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夏初菡俯身安抚住鬼叫的小男孩,低声道:“别怕,我会收鬼,鬼不敢把你怎样。现在,你告诉我,那个鬼在什么地方?”
待沈竹楼走近,夏初菡便对着他肩膀之后说:“那个阿飘君你留下。”
然后对沈竹楼道:“我说徒儿,为师的白龙马都饿瘦成那样了,你是不是该带它去吃吃青草了?”
沈竹楼的身体不禁抖了一抖,顺着她的指点看过去,面无表情道:“如果我没有看错,那是一头驴,一头灰色的毛驴。”
夏初菡双手交叉抱着双臂:“它是我的坐骑,我是它的主人,我说它是马它就是马,我说它姓白,它就姓白,怎么,你有意见?”
男人默,而后默不作声地牵着毛驴走了。
见他走远,夏初菡拉住犹自抖抖瑟瑟的小男孩,竭力安抚:“别怕,鬼以前也是人,和我们一样,现在还不如我们,我们有身体,他们没有。现在你问问他,他是谁,为什么要一直跟着别人?”
在她看不见的地方,男人咆哮道:“别人?那是我!那是我的身体!老子就生了一场病,魂儿开了会儿小差,谁知道就被不知从哪里来的野男人硬生生地抢去了身体,老子要夺回自己的身体,老子要吃香喝辣搞女人,老子要——”
小男孩战战兢兢地翻译完,睁着无知的大眼睛问她:“姑姑,什么是搞女人?”
夏初菡:“......”
她抚了抚抽搐的额角,略过这个少儿不宜的问题,直接道:“你问他叫什么名字?”
男人道:“老子叫邢大锯,江湖上也是有名有姓的,告诉你,老子的功夫可是排得上——”
夏初菡:“功夫好到差点被人砍死在庙中?”
一招必杀,男人登时闭嘴。
夏初菡:“你被人夺去身体时正在做什么?”
男人的眼神有点飘,但不过一瞬,他便挺起了胸膛,理直气壮:“老子堂堂一个汉子,想女人了,想搞女人,怎么,不行么?”
小乞丐抖抖瑟瑟地传完话话,再次天真地发表疑问:“姑姑,搞女人是什么?”
夏初菡眉峰狂抖,没有理他,直接对着男人的方向:“堂堂的汉子,所以就用强?当然,以你的容貌,我深表理解,毕竟,看到你的样子,女人宁可去找女人,也不会去找你,所以,我很明白你好几年没有女人的原因。
既然这样,丢了这个身体有什么可惜呢?以我看,你倒不如去投生,新的身体,新的人生,过去的一切不幸、罪恶都被抹去,开始一段正常的、幸福的生活,最好能投生到一个富贵又英俊的身体里,父母关爱,妻妾环绕,儿女成行,不比你现在风里来雨里去,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好?
再说,你自称堂堂的汉子,堂堂的汉子不应该都说“头掉了不过碗大的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么,何故如此拿得起放不下?”
一时间,男人突然说不出话了,早已被现实生活打磨得粗糙不堪的心莫名地涌起一股涩意,父母关爱,妻妾环绕,儿女成行,多么美好而遥不可及的梦,或许,他也是做过这样的梦的,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
他哼了一声:“你说得倒好,富贵又英俊......你以为这样的好事会轮到我?”
夏初菡:“难说,这事需要看机遇,要知道,好胎位也是有限的,如果需要投胎的鬼魂很多,那能争到的机会自然不大,像秋天,秋决的季节,冬天,死人的高发期,春天,青黄不接,这三个季节都是死人的高峰期,鬼魂聚集,想要争取好胎位自是比较难,可像夏天,这种淡季的话......”
话未落,男人顿时明了:“娘的,老子还在这儿和你娘们唧唧地干什么,差点误了老子的大事!”
倏然化为一道残影,消失于男孩的视野中。
小男孩嘴巴大张,看看男人消失的方向,又看看夏初菡,满脸不敢置信,眼中闪起无与伦比的崇拜光芒,激动道:“姑姑......就把他说走啦?”
