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好女刺客的尸体,我俩一前一后走出房间,悠长的巷道四下无人,冷清清的风悚然而过,只有觅食的乌鸦好奇地盯着我们,发出难听的“嘎嘎”叫声,黑眼睛滴溜溜的转动,仿佛它是目击一切的证人,吵嚷着不放凶手离开现场。
“去找等在酒馆门口的那个仆人吗?”胡迪尼吊儿郎当的挠了挠沾污的头发,“对了,他是个异教徒?”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的?”我敏感的皱起眉头,片刻后恍然大悟,“你一直跟踪我是不是?”
“跟踪你?拜托,我在跟着属于我的金币,请搞搞清楚。”他无赖似的摆摆手,当先一步拐出巷子口。
一个疑点太多的人。我心事重重的望着他佝偻却宽阔的背影,看不清这个人层层迷雾盘绕下的真面目。
木沙尔依然忠诚的牵马守在酒馆门口,在其他仆人纷纷偷懒聚堆扯天说地的时候保持着刻板的纪律——当然这也不排除他异教徒的长相和奇怪的口音实在不合群,虽然热那亚是座开放的城市,但谁也不想去触那个霉头,毕竟现在的统治者诺曼底公爵正和西西里的萨拉森人处于敌对状态。
他先看到的我,目光越过胡迪尼直接打招呼(谁会注意个脏兮兮的乞丐):“大人,您回来了,请上马。”胡迪尼从旁蹒跚走过,像个真正的乞丐一样不起眼——他可不就是个乞丐?
“你可以回去了,我已经打听清楚,这就去找相熟的伙伴。”我拉紧缰绳,马匹在胯下烦躁的打个响鼻,“回去给你家老爷带句话,就说我很感激他做的一切,如果有缘,我希望能报答他的恩惠。”
木沙尔嚅嗫着想说点什么,可是作为仆人的自知之明让他没有开口。只是闪出位置,恭顺的弯腰行礼:“我会将您的问候带到,尊敬的大人,愿你的神明和我的神明都赐福于您。走好。”
“再见。”我踢着马肚,坐骑迈开步子,款款汇入熙熙攘攘的人流,正盘腿坐在路边抠脚的胡迪尼斜眼打量了一下木沙尔,也摇摇晃晃的扛着自己要饭的家伙事,开始疯疯癫癫的向行人乞讨。
毫无疑问,位于城北的城镇中心肯定是诺曼底公爵的驻跸所在,虽然我不知道理查此刻在不在热那亚,不过总得去碰碰运气。在罗马时代总督官邸基础上扩建而成的城镇中心是统治这里寡头贵族们商议政事的地方,也是普通群众有限度“民*主”发生的场所。至今仍保留着气势恢宏的罗马式廊柱和精美的浮雕,只有建筑顶端原本竖立的罗马皇帝雕像换成了代表基督的十字,让一进城门的外乡人马上便可以感受到这座城市对信仰的虔诚以及贸易都市的自豪感。在屈从于诺曼人的淫威后,“自治”的城镇中心成了这群北方佬的大本营,经由一年多的不断修葺和经营。这里终于成为高墙箭楼林立、池宽水深的军事堡垒,一面鲜艳的红底双狮战旗迎风招展,掌控着脚下的海滨城市。
从堡垒前广场上杂草丛生的花坛和堵塞的喷泉,还有人去屋空的破房以及朽败的轱辘来看,这里曾经应是热那亚最繁荣的地段,商铺酒肆鳞次栉比、各地客商摩肩接踵、喷泉清澈鸟语花香,妇人们借着汲水和洗衣的机会聚在水池边唠些家长里短。年轻的少男少女躲在花丛间互诉衷肠,闭眼倾听,仿佛仍能感受到当时人声鼎沸的热闹场面,可惜现在已成枕上黄粱、昨日黄花。
护城河的栈桥边立着两个扛枪的士兵,诺曼人特有的强壮身材显得长枪在他们手中像根细细的火柴棍,比起这种不趁手的兵器。车轮般的巨斧和厚实的盾牌更得北方战士的喜爱,而且跟看门狗似得站岗放哨也让他们微微不满,一张糙脸凶狠的皱着,要是在边上放朵菊花,两者绝对像的不能再像了。
广场上除了裹着头巾匆匆而过的妇女。几乎没什么行人,胡迪尼沿途冲好心人讨了点吃食,就随意找个角落歪着,百无聊赖的吞咽起来。我低头再次确认下自己从头到脚的装束,觉得应该没啥纰漏了,便驱着马走向栈桥。
“日安,先生们!”有了被狗眼看人低的卫兵按在臭水沟里羞辱的惨痛教训,我学会了阎王好见小鬼难搪的道理。
两个诺曼战士懒洋洋眼都不抬的说道:“滚蛋!”
