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儿见大家都捧着李朝阳,不自觉就让自己的马离李朝阳的距离远了些,靠到了方正这边,说起来方正一个偏文的男人,是不该做这些习武之人才做的事情。
但是一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亦是很短的,综合下来,他能和福儿好好相处的时间并不多,所以经常福儿上什么,方正只要觉得不太失礼便也会跟着去上。
方正不求出什么好成绩,只希望能在福儿的生命里留下痕迹,不得不说,被像方正这样的男人这么爱着,对福儿来说,何尝不是一种莫大的幸运呢。
李朝阳虽然有心在福儿的面前表现一番,好让福儿觉得他是有保护她的实力的,但是他却敏感的发现福儿离他的距离越来越远,他想将马掉头去找她,然而周围的人基本上都围着,他的马只能前进,而没有后退的机会。
福儿百无聊赖的在山上走着,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方正聊着天,方正尽量是在努力逗福儿开心,可是他也看的出来福儿的心根本没有放在他的身上,不自觉嘴角上的笑容也带上了一丝苦涩。
忽然,福儿在草丛里发现了一只毛色很纯正的兔子,本着没事找事的原则,福儿骑着马就追着兔子跑去,他们离前面的人已经有了一段的距离,现在叫人有些来不及了,况且方正存着私心,想和福儿多单独相处上一会儿,便悄无声息的去追着福儿了。
别看兔子长的小小的,可是跑的速度却是极快的,特别还有树木作为阻碍,福儿追的不可谓不艰难,然而她的兴子就是这样,对于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执着,因此哪怕在路上遇到了比白兔更为稀罕的东西,她依然想要的只是白兔。
方正的骑术不算好,但是为了怕福儿有危险,一眼都不敢错开,他们一前一后也不知走了多久,白兔累的不行,它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执着的人类,于是红眼睛一转,找了一个隐秘的草丛里一钻,便不见了。
福儿紧拽缰绳,让马停下,紧盯了草丛半天,也未发现白兔的踪迹,鉴于上次她娘上次被蛇咬的经历,福儿也不敢贸然行动,只能不甘的放弃。
这时方正也纵马到了福儿的面前,他见福儿除了面色因为过度运动而通红以外,没有出现其它的状况,便放下了提着的心,但是还是忍不住的埋怨道,“福儿,以后不许胡闹,一个人乱跑不是好玩的。”
“不是有你呢嘛。”福儿俏皮的一笑,她行事大胆惯了,对现在做的一切并不在乎,她看方正在,觉得自己一下子不孤单了,像是忽然找到了依靠一样,环视一圈四周,福儿竟然发现这是她不曾来过的地方,忙求助于方正,“阿正哥哥,咱们这是在哪里?你知道回去的路吗?”
“你不认路就敢乱跑,如果没有我在,你该怎么办?”方正一向温和儒雅,颇有几分吕夷简的神韵,但是皱起眉头来,也自有一番气势。
“好啦!好啦!我知错了!咱们回去再长篇大论的好不好?”方正有千好万好,但是就是唠叨这个毛病比较让人难以接受,也是最使福儿受不了的,不过她有错在先,也不敢理直气壮的对方正,只能扮起了柔弱来。(清清若水:我说闺女的闺女啊,你平时对待外人挺讲理的,怎么一遇到李朝阳就耍起了脾气呢,这样不好不好。福儿向上翻了个白眼,颇为理所当然的说:对他发火才能显示的出,我待他和待别人不一样嘛。清清若水:朝阳啊!你就自求多福吧!人家也帮不上你了。)
“跟我来!”山上很危险,方正自然能分得清孰轻孰重,拉过福儿的马的缰绳,就往回路走。
他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地方偏是偏了些,但是作为一名大夫来说,上山采药是家常便饭的事情,所以尽管他对这一带的地矿也不熟悉,不过凭着记忆应该是能找回去的。
他们走了没多远,福儿就眼尖的看到了一个她未曾见过的东西,并指给方正看,“阿正哥哥,你看那是什么?”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你越是怕什么,就越是来什么,方正刚才还想着森林危险,这回一看,就发现遇到了一只虎视眈眈的老虎。
这只老虎的毛色并不太纯正,而且脏兮兮的,一看体型,也就比平常家里的养的猪大上一圈而已,明显未成年,然而谁都不能否认了这是一个老虎的事情,从老虎眼中冒出的绿光便可以看出它是森林里的王者无疑。
“福儿,别看了,快走!”方正暗呼了一声不妙,所想到的第一个想法就是逃字,拉着福儿的缰绳就要把马换上一个方向离去。
“为什么要走啊!”福儿非常不解,她把在方正手里的缰绳拽到了自己的手里,对老虎燃起了浓浓的兴趣来,“它这么大,如果把它猎回去了,李朝阳一定不敢小瞧我了。”
“胡闹!”一听到福儿的这句话,方正的眼睛都瞪圆了,他现在觉得福儿简直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可以,难道她就看不出老虎看向他们时眼睛冒出来的绿光吗,“老虎不是那么好猎的,跟我走!”
