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不予要确定,丰禾她人现在确实是还在京都城活跃着。
虽然这样也确定不了她什么时候回动手,但是不会影响越不予这边的警惕性。
下属好奇:“越姐,我们就这么看看就算了吗?要不要调点人手过来,在暗中守着这里?”
越不予还在破房间里面转着,她在查看,这个自己最熟悉的陌生人,过去这么多年之后,到底还保留了几分曾经的习惯。
这点很重要。
这能让越不予更加准确的判断自己的对手。
越不予手滑过一个破旧小桌子,忽然顿住了。
她看着桌上的烟灰缸有些愣,以前,丰禾不抽烟!
大概是因为烟灰缸看的走了神,身后的人又问了一句:“越姐?”
越不予回神:“嗯?怎么?”
下属:“我说要不要派人……”
越不予:“哦,不用。这个地方她应该是不会回来了。”
“越姐,这你也能看得出来?”
越不予:“狡兔三窟,这个地方对于她来说,用处已经不大了。这应该是她刚来没多久住进来的,这个位置,太偏,太空旷。
不利于隐藏自己,那么大一辆车摆在那里,我们过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
她是曾经杀手榜上的榜首,不是傻子。这个地方,已经被她放弃了。”
下属知道,在判断丰禾的事情上,越不予有绝对的话语权。
因为没有别的人会比她更加了解丰禾这个人了。
“那我们这一趟算是白跑了吧?”
越不予:“怎么就算是白跑了?这不是摸到线索了吗?去车上再查查,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不喜欢听人唠叨啰嗦的一直问问题,越不予直接把几个人支出去干活。
人都去查车之后,越不予脑子里面突然闪过一个想法,她伸手从烟灰缸里面拿出烟蒂,仔细看向烟蒂处被烟火熏的发黄的地方还有香烟的品牌。
看清楚品牌之后,越不予瞬间皱起了眉头。
果然不出她所料,真的是那个品牌。
越不予从身上掏出一包纸巾,将烟灰缸中还能看出香烟品牌的烟头全都包进了纸巾里面。
再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小破屋之后,越不予已经确定,屋子里面已经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了。
转身出来,那三位也打开了那辆车,然后三人站成一排,摇了摇头。
越不予:“什么发现都没有?”
下属:“连垃圾都被打扫干净了。”
越不予:“走吧,这里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了。”
确实是没什么有用的东西了。
四个人回到车上,继续出发去下一个目的地。
就这样在城郊绕了一圈之后,基本上也没有大的发现。
也并没有找到第二个丰禾住过的地方。
几个下属就很意外:“为什么我们就找到了一个,要不要让老大再多派几个人,我们再沿着城郊搜一遍?”
越不予:“没用,丰禾不愿意出来,谁都拿她没办法。隐匿行踪这项,她是最厉害的。我不如她,所以,我只能找到她抛弃不要的窝,她没放弃的地方,我们是找不到的。”
没放弃的地方,自然也被丰禾掩盖得很好。
傍晚天黑之后,越不予才带着人从城郊回城。
眼看时间已经过了饭点了,一进城,越不予就问:“兄弟们辛苦了,我请大家吃饭吧。这会儿已经很晚了,回去估计你们那边也过了饭点没留多少菜了。”
忙到大晚上,三人也没拒绝。
于是找了个地方,四个人就坐下来准备吃饭。
饭后刚准备走,越不予忽然看到一个人影。她一秒条件反射性地站了起来。
手从后腰上摸出枪就快速跟了上去。
三个下属虽然不清楚这是什么状况,但也都立马起身跟上了越不予的步伐。
越不予一路追出去,跑了两条街,终于在一个小巷子里面堵住了那道人影。
灯光昏暗的巷子中,人影靠在墙边,她头顶上一束泛黄的路灯照下来,反而映衬得她脸色发白。
越不予双手持枪,枪口对准了对方的头。
越不予脚步很慢,但步伐沉稳地往前渐渐逼近,她声音低哑冷沉地吐出几个字:“好久不见!”
昏暗灯光下,脸色惨白的女人,五官端正,可左边眉毛处却有道一道疤将一道原本漂亮如远山的眉毛割裂,直接往她脸上添了几分桀骜的狰狞。
她咧嘴浅浅勾出一抹不屑的笑意:“是啊好久不见,如今,你已经是越家养的一条狗了。”
越不予脸色依旧沉黑:“如果我是狗,那你就是流浪狗,又有多大的分别呢?丰禾,你可以做杀手,可以杀任何人,但绝对不能是越棠西!
你要动她,除非你踏着我的尸体去杀她,否则,只要我活着,一定会挡在她前面。”
越不予很清楚丰禾的实力,两人原本就不相上下,这些年丰禾做杀手,更是冷血不已。她的战斗,以狠辣取人性命为终极目的。
所以,此刻越不予就算是手里有枪,也不敢太大步子的靠近。
她必须要小心提防着,丰禾取人性命的杀人技巧是绝对成熟的。
即便是她现在没打算要杀了自己的想法,但是致使自己残废,或者是战斗力打折,都是有可能的。
面对这种强势的高手,越不予不敢掉以轻心。
她只能保持绝对的战斗力,才能去保证宋时念的安全。
丰禾笑了:“哈哈哈……踩着你的尸体去杀越棠西?你忘了,我的爱人是怎么死的吗?小苦瓜,你杀了谁,你都忘了吗?
