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时代,当兵吃粮一直是生活困苦的人们为家庭减少开支填饱肚子自己的最好选择,我觉得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当兵就要拼命这个简单却致命的道理,只是在脑海中形成了一个固定的等式,当兵=吃饱饭。
我不知道是该夸赞汉斯的工作能力强呢还是中世纪人们对于填饱肚子的追求太过执着,总之当听说领主大人在招兵,重要的是顿顿管饱之后,我相信整个领地的男人们都来了,扛着各式各样的自备武器,声势浩大的好像要去打群架。
适当的甄别是必须的,大叔你说说你这么大岁数了,扛着的镰刀都比你粗壮,眼歪嘴斜的还想来当兵?那位仁兄,我说过是壮汉!你咳嗽咳得肺子都要吐出来了,谁给的你勇气来应征呢?还有你小朋友,就算你要当兵,至少也得有个车轮高吧?你是失依家庭还是怎么的,家里没大人管管你吗?
看着后面陆陆续续拿着各种奇形怪状工具前来投奔的领民,我终于明白古文里一整就说的振臂一呼应者如云是怎么来的了,乌合之众谁拉不起来啊……这么乱哄哄的下去什么事也办不成,没准还会惊动了虎视眈眈的强盗们——事实上那么多人到季节了不种地一窝蜂的上山砍树就够反常的了,只要眼不瞎耳不聋的人都明白这里在干什么。
“汉斯!”我真的生气了,中世纪欧洲人的素质也不见得比后来随地大小便的屁民们高多少,得想个办法,“你去告诉他们,每个人都给我去砍树,一次带回来最多原木的二十个人将入选我的卫队,其他的人回去老老实实伐木去!”
命令果然有效,眨眼的功夫众人像蜂群一样哄的一声都散去了,留下的满地破草鞋和麻绳。“汉斯,我带来的战利品还剩下多少?”说实话我不记得当时我拿了多少东西回来,我又不是个军事迷,认识的武器除了菜刀就是螺丝刀,只是挑选战利品时看到弩弓做的很精巧要回来不少。
“老爷,您带回来的东西除了送给森林骑士头领的那副锁子甲之外,就只剩下五把弩弓和两柄战斧。”汉斯一五一十的回答。
本来我以为中世纪的骑士都穿着那种电视里很拉风的全身板甲,手里端着很拽的长矛,可事实却不是这样。据我了解,这里的人根本不知道板甲是什么,就算知道,也没有那么多的钱去装备,这个时代会冶铁的都是技术人才,除了大一点的城镇和公爵伯爵城堡之外,其他地方很少会有。这一路走来,跟我一起参加战争的骑士们装备都差不多,一身环状甲或者鱼鳞甲,一柄长矛,一把日耳曼剑,一面蒙着熟牛皮的圆盾,仅此而已,根本不像电影里演的那么拉风,长枪白马的高富帅都是骗银的!
这么说来我的这些战利品足够让其他参战的骑士们眼红了,怪不得行军途中他们时不时用热切的眼神瞅着我,弄得我还以为他们是基佬,虽然这些东西在我看来就是几个不知道转了多少手的破铜烂铁。但是在很久以后当我知道我送出去的那件锁子甲在当时的珍贵程度相当于金缕玉衣时,杀了自己的心都有了。
建立武装卫队的愿望只能走到哪算哪了,我吩咐汉斯去忙别的,然后把旺财叫了过来,可怜的大叔到现在还咬不准自己新名字的发音,蹩脚的中文听起来很滑稽,他还天真的以为是贵族间最新流行的风尚:“旺财,这伙森林骑士经常在这一带活动吗?他们以前有没有劫掠过领民?”
“尊敬的老爷,这些人从来不会打贫穷的农民的主意,可能我们也实在是没有什么东西好被抢的。他们都是以小城堡的领主或者往来的商队作为目标,如果收入丰厚,没准还会在每家门口扔一枚铜币,一向在贫苦大众中口碑很好,可以称得上是侠盗。”旺财憨憨的回答,看起来可信度很高。
不怕流氓武功高,就怕流氓有人缘啊,这么看来,他们活脱脱一群除暴安良替天行道的中世纪梁山好汉,针对的只是我这样的有产阶级,发动全民战争是不可能了,只能继续走以德服人的道路了。
正说话间,第一个伐木者扛着两根原木出现在我的视线中,那浑身上下健硕的肌肉线条,绝对一个健美冠军啊,不知道光靠吃豆子他是怎么长成这样的,难道中世纪就有催熟的营养粉?
