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
身体四肢百骸地痛。
阮烟睁开眼,蝉鸣在耳边聒噪的响,老式破旧地风扇在她头顶摇摇晃晃地吹,好似随时会掉下来。
她是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但很快阮烟便意识到,事情并不简单。
她前方站着一个身穿白大褂,五官立体俊俏,看起来很阳光的男人,而这个男人,她很熟悉。
十年前,她就读于赣城一中,这男人是赣城一中的校医——韩归。
韩归很年轻,在国内顶尖的医学院毕业不久,跑来了赣城这座发展缓慢、落后的城市。
因为长的好,有个别女生为了见他,还会故意装病。
阮烟体弱多病,上高中时,校医室相当于她第二个家,以至于她接触韩归的时间特别多。
也通过韩归,认识了商临。
商临和韩归都来自京城,首都。
在她刚高三的时候,商临就毕业回了京城,韩归也随着他一同离开。
此后,她便跟韩归没了联系。
当时阮烟只觉得,天高海阔,韩归医术精湛,赣城局限了他的个人能力,他离开赣城,奔赴更远的山海,是一件值得祝福的事情。
只是没想到,那次一别,终生未见。
“韩、医生?”阮烟迷茫地眨了眨眼,她不是应该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多年前的校医室?
韩归指尖拿着病历,一支笔夹在他白大褂胸前口袋处,身形清瘦,浓黑的眉眼低垂,气质沉稳内敛。
“开学典礼举行到一半,你就因为低血糖晕倒在了操场上。”低沉的声音微凉,夹杂浓浓不悦,“没吃早饭?阮同学,你什么身体素质,需要我特意提醒你吗?”
阮烟脑袋瞬间空白,刚醒来的惺忪全无,忍着身体上的疼,坐起身子,四处张望一番。
视线,停在了不远处的日历上。
2010年。
9月8号。
这是她还在读高二的那一年。
脑子里,有一个荒诞的想法。
那就是,她重生了,重生回到了十年前,她十七岁那年。
阮烟顾不得其他,掐了一下胳膊上的一块软肉。
血友病的皮肤比一般人娇嫩,每次磕着碰着,都会留下很深的印子,甚至出血。
她白皙的胳膊那处很快泛起一大片紫红。
疼。
很疼。
身体疼,胳膊疼。
一切感官,都真实的要命。
阮烟确定了,不是在做梦。
可……她为什么会重生呢?
按照话本小说里的情节,重生者,不都是死前受到过巨大创伤,导致怨气浓重,死后不得安息,所以才会重生吗?
可她并没有觉得,自己死状有多凄惨,有多不甘心。
上一世,她只觉得苦,恨不得早日解脱。
老天为什么要给她再来一次的机会?
而且她的病,似乎没有随着重生而消失。
阮烟忽然想到了什么,漂亮的杏眼放出光芒。
对了,她母亲这个时候,还活着!
上一世她努力考上华清,却因为病情加重,没办法离开赣城去京城上学……医生告诉她,她可能活不过二十岁。
阮烟真的很想在死之前,再见一次商临,不管结局如何。所以在十九岁冬至那天,她不顾身体健康,瞒着母亲跑去京城找商临,可京城太大了,比赣城大了很多很多。
初次去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阮烟在漫天雪地的京城迷失了方向,手机又没电关机了。
母亲联系不到她,在赣城找了她一整夜,那年刚好赣城也下了雪,母亲因为穿的单薄,加上常年奔波劳累,最后失去力气,冻死在了街角。
阮烟最后不仅没有找到商临,还失去了唯一的亲人。
是她不懂事,被喜欢冲昏了头脑。
这一世,不管她能不能活过二十七岁,她都不可以再让母亲死!她要好好保护母亲!守着母亲!
至于商临……还有简迟樾,能避开就避开!
韩归看着掐完自己又发呆的阮烟,一脸迷茫,“你不会吃错药了吧?”
阮烟看向韩归,眼神里透露着清澈的愚蠢。
她长的过分漂亮,一身蓝白校服,马尾辫,青春气息十足,横竖都是好学生的典范模样,“是的韩医生,我吃错药了,肚子痛,全身痛……你帮我跟班主任请个假吧,我先回家一趟,谢谢。”
韩归:“?”
阮烟从病床上下来,她记得高二开学典礼这天,自己母亲去了简迟樾家里应聘保姆。原因很简单,简家在赣城是首富,非常有钱,给保姆开出的价格很高。
可是简家的工作并不好做,请的下人多,事也多,大家明里暗斗的,经常欺负她母亲,而她母亲为了多赚点钱给她治病,只能忍气吞声。
关键简家的保姆都是住在简家的,阮烟因为身体原因,学校不敢让她住校,所以也被迫跟着母亲住简家。
阮烟住进简家后,跟简迟樾便有了交集。简迟樾是简家独生子,父母溺爱,大家都称他为赣城小少爷,和阮烟一样大的年纪,早早辍了学,每天只知道在家打游戏,父母也不管,性格诡异暴躁还疯批。
上一世阮烟为了让母亲不受欺负,主动求他,让他尽量罩着自己母亲。
谁知简迟樾来劲了,罩是罩了她母亲,但总想着从她身上讨好处,不仅精神控制她,还缠着她让她当他女朋友。
这一世为了跟简迟樾减少联系,也为了让母亲少遭点罪,她得想办法阻止母亲去简家。
阮烟这么想着,起身往门口走,刚到玄关处,还没走出校医室,便迎面撞上了一个人。
对方穿着松松垮垮的无袖白t,手臂肌肉线条完美,身形高挑挺拔,肩宽腰窄,蓝白色的校服外套散漫随性地搭在左侧肩膀处,脖子上挂着银色项链,价格一看就不便宜。
是商临。
他身上的少年感很强,且带有独特的矜贵气息,温如其玉。
阮烟突然觉得上一世的自己,很天真。
小小的赣城,如何能困住这样耀眼的少年?他之所以会从京城,来到如此偏远的江南地带,也不过是因为待腻了繁华的都市,想体验不一样的生活。
一如喜欢她,也不过是因为觉得新鲜。
商临站在阮烟面前。
阮烟一时失神,抬头注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