夏初菡点点头,抚了抚小男孩的头,说道:“以后看见鬼魂,不用害怕,他们虽然样子凶恶,但一般不会害人的,你不怕,他们就不会吓你。
就像天气会刮风下雨一样,他们只是很自然的存在,你习惯了,就不怕了。”
小男孩似懂非懂地听着,可是却能清晰地感受到对方的善意,这是第一次,有人能直接触摸到他内心恐惧,直接安抚到他心灵深处,小男孩稚龄的心中升起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和依赖感。
还想说些什么,沈竹楼牵着驴从那边走过来,说道:“驴不吃草,想必来之前已经吃撑了。”
夏初菡“哦”了一声,站起身,淡定道:“我忘了,来之前已经喂过。”
沈竹楼:“......”
夏初菡对这个鸠占鹊巢的男仆倒没有什么特别的恶感,毕竟这个比那个原主看起来靠谱多了。现在,她也约略能明白他总是跟着自己并失去记忆的原因了。
听说刚出生的雏鸟会把自己第一眼看到的生物当作母亲,哪怕该生物是一条蛇,它也照认不误。虽然此仆的新生略有点简化,缺少点步骤,但新生就是新生,所以他难免会对自己第一眼看到的人有点雏鸟情节。
而且生死毕竟是大事,经历从死到生的过程,不可能什么变化都没有,所以他一时寻不回前世的记忆也是有的。
但寻不寻得回与她无关,她犯不着操这个心。
夏初菡从袖中掏出一串铜钱,递给小乞丐,说道:“你能看见鬼魂的事情,最好不要让别人知晓,要不然,一般人会排斥你欺负你,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你,好好运用你的天赋,快快长大。”
小男孩一把拉住她的衣角,流着眼泪道:“姑姑,你带我走吧,我娘亲去世了,别人都打我,还戳我眼睛......我害怕,我看见很多鬼魂从他们肚子里飘出来,有时候是半张脸,有时候是一只手,有时候是一只脚,我好害怕,好害怕,他们、他们还不让我叫,一直打我......”
夏初菡心中涩涩的,忽然想起之前那两个乞丐,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据小男孩讲,前两天,他们去讨饭,在路上碰到一辆车,车上掉下来一包包得很好的牛肉,几个人高兴极了,抱着牛肉便回去开了荤,小男孩没有吃,实际上他平时就不怎么敢吃荤,因为总会看到小动物的魂魄......
他在乞丐中不招人待见,见状,别人也懒得搭理他,谁知之后,小男孩便经常看到一些人体零部件从乞丐的身体里往外钻,那情景可怕极了,他不停地尖叫,别人都受不了了,一脚把他踢到了外面......
听完小乞丐的叙述,夏初菡眉头微蹙,说道:“你们拾到牛肉的地方在哪儿,你能带我们去吗?”
小男孩点点头,三人一起来到那个地方,然后沿着路四下寻找,果然又在一堆灌木丛中发现一个一模一样的包,包得很整齐,很精细,可见包东西的人是如何的条理分明冷静细致,夏初菡指使沈竹楼:“你去看看,里面包的是什么,是不是牛肉?”
沈竹楼走过去,打开包裹,夏初菡和小男孩远远地站在一边,其时正是夏天,肉已经有些腐烂,可沈竹楼竟然眉头都没皱一下,自己查看了一会儿,说道:“是人肉。”
小男孩剧烈地颤抖了一下,一下子扑在夏初菡身上。
夏初菡:“你怎么能确定?”
这个问题沈竹楼没办法回答她,而她也不需要他回答,说道:“那这样的包裹应该不止这两个,我们再找找。”
陆陆续续地又找出三个,三个人都汗流浃背,夏初菡道:“现在,我们必须去官府报案,你觉得,我是应该顶着炎炎烈日东奔西跑地去报案呢,还是顶着炎炎烈日守着这一堆可怕的零碎呢?”
沈竹楼:“......”
沈竹楼无法回答,实际上他发现此女的问题他总是无法回答,但问题是,他根本无法同时做到这两件事情啊。
他想了一会儿,说道:“你们先去那边的大树下坐一会儿,我去报案。”
夏初菡表示同意。
等人的时间,夏初菡问小乞丐他看到的人脸是什么样子,小男孩又开始发抖了,捂住眼睛道:“一个半边脸男人这里有一颗红痣,”他指指自己的额头,“还有一个下巴很尖,没有上半边脸......”
夏初菡想象着那副情景,自己都开始发抖了:“是......是两个人?”
