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遇摇摇头:“其实,这真不简单。我浑浑噩噩做了十几年的傻子,其实我什么都看得清楚,那会,遇到一群流民,他们已经到了易子相食的地步,如果不管他们,他们最先吃的肯定是我,我身上的肉多啊,又白又胖,吃起来,比那些骨瘦如柴的灾民好吃……”
在明末乱世,最先倒霉的其实恰恰是刘明遇这种小地主,在流民眼中,他们是大肥肉,事实上,他们这种地主,在后世就相当于明朝的中产阶级,最苦逼的一个阶级。
他们没有免税的特权,流民贫民百姓都是石头,榨不出油,于是为了完成政绩,官员会把矛头对准他们,累世钱粮,都会被官员吸得干干净净。可是在流民眼中,他们又是有钱人。
事实上,谁知道地信家有余粮?
刘明遇是没有办法,他必须跳出来,于是,刘明遇带着他们置田那么一点田,要想养活那么多人,根本就办不到,可是,刘明遇也不想死,只好一次一次跟建奴拼命,从建奴、蒙古人手中夺回土地。
只好把不适合耕作的地方变成良田,把耕地用不了的人手,让他们去做工,比如烧制砖瓦,还有煤球炉,煤球模具,从无到有,慢慢就繁华了起来。
大宁就这样形成了一个新的集体,一个利益集团,他们吃得不错,也穿得不错,现在大宁境内,看不到一个光屁股的孩子,也看不到一个衣不遮体的百姓!
六月,在后世是夏天收割季节,在这个时代,却进入青黄不接的时候,正是老百姓日子过得最为艰难的时候,明末这个鬼天气,就像小孩子的脸,根本琢磨不透。
有的地方干旱似火,有的地方却暴雨成灾。一年的庄稼颗粒无收,对于普通来说,就是死路一条,虽然国人有人离乡贱的传统,可是在生和死的决择面前,他们就不怕离乡了。
随着大量的人口涌入,金州,不仅仅是金州,包括整个辽南,都有了充足的人手,有了足够的人手就好办了,没人,啥事都干不成。
此时的辽南,正散发着勃勃生机。
道路两边,都是一望无际的良田,田地里玉米、红薯、土豆、或是各种蔬菜,长势喜人,此外还有大量工厂,粮食加工厂、纺织厂、军械厂、木材厂、铁器厂、冶金厂、水泥厂、煤球厂……
大大小小的工厂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工业区,吸纳着外地迁来的流民。
说白了,大辽南就像一个巨大的蓄水池,因为这样那样的天灾人祸而破产的农民,大多都让它给吸收了。
当然,这个蓄水池,有一定的容量限制,万一这个蓄水池崩塌了,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刘明遇不会担心这些。
因为,他十数万大军,一旦,辽南到了人口的极限,他就会扩张,向东、向西、向北打,他可以带着他的大军,一路扩张。
在刘明遇重赏之下,辽南的枪炮局的火铳也取得了极大的突破。
刘明遇来到火铳厂的时候,负责火铳研发的工匠师傅叫葛四蛋。一听名字就知道是没有文化的苦出身,当然,他是葛传福的四儿子。那就不奇怪了,这是一位家传工匠。
刘明遇上上下下的摆弄着,发现这支火枪的设计更加合理,板机、刺刀托座都作了不小的改动,反正用起来很舒服就是了。
最重要的是,它有一个机括,他试着扣动板机,枪里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击声响,他悚然动容:“燧发枪!?”
葛四蛋竖起一根大拇指:“厉害,侯爷一眼就看破了关键!是的,俺用一块燧石取代了火绳,装好弹药后只要扣动板机,机括打在燧石迸出火星,就能将弹药引爆,发射出去,非常方便。”
刘明遇拿着火铳,看着枪管里面的凹下的部分,有些目瞪口呆:“这是膛线?”
枪管的膛线切割,对于工匠们来说,实现太难了,但,并不是做不到。
“怎么做到的?”