方正难得强硬了一次,也不管三七二十一,重新抢过福儿马的缰绳,两腿一夹马肚子,他的马带上福儿的马便策马奔腾起来。
两个人都不是马上的高手,马的脚程哪里敌得过老虎奔跑的速度呢。
老虎只见猎物一动,便跟着伺机而动,一个猛扑就咬上了福儿的马上。
马吃疼的一顿,高大的身体瞬间就要倒下,“啊!”福儿现在似乎在意识到了危险的临近,疯狂的大叫一声。
马死了,作为在马背上的福儿也必然不会好过,这一点在场的两个人即便不用想,也是很清楚的。
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知道方正哪里来的力气,他一把将福儿给拽到了自己的身上,二话不说的便没命的骑着马往外跑。
福儿条件反射性的死死拽住方正的衣服,将小小的身体全部投在方正的怀抱里,如果这是在平时,方正能福儿此等亲密必然开心异常,但是现在在生死的面前,没有比活着更加现实的事情了。
得到了一个眼前的,却贪心的想要更多,这种情绪不仅是人有,在动物的身上同样具备,老虎本来猎到一只马就够一顿饭的了,但是看着逐渐远去的方正他们,它又想让他们同样成为盘中餐,于是在稍做了片刻的取舍后,老虎便又跟上了福儿他们。
福儿本来是怕的,可是她的眼睛却怎么也闭不上,她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马变得血肉模糊,直到没有了呼吸,而老虎则穷追不舍,眼睛冒着贪婪的绿光,仿佛下一秒它就能够将她生吞入腹。
她的身体颤动的,如果不是有方正的支撑,她几乎要立刻瘫软在地上,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到底有多么的任性,又有多么的懦弱,她一直自诩自己聪明可爱,美丽大方,实际上她就是一个没有用的胆小鬼,一切都是她太自大,也太自私了,才连累方正同她一起陷入了如此艰难的境地之中。
方正虽然是个男人,却也是个文人,像李朝阳那样骑马射箭自然是不在行的,所以听着不绝于耳的虎啸声,他即便有想要主动出击的心,却没有那个能力,面对福儿的依赖,他除了不断的挥舞着马鞭,只能不停的在福儿耳边颤抖着说着,“福儿,别怕!”
幸好福儿看不到方正的脸,否则她就会发现不仅他的身上出了一层厚厚的汗以外,就连他的脸也已经变得扭曲,丝毫的血色也无,那句不怕也不知是在说给福儿听,还是在说给他自己听。
对于危险,任何生物都有一种本能的求生能力,这一点对于马也不例外,本来在学院里面养的马都属于温顺型的,今天却像是发了疯一般的跑的飞快,竟然与老虎追的速度不相上下。
当然老虎也不是吃素的,无论是速度还是耐力都比其他的动物要厉害的多,有好几次它离马都仅有一步之遥,它再快上一步,方正便和福儿退不了退,只能成为深山里的一缕幽魂,但是幸好,老天还是念着他们的,终究差一步也是差着的。
在生死边缘徘徊的时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不知何事,他们终于躲过了老虎的追赶,可是马却由于受了惊,无论如何都停不下来。
方正不会武功,自然想不出能使马立刻停止的方法,但是他们现在已经迷路了,再走下去离家的距离便会越走越远,况且福儿的身体看似健康,实际上柔弱的很,从来未曾真正的吃过苦,她能在马背上坚持到了现在已属不易,如果再跑上几个时辰,身体肯定是吃不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