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从不是一个狂傲之人,但是当吕辞带人出城的那一刻,秦风还是不禁失望透顶。
若换做他来守城,别说敌军挖尸掘坟,就算是天塌下来,他也绝不会派一兵一卒出城迎战。
以雄鹰岭的坚固程度,再加上驻守的八千老兵,只要粮食和水足够充沛,便可以一直守到天荒地老。
别说秦风这点人,就算是再来个三五万人,也无济于事。
自古以来,凡是攻坚战,真正靠堆人命,正面攻破城池的战例,其实少之又少。
大多是以奇谋制胜为主。
遥想,当初那个在草原发家的超级帝国,横扫亚欧大陆。
总共才多少人?就直接从和林一路杀到威尼斯,所过之处,哀鸿遍野。
反观只有四千六百人的钓鱼城,面对四到十万草原铁蹄的围攻,一口气守了三十六年,甚至在强攻的过程中,还葬送了一位大汗。
除非逼不得已,否则只要不是脑袋被驴踢了,大抵不会有人冒险攻城。
这也是为什么,当秦风决定对雄鹰岭发起速战速决的攻势时,李章不惜和秦风撕破脸皮,也要极力反对。
而事实证明,这雄鹰岭城池固若金汤,但里面的人心,显然没有拧成一股绳。
就在这时,帐篷后方,传来一阵踩踏声。
宁虎挑开帘,发现援军二营的轻骑兵,已经悄无声息的到了营帐后方。
不多,只有四百人。
但吕辞带出来的骑兵,一队全军覆没,二队也是十不存一,剩下的骑兵,士气已经受到致命冲击。
四百斗志高昂的轻骑兵,面对五百多个士气低落的败军骑兵,扔可以形成优势。
宁虎重重一抱拳:“秦兄,二营四百骑兵,随时可以出击!”
秦风却挥了挥手,轻描淡写道:“不必了。”
“敌军就算士气再低落,也是一群百战老兵,只要近身肉搏,就难免会有死伤。”
“我们北溪县的骑兵,都是宝贝疙瘩,犯不上跟他们拼命。”
“况且,我们的战略意图已经达到,敌军撂下半数骑兵,却未能完成掩埋尸体的目标,想必士气已经极为低落。只要这些骑兵回了城,战败的消息,就会在极短的时间内传开。”
秦风不肯追击,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吕辞麾下骑兵,距离雄鹰岭要塞太近了。
只有一百步,一旦发现秦风派出骑兵,吕辞势必会第一时间逃回城内。
到时候,北溪轻骑只能悻悻而归,若是贸然追击,肯定会被城墙上驻守的士兵,以箭雨伺候。
凡事,要学会见好就收。
见吕辞还不肯离开,秦风轻描淡写道:“让步弓手往上压一压。”
随着一声令下,五百步弓手,手持重石步弓,在另外五百手持长矛的步弓手保护下,向前推进了五十步。
不出所料,吕辞带着残余部下,头也不回的逃回了城里。
站在城墙上,目睹了整个经过的马廷云,心里又气又惊。
气的是,吕辞不知死活,放弃守城的大优势,居然主动出城袭扰,以己之短攻彼之长,简直是蠢不可及!
在这战场之上,勇猛和愚蠢,只是一线之隔罢了。
惊的是,秦风经历数次大战的历练,战术运用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居然依靠一千步弓手,打的吕辞一千骑兵,毫无招架之力,更是死伤过半。
这等恐怖战绩,无论是放在哪,都足够技惊四座了。
难怪……北狄盛传,大梁不可怕,可怕的是……大梁的潜龙,秦风!
论军事才能,能正面和秦风掰掰手腕的人,恐怕也就只有陈斯了。
可惜,和谈结束,陈斯已经回王都述职,一时半会根本来不了前线。
看着狼狈逃回城的吕辞,马廷云不由冷哼一声:“吕将军,你现在知道秦风的手段了?”
吕辞面红耳赤,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战死五百人是小,此事在城内传开,动摇军心,是大!
“马将军,都怪末将一意孤行,请您责罚。”
尽管吕辞心里一百个不服气,但败就是败了,他也只能低头认错。
马廷云深知吕辞在军中威信甚广,对吕辞下狠手,势必会激起其余将士的反弹。
没辙,马廷云也只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吕将军,吃一堑长一智。”
“对于整个雄鹰岭而言,粮食,水源,兵源,便是守城的关键。”
“随意浪费任何一种宝贵的资源,都可能将雄鹰岭推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吕辞连连点头:“将军教训的是。”
得到马廷云的首肯,吕辞这才转身离开,几乎是刚脱离了马廷云的视线,副将就凑了上来,一脸怨恨。
“将军,姓马的那个混蛋,即便是站在城墙上观望,也不肯派兵相助,真是可气!”
“若是离得远也就罢了,只不过相距一百步,哪怕是派出些步弓手,我等也不至于如此狼狈。
“依卑职来看,那姓马的,分明是故意见死不救,就是要让将军出丑,以便立威。”
吕辞脸色阴冷,一想起刚才在城外发生的事,心里就止不住的怨恨。
“哼!整个雄鹰岭不过五千守军。”
“我们带来了足足三千人,若没有我们,他姓马的算什么东西?”
副将点头如捣蒜:“将军此言极是。”
“城守下来,是他马廷云的功劳,与我等一文钱关系都没有。”
“若是出了岔子,马廷云必定把我们推上去当替罪羊,将军,我们还当提早做好打算才是。”
说到这,副将四下扫了一眼,见身边没有外人,这才从怀里掏出一封密函。
“将军请看,此乃秦风亲手奉上的诏安密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