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里三层外三层围得跟铁桶一样,沈知欢围着转了一圈,愣是没找到突破口。
苏子煜看着急得都快抓耳挠腮的小媳妇,没忍住轻笑出声。
真不知道他这小媳妇怎么那么热衷于看搞破鞋的?!
突然,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女人像大钟捶一样破开人群,冲进了包围圈。
沈知欢见有了突破口,跟在身材高大的中年女人身后也混进了包围圈里。
没等沈知欢瞧清里面的情况,身材高大的中年女人已经将人群中间的女孩子护在了怀里。
旁边站着一个梳着中分,油头粉面的小年轻,瞧那所处的位置,应该是主角之一无疑了。
众人口中的女孩被身材高大的中年女人护在怀里,沈知欢虽瞧不清模样,但看那身装扮……
还有那小白脸……
衣服整齐,头发丝都没乱,这……
搞得哪门子的破鞋啊?!
“哪个王八蛋吼得搞破鞋?给老娘站出来,看老娘不撕烂他的嘴。”身材高大的中年女人低声安慰了女孩几句,便开始破口大骂。
“我未来儿媳妇胃不舒服,我去给她买点吃的,让我儿子把她扶到阴凉一点的地方,就被人说成了搞破鞋,谁家搞破鞋穿着衣服搞?”
“哪个挨千刀遭雷劈,生儿子没屁眼的,张着一张臭嘴胡说八道,给老娘站出来,看老娘不活撕了他。”
“敢败坏我未来儿媳妇的名声?!给老娘站出来,看老娘今天不把屎给他打出来……”
“娘,你小点声,别吓着小晴……”小白脸轻扯了一下中年女人的衣角。
小晴……
沈知欢挑眉。
不会吧?!
沈知欢正怀疑是同名,身材高大的中年女人一侧身,那张扁平、黝黑的侧颜就暴露在了她的视野中。
眯眯眼、厚嘴唇、塌鼻梁……
“嘘嘘~”
沈知欢吹了一个口哨。
清脆、响亮的口哨声瞬间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站在人群中间的几人也循声看了过去。
阳光下,沈知欢眉目微挑,周身好似都笼罩着一层光芒一般。
那莹白精致的小脸更是晃得人眼晕。
只一眼,沈小晴便变了脸色。
她脚尖一转,下意识的想逃。
看到沈小晴逃避似的动作,沈知欢笑了。
视线扫过面前的三人,她脸上的笑意更甚。
小白脸看到沈知欢看他,整个人都有些傻了,只差没流哈喇子。
见小白脸露出一副猪哥样,沈知欢厌恶的别开眼。
搞破鞋……
小白脸……
有趣!
真有趣!
就是不知道沈建国、李秋华知道他们的便宜女儿搞破鞋,会是个什么反应?
“沈小晴,没想到你挺会玩啊?!”沈知欢烟波流转,更添了几缕俏丽与狡黠。
听到沈知欢这么说,中年女人一下子就炸了。
“小贱人,你胡说八道什么呢?”
中年女人最讨厌的就是模样长得过分出挑的。
在她心里,模样出挑的都不安分。
沈知欢这种绝色,在她眼里,那就是祸国殃民的狐狸精。
“贱人说谁呢?”沈知欢眼一斜。
“贱人说你……”
话一出口,中年女人就觉得被算计了,当即气得脸色都变了。
“小贱……”
一团细小的黑影从外围直直的朝着中年女人的嘴边飞去。
“咚!”一声。
红白之物飞溅。
“哎哟!”中年女人捂着嘴,看着指缝间喷涌而出的鲜红,和崩到沈知欢脚边的大门牙,险些没疼得晕死过去。
沈知欢一脸嫌弃的往后退了退。
“现在,报应都来得这么快的吗?”
中年女人怒气冲天的指着沈知欢,“宜(你)打(塌)我(窝)……”
才刚张口,嘴里的血就淅淅沥沥的往下滴。
沈知欢撇着嘴又往后退了退,生怕血溅到身上。
站在中年女人身旁的沈小晴倒真是倒了血霉,从头发丝到脚后跟都被溅上了大大小小的血点点。
“你少含血喷人。”沈知欢装模作样的低头检查了一下身上的衣服,“我这衣服可贵了,你要给我溅上血,估计得赔得你肉疼。”
“沈知欢,人都被你伤成这样了,你还有心思说衣服……”沈小晴气呼呼地道。
沈知欢笑了。
“沈小晴,你还能不能要点脸,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手动了?咋滴?我是练了什么盖世神功,不用手都能伤人?”
围观的众人都被沈知欢给逗乐了。
“这丑丫头还真会赖人,人家小姑娘站在那儿动都没动,就被他们一顿骂,现在那婆娘掉了颗门牙,居然还想赖在人家小姑娘身上。”
“是啊!真当我们大家伙都眼瞎吗?”
“小姑娘,你别怕,他们要敢告你,我们都给你作证。”
“对!我们都给你作证。”
“对!都去作证。”
……
一时间,群情激愤。
“谢谢大哥、大姐、大叔、大婶们愿意仗义执言,我在此先谢过了。”沈知欢朝众人鞠了一躬。
“小姑娘,这有啥好客气的,老话不是说了嘛,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今天他们要敢告你,我们就来铲这不平之地,管这不平之事,大伙说对不对?”
“对!我们来铲,我们来管。”
“对对对……”
……
此话一出,众人附和。
沈小晴脸色煞白,肺都要被气炸了。
“沈小晴,你喜欢在这犄角旮旯搞破鞋是你的事,我又没有说什么,你们就算心虚,也不用崩掉自个儿的门牙来陷害我呀,那多疼……”沈知欢轻眨了两下眼睛,一脸无辜地道。
“是啊!人家小姑娘又没说什么,你们心虚什么?”旁边一个大婶仰着下巴,看着人群中间的三人。
“刚才还说没有搞破鞋,没搞破鞋钻林子里去干嘛?”
“我看到他们一前一后进去的,还装不认识,被逮着了就说是未婚夫妻,谁家的未婚夫妻跑林子里搞破鞋?家里的床睡着它不舒服吗?”
“你们听那老婆娘胡说,我告诉你们,这小白脸和这丑丫头不是第一次来这了,我家就住那后面,我吃了饭没事就喜欢来这遛弯,就我看见的,就不止五、六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