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无忧盈盈一笑:“不会,到时,我会取悦你。”
顾琰灏轻佻地斜视她:“是不是忍得很难受了?”
“放开我,我要看小宝。”宋无忧要收回脚。
顾琰灏不放,而是低头,魅惑的笑,妖孽,又像中狐狸。
他,轻轻地吻着宋无忧的脚趾,一阵如电的感觉,穿窜宋无忧全身。
宋无忧整个人打了一个战栗,羞涩地看着顾琰灏,“顾琰灏,你在做什么?”
顾琰灏笑得更加邪魅,“尝尝你脚的味道。”
她的脚趾,圆润像一粒一粒透明的珍珠,好看又可爱。
皮肤白得透明,干净无痕,这是一双,可以诱~惑人产生谷欠望的脚。
顾琰灏吻着,舔着。
宋无忧浑身打哆嗦,他每吻一下,就像有一股电流从脚底穿过。
顾琰灏邪性一笑:“原来,你这里也这么敏感。”
宋无忧很羞,别过脸去,不看顾琰灏。
顾琰灏也不是那种冲动型的男人。
他克制力很强,而且有分寸,吻得宋无忧全身软绵绵后,他才放开她。
他揉着她的小脚板,“要为我好好爱护这双脚,以后,它们不仅是用来走路,还有别的用处。”
宋无忧囧。
……
黄玲特意打扮了一下。
脸上化了淡妆,让她本就白皙的皮肤,显得更加粉嫩,轻弹可破。
她随意的挽了一个丸子头,上身是V字领浅紫色卫衣,下身是宝蓝色的牛仔裙。
裙摆及膝,露出雪白好看的小腿,肩上挂着天蓝色的包包,整个人看去清新又甜美。
她在牧府生活后,很清闲。
每天都会到无忧庄园去看她的干女儿小宝,看完干女儿小宝后,就回娘家陪柳凤凤吃晚饭。
然后再回到牧府,牧古不经常在家,她的生活……自由又轻松。
刚下楼,就看见牧古从外面进来。
黄玲一愣,他回来了?
“天雷”过去后,牧古就一直忙。
黄玲对他的事没有过多的过问,她想:总统都是这么忙的吧。
见牧古进来,她灿烂一笑:“回来了?还没吃早饭吧?”
牧古边把外套脱下,边抬眸,看向黄玲。
见这样穿扮的黄玲,牧古的眼里,掠过一抹惊艳。
会打扮的女人都不会太丑,而且黄玲的身材极好,五官清秀。
稍微打扮起来,还挺漂亮的。
可能女人,心灵美,外表就会美吧。
自从她植物人醒来,好像什么事都只想着宋无忧,那股善良,无形的展现出来,让她变得更加美丽。
美丽的女人,都会很轻易地吸引男人的目光。
以前都不怎么认真注意到的女人,现在却像破茧而出的蝴蝶,颇有一番美丽和清纯。
“还没。”牧古温润勾唇:“我们一起吃吧。”
她搬到牧府住这么长时间,他还没陪她吃过一顿饭。
黄玲笑道:“好。”
牧古上下打量她:“要出门?”
“我妈不舒服,我想回去陪她,带她去看医生。”黄玲说道。
看完医生,有时间,就去无忧庄园。
“我上午有空,陪你一起。”牧古温和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