葛四蛋憨厚的笑了笑了:“没啥,就是用了机床!”
刘明遇也没有点破,葛四蛋肯定是得到了葛传福的资源,这个老小子在给他的四儿子铺路,葛传福其实也是可怜人,他有六个儿子,前三个儿子都没有活到成年。葛四蛋是他目前为止最大的儿子。
刚刚二十八岁,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中年人了。
不过,刘明遇仍旧给了葛四蛋一千两银子的赏赐,他已经制出了可以量产的燧发枪。
“侯爷,就是这枪,还有问题!”
葛四蛋拿着刘明遇赏赐的荣誉证书和一千两银子的领限凭信,他心虚起来。
“什么问题?”
“就是!”
葛四蛋苦笑:“这枪就是哑火率太高了,扣动十次板机,最多只有七次或八次能成功击发的。”
“这还叫低吗?”
刘明遇撇撇嘴,洋鬼子刚搞出燧发枪的时候,哑火率能控制在五成他们都会激动得哭出来的!
“知道问题吗?”
“这个弹簧质量有点差,如果弹簧的质量更好,还有就是火药!”
“继续研究,奖励大大滴!”
一栋栋整齐而整洁的住宅,拔地而起,当然,以金州卫城工匠们作为第一批安置人房与大宁的房屋几乎一模一样。一个图纸建造的,肯定会一样。
就在刘明遇离开枪炮局的时候,“冠军侯,我要见冠军侯,你们让开,我要见冠军侯!”
刘明遇的亲卫急忙挡在刘明遇身前,刘明遇道:“怎么回事?”
不多时,一名身材矮小,粗壮的男子被两名近卫士兵押着来到刘明遇面前。
“侯爷,俺叫史尚杰!”
那名叫史尚杰的男子露出胳膊上凸起的肌肉道:“俺自幼习武,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弓马娴熟,兵书战策,无一不精,想投靠冠军侯,谋一场富贵!”
刘明遇笑了笑:“弓马娴熟?,你们谁去试试他!”
在刘明遇身边,身手高强的将领还没有几个,其中身手最好的反而是徐猛,这可能是天赋的原因吧。当然,徐猛适合步战,正面撕杀。
这个时候,一名身材魁梧的壮汉挺身而出:“冠军侯门下,封雷,绰号开碑手!刀枪无眼,比比拳脚?”
封雷的功夫其实都在手上,这以己之长击敌之短。
“好!”
史尚杰抱拳道:“请!”
史尚杰出拳如风,脚下下盘功夫相当扎实,不过,武功与封雷那种实战搏杀练出来的杀人之计,还差点。
他用高边腿连连向封雷一个踢去,打得非常热闹。
“不错!”
“兄弟有两下子,我动真格的了!”
封雷一肘击在史尚杰的头上,史尚杰昏倒在地上,满脸皮开肉绽,鲜血直流。
这时,人群里有几名身材矫健的男子,目光在空中一碰,他们放下手中的工作,不约而同的朝刘明遇走去。
就在这时,一辆马车,缓缓的从行驶在街道上,排着队等待检查。
一名男子从手中掏出一根钢钉,趁着人不注意,朝着马匹的粪门刺去,拉车的驽马吃痛,顿时受惊,拉着马车朝着前方飞奔而去。
场面一下子就乱了起来,马车连续撞中四五名百姓,引得众百姓惶恐不安,到处乱跑。
刘明遇突然闻到了硝烟的味道,他就意味到了不妙。
这是有人点燃了火绳。
“砰砰砰!”
连续三声手铳的声音响起,刘明遇倒没有反应,身前的一名亲卫满身血污,倒在地上。
“保护全爷!”
亲卫士兵马上在刘明遇面前形成一道人墙,他们用身体为刘明遇组成了肉盾。
“轰隆……”
马车上升起一颗橘红色的火球,这是一辆马车炸弹,爆炸的冲击波挟裹着弹片肆无忌惮的横飞起来。
“又害得老子损失一千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