,并结识了孙中山、徐锡麟等革命党人,立志改变中国的积贫积弱。
归国后余子维先后创办了江西军医学校、永嘉县儿女卫生学院,矢志不渝地推行医学教育。
1932年5月,长期困扰余子维的胃病再次大发作,开始考虑安排后事,他与亲朋好友商议预作遗嘱,并叮嘱他的孩子余继敏,“吾死后必须实行病理解剖,以遂吾志,汝切记之!”即使在弥留之际,他仍然念念不忘实行解剖,立下遗嘱。
这份遗嘱可以说是近代中国第一份志愿病理解剖同意书,对中国医学发展的意义非同一般;1933年2月24日凌晨,余子维离世,当天下午,他的遗体就在温州大南医院施行了解剖,肝胃病脏做成病理标本,赠送浙江省立医药专科学校做学术研究之用。
这件事在医界和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余云岫盛赞余子维“吾医学界破天荒第一人也”。翌年,国医师联合会第三届代表大会通过《请会表彰余子维先生以奖励病理解剖案》,决议将余氏遗体解剖之日作为病理解剖有志会纪念日,并将《医事汇刊》1935年第四期命名为《余子维先生纪念专刊》加以纪念。
颜福庆为专刊题词“以身作则”,名医金鸣宇题词“求科学之真理,以遗体供牺牲,利人利世,先觉先知。大哉!先生精神不死”,他们均对余氏的奉献精神肃然起敬。
受余子维志愿精神的感召,医界人士不时追随效仿,国民政府军医官金守钦在弥留之际,嘱以遗体解剖,骨骼为标本……将尸体送浙江省立医药专科学校解剖;中医师叶古红于死前三日,曾手书遗嘱,请两友证明,赠中央医院解剖,供球学术之牺牲,于逝世第二日,由中央医院检验主任康熙荣大夫在该院施行解剖……
其后还有汪企孙、谷镜汧等人捐赠遗体,供解剖科研使用,只是由于传统的原因,就算到了后世,愿意捐赠遗体的人也都不多,沈隆希望自己的这一举动能让这样的人变得多起来,那他也没白辛苦这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