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真是最好的打工人了。
只要他们一直努力肝游戏,陈烨就会越来越强。
但玩家们会认为自己在打工吗?
很显然,不会!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怎么能叫打工呢?
所以说,什么是共赢?
这就是共赢啊!
陈烨猛地按下回车,接下来,我们的游戏将进入公测阶段!
可能这个时候就有人要问了,如果公测购买设备的人数太多,设备不够怎么办啊?
那还不简单?
直接挂断货不就好了?
实在不行就说咱生产显卡的厂子烧……
咳咳。
说咱生产设备的厂子烧了,每天的出货量十分有限。
等指数够了咱就继续卖,没了就直接挂断货!
而这些卖设备的钱,都会转移到系统创造出的一个虚拟账户中。
绝对不会被人查出来。
不过陈烨并不打算使用,因为现在的他压根就不需要钱。
他自己就能满足自己的物欲需求,钱对他来说就已经只是一串数字而已了。
没有任何意义。
……
而此刻,游戏内。
一群玩家背靠背坐着,数不清的玩家全都横七竖八的躺在了地上。
“老子这辈子没打过这么爽的仗!”
“过瘾!”
“第一层守护者,不过如此!”
“感觉不够难啊,官方要不再加强一波?”
叶秋也拄着剑坐在地上,肌肉战车强森和他背靠背,二人气喘吁吁的都已是精疲力尽。
“看来华夏人也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弱,至少算是有骨气,当然,我更欣赏你这个人。”
“你很强,有兴趣打一场?”
强森说着笑了两声。
叶秋也是抿嘴一笑,“你也不弱,不过打架就算了吧,这一次也算是侥幸,首杀又让我们拿了。”
强森摇了摇头,“侥幸?你是有真实力的,能拿到首杀我并不意外。”
说着,强森直接向后伸出了拳头,“不管怎么说,这次能跟你们并肩作战,很过瘾,希望下次还能有机会和你并肩作战。”
叶秋也将拳头伸向了身后,和强森的拳头碰在一起,“我也是,朋友。”
强森忽然笑了,“朋友吗,哈哈哈,好,朋友!”
一旁的罗尔看着说笑的两人也是不禁感叹,“谁又能想到,曾经的我们各自为战,在网上打的不可开交。”
“如今却能聚在一起畅谈,华夏的朋友,你们的骨气让我们赞赏不已。”
你能想象那样的场面吗?
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全都聚在一起促膝长谈,放声大笑。
似乎早已没有了人种之间的敌视与间隔。
时间可以磨平一切,也可以改变一切。
一年时间的并肩作战,让众人放下成见,彼此信任。
如若不然,各自为战的他们绝不可能战胜拉里克。
唯有众人意念合一,团结一致,才能发货出1+1大于2的力量!
有人呐喊助威,有人舍身去帮队友抵挡伤害。
那一战气势磅礴,堪称一场史诗般的战役!
这也是玩家有史以来,打过最爽的一仗了!
他们前面被虐杀的有多惨,后面击败拉里克就有多爽!
那是一种极致的精神满足!
哪怕是杀人玩家夜曲,在参战后也得到了玩家的一致认同,毕竟人家是实打实的出力了。
可以说,能打赢这一战,每个人都至关重要!
叶秋的分身和强森等人作为前排不断逼退拉里克!
张清言和夜曲不断释放黑暗和邪眼控制拉里克!
其他玩家或输出,或保护队友,或上前与强森叶秋俩人近身压制boss。
每个人的存在都至关重要。
虽然说首杀让叶秋拿了。
但守护者的奖励却并不是这么结算的!
守护者的奖励,可以给到所有对守护者造成伤害的玩家!
每人10年灵魂寿命,外加1枚银币,以及100名望。
虽然这只能算是安慰奖,但众人也知足了。
不少玩家还在反复观看着刚才那一战的录像,“草,太燃了,今天我和我爹只能活一个!”
“666,兄弟你也太孝了!”
“哈哈,那句卧槽是谁喊的,太特么有意思了?”
“卧槽,这你都录下来了?”
“有没有录到我呀?”
“我让你白刀子进去,绿刀子出来,我扎你苦胆,那个是你不?”
“对,是我!”
“哈哈哈!”
