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永远都冲锋在前线,秦钧自认是英勇的骑士。
但即使骑士再怎么英勇,也有丢盔卸甲的时候。
几十年的道行终究还是无法抵挡一只修炼千年的老妖物,想要打败妖物,骑士的道路还长着。
作为莽撞除妖的代价,那便是满身伤痕。
幸运的是骑士早就经过了不少日常锻炼,即使莽撞除妖也不会有性命之忧。
“弟弟,那你来找小女子到底有什么事呢?”
白言卿眼中仿佛能泛发出桃水,自称已经不知换了多少。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秦钧反问,什么歪理,谁说找人就一定要有事了?那部分逛街讹人老大爷那不得天天有事。
白言卿微微一愣,她已经习惯了无事不登三宝殿,无论是谁见她,还是她见谁都是如此。
假如说她有一天去天机峰找秦钧,那肯定是有事。
“没事当然可以来找姐姐,只不过...........”白言卿顿了顿说道。
“你不会喜欢上姐姐了吧?”
“喜欢啊。”秦钧无所谓的说道,这让白言卿眉头一皱,她闹着玩的,若是入宗时没有见到秦老头还好。
但偏偏不仅见到了,还和她说了一串话。
那一串话她有好好思考过,不管是真话还是假话,总之都带有震慑之意,明摆着警告她不要玩什么心思。
要是真把这泼皮勾搭到手,那可是一身的麻烦。
“对于喜欢两个字,我从来不吝啬,山川也好,大地也好,我都喜欢。
爱美之心人皆有,虽然最漂亮的女子还是要拉屎,但也并不妨碍我喜欢。
我喜欢的人多了去了,比如阿苍、阿波、阿天、阿村。”
所幸秦钧接下的话让白言卿微微一松,但也不禁莞尔,这是什么话,最漂亮的女子也要拉屎,能不能说一点好听的。
“那弟弟你的喜欢可真是廉价呢~”白言卿笑着打趣。
“那没事,反正喜欢不是爱。”秦钧大大咧咧的说道,爱这个词汇怎么说。
它原本不应该是人人避讳的词语,但后来产生了太多的意义,甚至书面中或者单独拿出来念,都感觉特别扭。
仿佛没有人,没有纸张能单独的承载这个字。除非加上修饰词,比如偏、溺等等。
不过这些词,注重的还真是前面的修饰语,没有落在后边。唯有亲人之间或许好些,但也好的有限,尤其是长大后。
秦钧也是感慨过,很多人宁愿说“爱乐屋油”,也不会正式将我爱你这三个字说出口。
大概这也是对自己的不自信吧,好像除了自己,谁都不爱。
哦,除了一种情况,脑门极端充血的时候。
一想到这,秦钧就不由想起一句“则各就似爱情,窝爱泥嘛嘛........”
总之,话糙理不糙吧。
“反正喜欢不是爱。”白言卿眼神微微一亮,这话倒是有些道理,没想到秦钧这小泼皮也说得出这种话。
“那弟弟你有爱的人吗?”白言卿好奇的道。
“有啊,就一个。”
“谁呢?”
“那还用说嘛,肯定是我自己啊。”
“夏漩仙呢?”
“那不算,只是有机会从极致的喜欢变成淡淡的那啥,然后更进一步啥的。”
“那姐姐可真期待变成弟弟你第二个爱的人呢~”
“你不如去白日做梦,梦里啥都有,好好去睡一觉就能听到我说那句话了。”
.........
休闲调侃的时间的时间总是短暂的,秦钧后面又见了妹妹般的苏小蝶,顺道和牛头人他们说了好好安心住下,不要想太多,没人会伤害你们。
这个时候,秦钧感觉自己好人的光辉越来越强盛了,他骨子里的本质果然还是个好人呐,只要不加上“卡”字就行。
谁加他和谁急,隔了电脑手机屏,都带急眼的那种。
后面呢,他了去了此灵峰。
潇灵泠依旧还是那个沉默的状态,不过比起前段时间好上了太多。
倒是他与夏漩仙单独相处的时候,油嘴滑舌了几句,留下一箱酸奶后就被轰了出来。
“人呐,其实过上日常生活就好。”
秦钧感叹着,才来到这世界的目标其实大抵算是完成了,除了没现代化。
也不能说全没有现代化,起码在宗门内行走,宽的道路秦钧大多都是开着“蓝不给你”。至于窄一些的路就踩上了小单车。
所以在一段很短的时间内,不少人看到灵峰、子峰、天机峰之间,时有一个带着鸭舌帽,后脑勺光着的大龄少年在夕阳下骑单车。
说到这,期间还有一件有趣的事情发生,胖师兄居然也会眼馋车这种东西。难得对秦钧提出请求,所以秦钧就奖励了他一辆奔驰。
只是这胖师兄刚开始学车的时候闹了些乌龙。
他不小心开奔驰撞死了一只山羊,本着可惜的意思,胖师兄又折了路边柳树枝烤起了山羊,特地找来了稀有的兽奶。
当时胖师兄还叫秦钧一起吃来着,但秦钧打死也不肯吃,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后来几天,胖师兄连连称呼倒霉,干什么事情都不顺利。
直到他让秦钧看看他身体是不是出了什么毛病,秦钧这才在他面前建起了五色祭坛。
这五色祭坛上摆的东西也怪,一条死了的大黑狗,还摆上了一地兽奶和肉类美食,还牵来了一条活山羊,又在天机峰种了几颗柳树。
这让胖师兄感觉到莫名其妙,不过在这之后,他倒也没有再倒霉,所以也没有多想。
只当自己刚好是时运不济而已,至于小师弟的行为他基本不去想,因为很多时候他脑子跟不上。
等至半夜,秦钧坐立而起。这日常休息的生活也过好了,自从上次传完后断更的诛仙又开始写了起来。
没办法,情绪值还是得继续赚,什么东西都可以少,唯独情绪值不可少。
唰唰唰。
秦钧开始笔走龙蛇,越写越得神,字也稍微好看了些起来,尤其是这个曰(yue)字。
笔走龙蛇之间仿若穿过千沟万壑,字体由窄到宽,直至豁然开朗。而笔迹下的墨汁通道也由干瘪无神到湿润一片,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可谓让秦钧志得意满,写完结束之时又是酣畅淋漓,似是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写书写字,有时候也是一件乐事。
(本章完)
ps:到这里,前面的故事告一段落了,应该没啥随便埋的伏笔了。这一章和后面一章是过度的章节,偏向平淡,我尽量融一些梗进去,显得不那么平淡。
老牛也越来越驾驭这种文风了。但很可惜,前面写的很烂,早知如此我何必当初随便开书,主要随便写还签了。
这些话估计也是我一个人的牢骚而已,不过好歹提供了我一个发牢骚的平台,感谢生活。推荐票啥的我都不奢求了,慢慢写完这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