小男孩吓得只往夏初菡身上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这样的回忆对一个孩子来说太过残忍,夏初菡不忍再问,可也不能让他真扑在自己身上,连忙双手架住,安抚一番,让他坐到自己一边去,至于味道什么的......唉,自己恐怕也差不多,忽略吧......
待官府的人赶来,日头已经偏西,两个人都快给热化了。仵作查看那些零碎,可是单凭这个,真的很难查出什么线索,夏初菡便趁机说出小男孩提到的人脸的样子,县太爷虽然惊异,但还是让人按着这个线索到附近打探。
他们就住在县衙附近的客栈,夏初菡把小乞丐丢给沈竹楼去打理,而后专心关注案情的后续。
衙役打听到眉间有痣的男人叫张福顺,是一家杂货铺老板,他家里有一个独臂的妻子,妻子勤劳贤惠,虽然只有一只手,可是却比大多数的女人都心灵手巧,心底也很善,在街坊四邻间很得夸赞。
衙役还打听到,张福顺和斜对面的王寡妇不清不楚,那王寡妇长着一张狐狸脸,下巴很尖,张福顺碰到她,简直魂儿都丢了,为了讨好她,总是把自家的东西偷偷往她那里搬,“连自家的老婆孩子都不要了,都把那里当作家了。”一个邻居鄙夷地说。
邻居们还说,张福顺经常殴打自己的妻子,把自己的妻子当作婢仆一般,去伺候他和那个狐狸精,王寡妇甚至敢当街嘲笑他妻子。
年纪大了些以后,那张福顺越发不着调了,整日待在王寡妇家不说,还想把自家的杂货铺也交给王寡妇掌管,对王寡妇家的孩子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都好。
再查,发现,张福顺和王寡妇都失踪了不知道几天了,因为张福顺经常不着家,王寡妇又不得人心,很少和街邻来往,而王寡妇的孩子又在外面务工,所以他们的失踪竟没有人发现。
最后,县官发现,在王寡妇家的猪圈里,有一层不正常的血迹......
当县官准备提审拘捕张福顺的儿子和妻子时,妻子自缢在了自己家中......
其实一切都是有征兆的,儿子在母亲的棺木前流着泪说,自父亲和别的女人勾上了以后,母亲便一天比一天地沉默了,她忍受着丈夫的背叛,忍受着情敌的凌辱,依然勤勤恳恳操持着这个家,可是她的忍耐并没有换来丈夫的悔悟,而是让他愈发变本加厉......他甚至会用拳头逼着她去伺候他和那个女人......
背叛也就罢了,何故又要凌辱?凌辱也就罢了,为何还要把她孩子应得的一切也要夺去?
不知什么时候,她喜欢上了看屠夫杀猪,每天风雨无阻都要去屠作坊看屠夫杀猪,然后有一天,她的丈夫又要她给他和那个女人做饭,儿子出来阻拦,被该丈夫暴打了一顿后,她便开始默默地准备一些奇怪的东西,比如说杀猪刀,比如说大木盆......
再后有一天,儿子被母亲吩咐去外祖父家看看,回来后,便一直没有看到过父亲的身影......
案情曲折,破案迅速,内情让人唏嘘。
最后,却没有什么好断的,因为凶手选择了自杀......
夏初菡听后心里很难过,哪怕以前听过再多,再听到这样的事情依然会难过。
县太爷因为他们的得力相助奖赏了他们二十两银子,夏初菡没有让小乞丐听闻案情的始末,她只把二十两银子都给了小乞丐,并转述了县令的嘉奖。
对于男孩来说,那些夸赞比真金实银还要让他激动,生平第一次,他学习到了,那让他饱受恐惧折磨的特质,原来还可以做这样了不起的事情......
而这些,都是眼前的这个女子教给她的......
所以当夏初菡准备离开此地时,小男孩再一次哭着问她:“姑姑,你能带走我吗,你看,我能挣钱了,我还会干活儿,我吃的很少。”说着,把手中的银子都推到了她的怀中.....
她眼中含泪,点了点头,问他:“你姓什么?”
“陈。”
“那以后你就叫陈夏吧,你姓陈,我姓夏,我们相见是在夏天,好听吗?”