……
叶秋也在看着视频,最后一刻,单手持火焰大剑的拉里克轰然跪倒在地!
随之露出了一个解脱般的笑容,“喜欢慕春花的少女……却没有一双能看到慕春花的眼睛。”
“我,到底还是……”
噗嗤!
拉里克倒下的那一瞬,叶秋直接提剑砍下了他的头颅,甚至没有听他说什么!
【守护者·拉里克陨落】
被锁链束缚的始源黑暗已被释放!
魔能再次流淌于大地,有两声嚎叫,分别来源于日月之下!
……
拉里克死后。
叶秋拿到了十倍奖励,两把传奇武器与一封信件。
这封信件是最让他在意,信件里面有一朵干枯的慕春花标本。
叶秋打开信件,上面的内容却让他有些难以言语。
“致给如慕春花般开朗的你,为什么人会喜欢从未见过的事物,我不明白。
直到我喜欢上你的眼睛,那一刻我才明白,因为看不见,所以它才是最美的。
我很想告诉你,慕春花并不美丽,但我知道,它在你心中是最美的存在。
你问我太阳是什么样的,月亮是什么样的,我想说,可你却捂住了我的嘴。
说,如果不能亲眼看到,那就让一切都如你心中幻想的那般美丽吧。
那一天,我沉默了许久,最后选择不辞而别。
我背上弓离开了村子,我在最高的山上呐喊,为何神如此不公?
宁可创造万物,也不肯给你一双可以看见事物的眼睛?!
我下定决心,一定要为你寻找到可以治疗眼睛的办法。
我自此踏上旅途,一路向人打听。
有人告诉我,精灵族的生命之水可以让人找回它失去的东西。
但精灵族是一群食人的邪恶物种,我知道我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只得费尽千辛万苦拜入战场学派。
希望能学到两手本事。
这期间里我结识了很多朋友,有矮人族的工匠霍比特,那家伙脾气臭的像石头,但我们却成为了至交好友。
总是沉默的格罗斯,那家伙的盾牌拿的真稳,我是真的比不上他。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朋友,只可惜后来我因为偷学被逐出了战场学派。
但我却因祸得福,拜入了更适合我的神射学派,学到了很多狩猎的本事。
我又成为了一名猎人。
不过这一次,我狩猎的是怪物。
我斩杀了熔岩之地的巨魔,杀死了雪岭上的巨龙,好吧,那好像只是个幼崽。
当然,我没有忘记最初的目地。
待我吃下巨魔的心脏,喝下了冰龙的血后,我得到了驾驭冰霜与火焰的能力。
我知道,时机到了。
我前往精灵族,他们对我很客气,因为他们都听过我的名号。
传奇猎人·拉里克!
别人都这么叫我,可不是我自封的!
之后我向他们求取了生命之水,但精灵却并不愿意割舍圣水给我。
我也不打算和这些食人种废话,直接一路杀到了生命古树前,取走了生命之水!
但我的举动,却触动了精灵族的神!
传说中的精灵之神,蒂尔·桑德留斯!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神!
这是我第一次明白,人和神的差距竟如此之大!
在祂的面前,我那引以为傲的狩猎技巧就好像是小孩子的把戏一样!
我败了,败得一塌糊涂。
我不求祂能饶我一命,只求祂能让我把圣水带回去,事后我自会回来领死!
幸运的是,精灵之神答应了我的请求。
但不幸的是,祂有一个条件。
他让我去杀死日月二狼,取日月二精来交换生命之水!
我答应了,但我太过高傲自大了。
日月二狼远比我想象中的要强大百倍,我的攻击根本无法伤到它们!
反而害死了我的几位朋友!
我知道,我需要更强的武器!
于是我找到了我最好的朋友,霍比特,我请他为我锻造出可以杀死日月二狼的武器。
他爽快的答应了,于是我们开始周游世界各地收集材料。
最后再一座火山内,锻造出了这两把武器。
霍比特给他们起名为:
炎耀剑,冰魄弓。
我凭借这两把武器杀死了日月二狼,跟精灵之神换取到了生命圣水。
我已经记不清多少年了,我只记得我当时一路高兴的跑回了村子,高兴的就像个孩子。
但我……
却没有见到你。
直到你的父亲告诉我,你把自己永远留在了16岁那年,等我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