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年,百里沐莲已经五百年没有尝到有脚的滋味儿。身处混沌幽冥,不分白昼黑夜,生命似一潭死水,重复地抬手、张嘴、吞咽、流泪,恍惚之中,她常常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想要做什么……与这种悲哀的空寂相比,肩胛和脚踝的疼痛,真的不算什么。
她甚至很庆幸自己被斫去了双足,因为至少还有这丝疼痛提醒着她,她曾经是一位上仙,她有名字,她叫百里沐莲。
当她为寻找人间至美的“上古万歆莲”的种子而落在人间一个叫霖国的地界儿时,她发现人间凡人尤其是皇室果然十分喜欢神仙,也果然十分自大张狂。那个名唤丹耀的太子小儿成日里不学无术,见了她也是一贯的发浑,口口声声当上皇帝之后要娶她做皇后。
沐莲犹自坐在书桌前,翻阅霖国皇室藏书阁中的神花谱,清冷地瞥了丹耀一眼。他才九岁,半大不小的一个孩子,她如何看得入眼?
丹耀并不气馁,****来藏书阁“签到”,还把自个儿在御花园里采摘的新鲜莲花、莲叶携过来送给她。
“花叶皆有灵,岂可随意摘取?!”沐莲有些愠怒,“回你的东宫,莫再来此!”
丹耀撇了撇嘴,十分不快的样子,把莲花莲叶往她身前一丢,气冲冲地走了。
沐莲觉着此儿太过骄纵,极为不喜,又觉同族花叶平白遭了罪,更是心疼。只是,花叶既已脱体,便是它们命运不济,再如何救治也改不了枯萎消亡的天命。弗如顺势而为,给它们个好去处。她轻拈莲花莲叶,将它们重新栽入池中,魂归母池,任尔东西。
过了几日,丹耀又来了,闷闷地蹭到她跟前儿,递给她一个纸卷儿。
沐莲冷道:“不是告诉过你,莫再来此么?”
丹耀小声嘀咕:“我家皇宫,我怎的不能来……”
沐莲将书“啪”一合,放回书架,理了理衣裙:“也罢,既然贵国不欢迎,我走便是。”
“你们神仙脾气都如此大么?”丹耀昂着头,一双桃花眸儿又大又闪,“父皇和母后都要我认你当师父,让我以礼待你。可你脾气这样大,从来不曾正眼看过我,甚至把我求娶的诚心当做稚子的玩笑。也罢,既然你如此不喜欢我,你且看你的书,我走便是。”
桃花眸子闪着孤傲的光,他兀自转身离开,步子迈得极大。
沐莲皱了皱两弯细眉,拈起那纸卷儿,展开来瞧。满池莲叶田田摇摆,一枝白莲独秀其中,仿佛还携着一股子墨香味儿。画功还很稚嫩,却是他一笔一画细心勾勒出的。那孩子并不似她初时以为的那样发浑,反倒是个颇为有心的人。
她没有离开霖国皇宫,亦不再抗拒丹耀过来“签到”。丹耀每天都会送来一些东西,有时是他画的花儿,有时是他的篆刻作品,有时是他偷跑出宫买回来的糖葫芦……
“尝一口吧,可甜了!”丹耀诱哄着。
沐莲倒是听小媚讲过此等物什,说是凡间稚子颇为喜爱的食物。丹耀好容易出一次宫,还不忘给她带好吃的,确乎很是有心。她不忍拒绝,便咬了一口。嘶~~她捂着嘴,险些酸倒了牙。
丹耀见状,笑得直打滚儿,似只小狐狸:“娘子,甜不?”
“……”(此处省略一万匹草泥马……)
三个月后,上古万歆莲的下落仍然不明,沐莲不能在人间停留太久,决意回凤鸾山。然而,此时的霖国皇宫接连发生两件大事:
其一,宠妃黎氏生有一子;
其二,皇后薨逝。
皇后魂魄入藏书阁,向沐莲跪拜:“上仙,黎妃勾结妖魔害我,还欲害吾儿。望上仙看在耀儿与您有缘的份儿上,收耀儿为徒,保他性命……我愿,我愿……”
凡人女子对孩子之爱极为深切,皇后为了丹耀,甚至愿将自个儿的魂魄送给沐莲修炼。
“我并非修炼邪术之人,要你的魂魄作甚。”沐莲道,“身已陨灭,该入幽冥,走轮回之道,此乃天道规则。你且走罢……”
“上仙救救吾儿,求上仙救救吾儿……”
那夜暴雨,皇后的魂魄在雨中消散。丹耀淋着雨,全身湿淋淋地站在门口,桃花眸子里盈满的不知是泪水抑或雨水。那个又浑又傲的太子丹耀,缩在她怀里,似一只受了伤的小黑猫,在瑟瑟发抖。
沐莲头一次拥抱一个凡人,只觉这个孩子的身体,比神仙的还要冷。妖魔本就不该干扰人间,既是涉及妖魔之事,仙者插手应当不算违背天道……吧?再者这孩子阳寿较长,若是被妖魔害至早夭,才是违背天道。沐莲轻抚他颤抖的脊背,深深地叹了口气。
第二日,沐莲离开藏书阁,正式入驻东宫。
皇帝大喜过望,举行了欢迎上仙的仪式。因为皇后刚刚薨逝,仪式十分朴素,却在朝野上下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丹耀跪在地上,奉上茶水:“徒儿,拜见师父。”
凡间十年的光阴,同数万年的神仙生涯相比,不过沧海之一粟。甚至,同她在混沌幽冥的五百年岁月相比,都短小得如同砂砾。百里沐莲每每因了断足的疼痛,忆起当年事,往往发现有些细节早已遗忘,唯有彼时丹耀眸中的不甘,那样清晰得怕人。
一日为师,终身为母;
十年为师……丹耀的野心,超乎她的预料。
……
“莲姐姐,我好想你。”
沐莲顿了顿,灰白的瞳仁溢出一滴清泪:“小媚,你当真要违逆天道,不管结果如何?”
九明媚点头,毅然决然:“结果如何,做了才知晓。”
“你会后悔的。”
“唔,我会后悔的。”九明媚莞尔一笑,“若是悔青了肠子,麻烦姐姐帮我拿火钳子烫红。”
“你真真儿是无药可救。”沐莲无奈地笑着。
“世间本就没有后悔药,”九明媚笑道,“三界生灵即将亡尽,不闯,是死;闯,许还有一线生机。纵然闯出的仍是死路,把肠子悔个青,也总比当个逃兵,死在出逃的路上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