哦,不对,你早就已经不是当年的小苦瓜了,你有名字了。越不予!她给你的名字。
她是给你名字的人啊,当然是要死在我手里了。
而且,我还要你亲眼看着她死在我手里,这样,才不算辜负!
报仇,不就是要用对等的心痛来交换仇恨吗?
没有对等的心痛,怎么能算是报仇?”
丰禾说完,笑得整个人都癫狂了似的。
她的意图再明显不过了,就是要先杀了宋时念,让越不予感受到和她一样的痛苦。
越不予看着她,却忽然问:“同生共死十几年,丰禾,我们就真的就要这样做陌路仇人吗?”
丰禾原本靠着墙的身体突然站直,她手中已经不知道从哪里各持一把手枪。
一把对准了越不予的脑门,另外一把则对准了越不予的身后。
越不予知道,她身后,那三个人追了上来。
每个人手里都有枪,但是,越不予却很清楚,只要丰禾扣动扳机,他们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丰禾枪口中的子弹。
越不予抬手与肩同平,向后摆了摆,示意他们撤退。
下属惊讶的看着越不予的动作,怎么能是让他们撤退呢?
人多好办事,说不定就在这个小巷子里面,就能击杀掉丰禾,从此也算是高枕无忧了。
越不予看三人没动,厉声喝道:“退!你们不是她的对手,不要白白把命丢在这里,我没办法和你们老大交待。”
保镖组的队员,怎么能和从小训练有素的杀手相提并论呢?
无论是实力和经验,他们都不是丰禾的对手。
留在这里,就是白白牺牲送命于此。
“越姐,你呢?”
越不予:“我才是她的对手!”
真要打起来或者怎样,越不予争个同归于尽总是可以的。
三人也算是听明白了,他们在这里,除了送命之外,没别的可能了。
他们不是丰禾的对手,顶多是开胃菜而已。
于是三人警惕的撤退。
巷子里,又变成了只有丰禾和越不予两人。
丰禾:“真聪明,是你让那三个傻瓜保住了脑袋没被我的枪打的稀烂。”看书喇
越不予:“你怎么确定你打他们的时候,我不会让你的脑袋也稀巴烂?”
丰禾:“哈哈哈……小苦瓜……哦,对不起对不起,我又叫错了。那个女人给你名字了啊,越不予。看书溂
你看我这记性,永远只记得我们两个人十几年没有名字私下里互相称呼对方的名字。
真可怜啊,我们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
小苦瓜,小呆瓜。
你刚刚问我,同生共死十多年,到最后真的就要做陌路仇人吗?
以前我不明白,后来我懂了,也许,这就是命运。命运注定,我们就是有一场生死决斗。
不是老师制定的规矩,是我们的命该如此。”
丰禾和越不予说话,可是彼此手里的枪都是稳稳的举在手中并且枪口一直都对着对方。
话可以说,枪绝对不能动。
越不予:“去他妈的命运,什么不公的命运?我不信!
出生就被亲生父母抛弃在大街上,靠着杀一起训练的队友才能活。
这算什么命运?
如果这是命运,你就一定要认命吗?你就是这样逆来顺受的人吗?
老师他值得你爱吗?”
越不予越说越激动,最后一句话几乎是吼着说出来的。
也就是在她激动的时候,丰禾的手指动了。
越不予就算是情绪激动起来,可她的反应依旧非常快。
再子弹飞速袭来的时候,她快速的躲开了。
也就是在她躲丰禾子弹的时候,丰禾却一脚踏上巷子旁边堆积的物品借力跃身而起,不过简单的两个小动作,三秒钟不到的时间,已经翻墙而出。
丰禾从死胡同逃走,越不予躲开子弹后第一时间就追上去。
就在她也要翻身追着丰禾去的时候,昏暗的灯光下,墙上的一小片湿润却吸引住了越不予的目光。
虽然周围不知道是不是小巷子里对方的垃圾散发出的恶臭味掩盖住了那味道。
但是凑得这么近,越不予还是闻到了掩藏在恶臭垃圾味道下的血腥味。
她伸手摸了一把墙上的湿润,手指轻捻,凑近鼻尖,血的味道,让越不予眉头紧皱。
她脱口骂道:“该死!”
在看墙上面的丰禾离开的方向,她很清楚,她错过了一个杀掉丰禾的机会。
这个机会,可以让她在和丰禾决斗的战争中,不至于同归于尽,而保证几分自己的赢面。
可是下一秒,越不予脑子一转,这是华国,谁能伤了丰禾?
伤了曾经杀手榜第一的杀手,谁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