来人把肩膀上的原木往地上一扔,抹了把脸上的汗珠,诚惶诚恐的看着我,形象瞬间从猛虎壮汉变成了肌肉小绵羊,果然是民风淳朴啊,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不奸诈了。
“很好很好。”我像奴隶贩子一样带着奸笑围着他转了好几圈,那表情好像在欣赏男人装最新一期的封面女郎,“你叫什么名字?我收下了。”
“回禀您尊贵的老爷,我叫公牛,父亲是伯爵城堡的石匠,我是个私生子。”公牛很自卑的低下头,看起来无论古今私生子都是难以拿到台面上来说的话题。
“你自己去挑一把称手的战斧,以后就做我的贴身侍卫,只要我吃干的,就不会让你喝稀的。”我赶忙拿出江湖大哥笼络小弟的招数,全然不顾我们的身份悬殊。
一个上午的时间,陆陆续续的有人回来了,优胜略汰的很明显,都不用我挑选,剩下的人正好二十个,个个是膀大腰圆一身蛮力的壮汉,肌肉鼓得要爆出来那种,让我不得不怀疑他们是不是常年偷税漏税,否则在这个地主家也没有余粮的年头拿什么来催的这么吓人。
根据他们每个人能力的不同分别发放了武器,没有武器的暂时人手一把草叉,远远的看上去有那么一点精锐之师样子,至少可以吓唬吓唬小蟊贼。不过遗憾的是,以前的我很少关注军事,又没有那些穿越众们训练古代特种部队的能耐,绞尽脑汁想到的强化训练就是——挖壕沟。
壮汉们听话的领命而去,不过当我看到他们的挖掘工具竟然是木质铁锹的时候,我开始怀疑能不能按时给我交工。
鉴于我是一个穷光蛋领主的事实,以我现有的财力根本没有办法养活这么多张吃饭的大嘴,只能另想办法。
我在左右护法——卫队长汉斯(孩子现在更加深信自己是个管理层,走路一副趾高气昂的欠揍样子)和城堡管家旺财(他还在纠结自己新名字的发音,我的一时兴起真是为难老人家了)的陪同下再次巡视我的领地,希望找出可以发财的办法,小说里的穿越者们不是发现了古代宝藏就是会发明一些超时代的神器来卖钱,可怜的我什么也不会,作为一个穿越众实在是丢人。
我领地的现状是,农民们极端困苦,很多成年人都没有像样的衣服,走在街上的男人赤身*的随处可见;女性领民的发育程度相当于后世五年级的小妹妹,而且大多进化不完全,我很英明的放弃了询问传说中领主**的念头;他们都住在半地下的地窨子里,木制的结构,屋顶覆盖着一些干草,根本抵挡不了大风和严冬,这也是为什么新生儿成活率很低的一个原因;在野地里窜来窜去的各种家畜家禽分不清谁家是谁家的,一个个完全靠生存本能在觅食,鱼塘和森林是我的专属领地,领民们不能在这些地方获得食物,更造成了他们的困苦。
走到一片看起来很平整的土地面前,我指着那里问旺财:“那是什么?”
“这是麦田,老爷。”
你们管这个叫做麦田?没有垄沟我就不说什么了,怎么都快要春播了还有一半的地没翻出来?中世纪的生活方式真的让人很费解,生产力低下的可怕。
“有一半的土地在休耕,作为公共的牧场,这是沿用罗马时代的耕作方式。”旺财在一边解释说。
原来是休耕制,依稀记得中学的课本上学过,我恍然大悟的点点头,转转眼睛想起了书上学的另一种耕种方式:“在那边再给我翻出一块地来,以后每年只能有三分之一的土地休耕,剩下的全都种上粮食。”在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个命令竟然开了时代的先河,是我第一次把三圃休耕制带到了这个时代。
走了一圈眼睛瞪得都快跳出来的我也没发现有可以开源节流的地方,这片领地虽然物产丰饶,不过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一时半会还很难做出根本性的改变,看来只能走我最擅长的投机取巧路线了。
我表情严肃的看着旺财脸上纵横的沟壑,一本正经的问:“这里有没有什么古迹,就是看起来不知道是什么的什么东西?”说着说着,我都不知道自己要表达什么了,只能看大叔的理解能力了。
时间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旺财终于恍然大悟的长舒了一口气,给了我一个肯定的答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