“谢谢姑姑。”
夏初菡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头,“以后,你就是我的眼睛。”
这一年,她不仅捡了一个男人,还捡了一个男孩,他们一起回到了母亲留下的那处宅邸中。
故居破败,草木葱茏,可是此处风景甚好,山水相依,鸟语花香。
沈竹楼用剑把锁撬开,他们走进去,十多年的荒芜,这里已经成为狐兔出没的地方。
可是她环视四周,却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归属感。
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家。
我不会再流浪,不会再依附于谁,不会再怕被谁赶出去。
我成了自己王国的真正的主人。
他们开始一点点地收拾自己的新家。
她买来一名丫鬟,勤快温良,相貌端正,欲许配给沈竹楼,沈竹楼不受,遂罢。
丫鬟负责照管厨房和她,沈竹楼负责看家护院和采买,陈夏则跟着沈竹楼学习练武和读书。
不知道是沈竹楼本身就会武术,还是继承了那具身体的某些特性,总之,他文武双全。
而她,则专心写书。
画中君曾说,让她为那些不为人知的人事著书立传,教化世人,她从来没有忘记过,她要用她的笔,告诉世人一个不一样的鬼魂世界,无论是鬼的世界,怪的世界,其实,都是人的世界。
又四年,书成,洛阳为之纸贵,可是谁也不知道这个草亭子是谁,而她亦并不知晓自己的名字在外界热成了什么样子。
她在自己的小盒子里做着一只不问世事的甲壳虫。
这一年,陈夏十一岁。
有一天,陈夏去书房找她,说:“今天有客人找姑姑。”
然后,夏初菡便看到他身后飘着的模模糊糊的影子。
其实,近些日子以来,她已经能够看到一些模模糊糊的影子,听到一些模模糊糊的声音,只不过,完全不清晰。
夏初菡道:“你问他,他要说的事情适不适合小孩听,如何适合,由你转述,如果不适合,他只有半个时辰的时间。”
是的,为了避免让陈夏听到过于血腥残忍的故事,遇到这般情况,她都会事先询问一下,如果少儿不宜,她便需亲自上阵,当然是靠着一种叫“牛眼泪”的特殊材质沟通两个世界,可是这种材质是有时效的,而且不好采集,所以只有特殊情况下才会使用。
处理完这件事情后,小男孩还没有离去,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两脚踩来踩去扭扭捏捏。
夏初菡奇怪:“你怎么了?”
陈夏:“谭林要去城里读书了。”
夏初菡“唔”了一声,知道这个谭林是他新交的朋友,便道:“你舍不得他了?”
陈夏:“嗯,他还说让我教他练武,他让我听他先生讲书,他家请的先生讲书好好,可是我都没听几回,他先生就要走了。”
夏初菡:“你想换个先生教你读书?”
陈夏愈发扭捏:“沈先生很好,可是,可是.......”
夏初菡明白了,沈竹楼虽然会文会武,但毕竟不是专业的,想想陈夏的年纪,是该专门请个教书先生了,遂道:“你朋友不是要去城里了么,那他家先生想必要辞职,我们把他请来好了。”
陈夏惊喜抬头:“谢谢姑姑。”
既然要请西席,自然需她亲自出马,以示郑重。
正是春天,草长莺飞,飘絮如雪。
她在陈夏带领着来到该先生的住处,隔着珠帘,她看到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正在整理书籍,旁边,一个男孩问他:“先生,你真的不和我们一起去城里吗?”
男人淡淡笑道:“我答应了你朋友会去教他,什么时候你来这里,我们还会见面。”
淡然含笑的声音却猝不及防拨动得她的心弦轰然一响,然后,不可遏制地颤抖起来。
恍恍惚惚中,她看到那人穿着布衣,看到那人斜飞的眼角和垂落的发带。
世界在她眼前动荡起来,视野中的空间由一层分离为多层,许多细碎的声音如潮水涌入耳内。
她看到树上五只小鸟排成一排等待母亲喂哺,而母鸟只喂了四只,最后一只长着虚虚的鸟喙吱吱叫......
她看到一个幽灵猫懒懒地蜷缩在墙角......
她看到书男孩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书卧在半空无聊地拍蚊子......
她看到陈夏高兴地跑向男人的房间叫道:“先生,我们来请你了。“
然后,她看到男人的身影陡然僵住,他想要急切地转过身来,可是却像背负了巨大磨盘似的,全身都在疼痛地轻颤,他极缓极缓地转向她,急切向前两步,又收住脚,优美沧桑的凤目中蓦然泛起一层泪光。
【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