滚蛋?我的怒火噌的一下直冲头顶,却又不能不继续厚脸皮的搭话:“请帮我通报一下……”
一个诺曼战士往地上吐口黏痰,不耐烦地瞥着我:“叫你滚蛋还是客气的,别蹬鼻子上脸,公爵大人没时间见你。”
“你的意思是公爵现在在里面?”我欣喜的指了指战旗飘扬的城堡,“还请烦劳通报,我是……”
“听不懂人话吗,白痴?”和我说话的诺曼战士没了好气,胡须因为愤怒而根根竖起,“像你这样没啥本事还想混饭吃的游侠一天来八百个,个顶个娘娘腔的小白脸,连头发情的公狗都打不过,切!”
“游侠?”我哭笑不得的咧了咧嘴,看来对方真把我当成那些绣花枕头似的娘炮了,“我不是游侠,是名贵族。”
“贵族?我去妓*院操*的娘们十个有九个半都说自己有贵族血统,少废话,再啰嗦我可要发飙了!”诺曼战士骂骂咧咧的攥着拳头,骨节“咔咔”作响,我不想把事情闹大,于是明智的选择闭嘴(不是打不过,而是顾忌贵族的面子,堂堂公爵大人和两个小兵打成一团,成何体统?)。
“既然不方便,那我也就不打扰了,最后问一句,请问你们知道奈梅亨人驻在什么地方吗?我去那碰碰运气。”
“你想去投奈梅亨人?”另一个诺曼战士警惕的站起来瞪着我,“罗马离这远着呢,都灵那边也有不少低地的怂货。我警告你陌生人,奈梅亨人是我们的敌人,去投靠他们就是与诺曼底为敌,早晚有一天要被我揪下脑袋喂狗的,明白吗?”他恶狠狠地说着,咬牙切齿的模样好像我俩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
敌人?奈梅亨和诺曼底成了敌人?突如其来的大信息量阻塞了脑袋里的神经回路,我愣了半天,正给了诺曼战士嘲笑的口实:“哈哈,吓傻了?这点胆量竟想加入勇敢者的阵营?快回家喝奶去吧!”
我放弃了自报家门纠缠下去的念头,在诺曼战士粗俗的笑骂声中走开。情况错综复杂,还是明哲保身为要,刚刚他说在都灵有奈梅亨的军队,估计十有*是科勒他们,得先去找自己人。
正在我低头想着事情无暇旁顾的时候,一双有力的大手突然从斜刺里伸过来,猛地将我拽下马背,“瞎了你的狗眼!”大手的主人呵斥道,“没头没脑的瞎小子,敢挡着男爵大人的路!”猝然摔蒙的我又遭到一通狂踢,虎落平阳被犬欺!我咬紧牙关,挣扎着想站起来还手,却再次被随后过来的几个人围上群殴。
“得了,得了。”这声音无疑是天籁,“费那么大力气干嘛,扔到一边去。”听起来像是那人口中所称的“男爵大人”,满口北方味浓重的法兰克语,绝对是个正经八百的诺曼贵族。
打手们听命停手,两人一左一右架起我,揪着头发正要往破败的花坛里扔,刚才说话的男爵突然喊道:“慢着!带他回来!”
虽然鼻青脸肿疼得够呛,但我的神智相当清醒,眼角撕裂的伤口涌出鲜血,染红了右边的瞳孔,映入眼帘的是一副诡异的红色画面——男爵披着毛皮大氅,骑在高大的诺曼战马背上,身后跟着四个擎旗的骑士,剩下的便全是步行的士兵,从这配置看,他的地位应该不高,供养不起太多的骑士。
“你……”我口里混着淤血含糊不清。
“是你!”对方显然比我惊讶。
难道是故人?我忍着疼痛竭力睁开眼睛想看清他的模样,可惜无济于事,眼里只有一团模糊的人影。
“这人是通缉的重犯,赶紧捆结实了,我要亲自审问。”不知名的男爵用不容置疑的口气吩咐手下。
然后我又让人脸冲下按在地上,啃着污秽粘稠的泥巴,双手反剪捆个牢靠,“原来是个挂名的逃兵,啧啧。”捆我的士兵不屑地哼道,“落在我们大人手里算你倒霉,他最恨裤裆没‘吊’的软蛋了。”
逃兵?上帝这回玩笑开得大了!我清楚诺曼人的军纪,临阵脱逃者会被挖心掏肝倒吊着活活折磨死!
“听我说……我不是什么逃兵,真的,我是个贵族!”还能再落魄点吗?我像头准备上屠场的肥猪,悲哀又绝望的嚎叫着,“让我见你们的男爵……”下半句话没说完便生生咽了回去,因为旁边的士兵懒得听我求饶,直接一拳搥了满嘴——还记得当年从马上摔下断的那两颗门牙吗?现在又多了一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