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介布衣,赵高新只听说过有操作股价这回事,却不知道股价具体是如何操纵的。
身为一个屡败屡战的失败散户,赵高新听冯导学说汪氏公司的股价是冯家所操纵,顿时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见赵高新的眼神变得专注,冯导学自以为击中了对方的死穴,于是洋洋得意地对赵高新讲诉了自己的杰作。
说完之后,冯导学威胁道:“你背后的金主如果继续和我们冯家作对,那么他买下汪氏公司的股票后,就老老实实等着破产吧!”
冯导学所说的事情出乎了赵高新的意料。他原本以为冯家是通过操盘手,用技术来操纵股价。谁知道胜负却在盘外。
赵高新神情郑重。这是个重要情报,得向罗艺报告,免得他吃了亏。
于是赵高新对冯导学说道:“事关重大,我得回去仔细考虑后才能给你答复。”
冯导学气愤赵高新之前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特别是凭借冯家的牌子施压后,赵高新作为一个无名小卒居然也敢寸步不让,着实令他太不爽了。
于是冯导学忍不住讽刺:“你只是一个被推到前台的傀儡而已,装什么装?回去和你背后的金主说清楚,别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赵高新虽然是小人物,却也是有自尊的。因此听了冯导学的话,脸色变得很难看。
这是赵高新上游艇后首次脸色大变,所以冯导学认为自己大获全胜,于是哈哈大笑。
“我今天心情好,教你一个乖。”
“你回去告诉你老板,要约收购需要证监会审核,所以你老板只需要交给证监会的文件不完整或者有错漏,那么就要约收购就不会被批准。”
“要约收购不被批准,会损失一些手续费之类的费用。但,总比吃下了29%的汪氏公司股票,然后看着汪氏公司破产要好得多。”
“今天我把话放在这里,我们冯家绝不会更改要约条件。如果你的老板不听劝,非要花真金白银竞争要约,那么亏得血本无归也莫谓言之不预!”
赵高新痛恨冯导学这种嚣张的态度,却又无能为力。所以他只能忍着气拿回手机,待游艇靠岸后,头也不回便离开了。
上岸后,赵高新通过APP向罗艺汇报情况。
虽然赵高新有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倾向,但冯导学的言辞和态度太让赵高新恼怒,所以他忍不住添了点油加了点醋。
令赵高新意外的是,罗艺只是语气平静地说:“我知道了。”
随后罗艺又告诫赵高新:“这次就算了。下次汇报情况时不要添油加醋,否则我会给与你惩罚。”
罗艺说出的“惩罚”两个字就犹如扳机点一样,立即诱发了赵高新痛不欲生的回忆。那种难以忍受的剧烈疼痛,甚至导致了赵高新的面部痉挛。
赵高新只恨现在不在罗艺跟前,否则他都已经向罗艺跪下痛哭求饶了。
赵高新伫立良久,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然后垂头丧气地想:老板怎么知道我添油加醋了?
……
罗艺当然知道,他根本就是从头到尾观看了全部的直播。
赵高新是生活在地球上却又对罗艺秘密知道最多的人。虽然罗艺认为赵高新只要精神正常就不会背叛自己,但罗艺还是担心赵高新会精神不正常。所以罗艺便委托系统,对赵高新的眼镜悄悄做了一点小小的改造。
改造之后的眼镜,上面有黑科技的摄像头和音频采集器。戴上这副眼镜后,赵高新所看到和听到的,罗艺能够通过电脑、VR等设备接收到。
别看电话里罗艺的语气平静,但此刻他其实很生气。
如果只是在纯商业方面耍手段,罗艺还懒得生气。可是冯家居然把汪蔚扯了进去,是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罗艺开始考虑应该怎么反击。
冯导学造谣时把汪蔚扯进去,增加了故事的可信度,却损害了汪蔚的清誉。这件事本身可以通过打官司处理,但罗艺显然不会考虑这种毫无意义的方案。
如果把格斗能力、装备和系统全部考虑进去,罗艺觉得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惩罚冯导学。
但这里面存在一个问题。
冯导学未必是真心追求汪蔚,然而他毕竟表面上是汪蔚的追求者。
如果罗艺采取简单粗暴的报复手段,感觉不太好。就好像罗艺是因为嫉妒心太强,所以就选择暴力手段来对付汪蔚的追求者一样。
所以罗艺决定换一种比较文明的办法,让冯导学受到应有的惩罚。
赵高新戴上那副眼镜后,其所见所闻都被系统记录了下来。
冯导学认定赵高新身上没有录音录像设备,因此肆无忌惮地把操控汪氏公司股价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
然而投资者操纵股价是犯罪行为,如果判定罪名成立,最高可监禁十年。
但,如果仅有视频和音频作为证据,恐怕很难把冯导学送进监狱。不说找一名金牌律师了,就连罗艺自己都觉得证据不足。
首先,律师会对视频音频的合法性大做文章,声称录制地点是私人游艇上,属于私人隐私空间。违法取得的证据不应该被认可。
退一步说,冯导学也可以辩称说他只是在胡乱吹牛。所谓孤证不立,没有其它证据相互印证,仅仅视频和音频作为证据,法官大概率不会采信。
那么,怎么弄到其它的证据呢?
罗艺苦思冥想,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一道灵光。
针对汪氏公司的阴谋,最开始是M国的一家专利公司发起的。
更重要的是,冯家既然提出要约收购,而且还是没收满29%就要约失败,显然对M国那家专利公司有着绝对的控制权。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哪怕冯家与那家专利公司毫无关系,也同样可以唆使对方打官司——只要冯家愿意支付打官司的费用,那么M国那家专利公司就不会拒绝起诉汪氏公司。
但,如果没有M国那家专利公司的绝对控制权,等冯家收购了汪氏公司,那家专利公司继续紧咬着汪氏公司不放该怎么办?之前冯家散布的谣言中,可是不遗余力地夸大了官司对汪氏公司的负面影响。
之前卖力造谣,随后又收购汪氏公司,如果不能保证专利公司撤诉,最后的结果岂不成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由此可以推断出,冯家必然拥有M国那家专利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只要能证明冯家拥有M国那家专利公司的控制权,结合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实,应该就能够给冯导学定罪了。
先是专利公司起诉;接着HK坊间各种小道消息;于是汪氏公司股价暴跌;然后冯家又要约收购汪氏公司……
再加上冯导学“明明白白”告诉赵高新,“汪氏公司的股价根本就是被冯家操纵的”,而且还具体阐述了一系列操作。
如果这样冯导学都能脱罪,那也没关系,无非就是罗艺亲自出手维护正义而已——那时冯导学受到的惩罚反而会更严厉。
最后只剩下一个问题:怎么才能证明冯家拥有M国那家专利公司的绝对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