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在课室里乐滋滋的周青青完全不知道等待她的是什么。
校长看着手中的律师函有点为难,但他还是道:“何律师,这事我一定会查清楚,然后给你的当事人和路瑶一个公道,让周青青同学向他们道歉。只是周青青到底还是一名学生,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你看这律师函.......你能不能劝你的当事人收回去。”
何文律:“校长,你当我发律师函是闹着玩的吗?”
校长:“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希望学校私下处理了这事,给你的当事人一个公道,给学生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样不是更好吗?
路瑶,这事校长会给你一个交待,还你一个清白的。你能不能劝劝你的朋友收回律师信?”
校长看向路瑶,路瑶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校长觉得那人就是为了给路瑶出气,才发的律师函,所以只要说服她就行了。
虽然周青青的行为,他也很不耻,但是诽谤罪,情节严重可是要坐牢的!作为校长,他不希望一个学生的前程毁了,他希望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校长,你为学生着想的一片好心令人敬佩,只是周青青已经年满18岁了,她是一个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她难道不知道吗?
有些人你乐意给她机会,她未必会珍惜的!段先生在寒假时已经口头上警告过她一次了!她依然再犯!这就证明她根本就不知悔改!再说校长,何律师不是我请的律师,我请的律师估计明天才到吧!”
这件事,周青青就是故意造谣生事的!
路瑶表示无法原谅!这件事如果闹得严重了,最终后果就是自己被退学!而且周青青的目的也是毁了自己!她凭什么要原谅她!
如果不是段焰宸先找了律师,而且办事效率如此迅速!中午才打的电话,下午便到了学校!
她自己请的律师,明天也该给周青青发律师函了!
她自己本来就打算发律师函,她怎么可能劝段焰宸收回律师函!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就算自己不给周青青发律师函,她也不会感动自己的!
校长这才知道原来周青青已经被警告过了!
他也才明白,刚才路瑶为什么会如此气定神闲了!原来她早就找到了办法解决了这件事情了!
现在的孩子真的是厉害啊!都懂得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他是该庆幸学校的老板教得好吗?
唉,罢了,只是律师函,还不是上诉,做错了就该得到惩罚!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
而且不让周青青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害怕,她应该不知悔改!
吃一垫,长一智,若是经过这件事,她能改过自身也是好事。
教导主任听了路瑶的话,吓得快要心脏病发了:路瑶也另外请了律师?明天还有律师过来?
他一个教导处主任,被学生发律师函,这让他的脸子怎么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