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京近日出了一桩大事。
城门口的茶肆里坐着几位赶路来此歇脚的客人,其中一位身穿白衣,脸上表情多为作怪的,喝了两口茶就向旁边的店小二问道:“小哥小哥,我赶路途中听闻邺京近日出了件大事,便脚快赶来凑个热闹,只是不知这是什么大事?”
那位店小二给这位公子斟满茶,随后说:“公子一看就是赶远路的吧,您可是不知道,咱们邺京最近可不得了了。”
“哦?如何不得了?”白衣男子故作疑惑。
店小二十分受用,立马说:“您有所不知,咱们邺京的沈丞相家的千金要和兵马大元帅叶樊叶将军的公子成婚了,而且这还是当今陛下亲自指的婚啊!现在举国上下普天同庆,都在议论纷纷呢!”
“听来是一桩大喜事啊!”白衣男子笑着说,随后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黑衣男子。
店小二连忙说:“可不是吗!都说这沈丞相的千金可谓是倾国倾城的美貌,不仅如此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可谓是邺京大家闺秀中的典范啊!这叶将军家的公子也是一等一的才情样貌,两人简直就是门当户对天赐良缘啊!”
白衣男子:“噗嗤——”
店小二又说:“公子您可别不信,别的我不敢说,但是这沈家千金的样貌,那绝对是天仙下凡。”
白衣男子点点头,随后看了一眼旁边的黑衣男子,恍然道:“原来是这样啊,天仙下凡的样貌?说的我都忍不住想去一睹芳容了!”
那黑衣男子头戴斗笠,脸色深沉。
“听说这会儿,叶家的聘礼都快送至沈丞相府前了。”店小二说。
那黑衣男子听闻,丢下了一两碎银子,然后起身离开。
白衣男子连忙跟上。
小二拿着碎银喊道:“公子,给多了!”
白衣男子转过头来一笑,说:“我家公子今日心情好,剩下的就不用找了。”
店小二拿着碎银子,嘀咕道:“难不成有什么普天同庆的事?”随后摇摇头收去了茶碗。
白衣男子听觉,脚步轻快地跟在后面,脸上溢着笑容。
黑衣的那位眼神犀利,转过头来狠狠地剐了他一眼,说:“白泽?我看你要是这么开心,那这张嘴这辈子都不要合上了。”
白衣男子却不吃这套,他用指尖撩开自己鬓角的头发,说:“这不是看你有大喜事,做兄弟的为你高兴嘛!”
“你若是真高兴,不如你去娶了这位才貌双全的沈千金?”
“哪敢?”白泽连忙摆手,“这可是陛下下的圣旨,就算今日你叶然是死在了沙场上,这沈小姐就算是守活寡,也跑不出你叶家的门了。”
“可笑,我叶然怎么会看上那种女子?什么倾国倾城才貌双全,女子长得这么好看作甚,要是能和我一样上场杀敌,那才是好姑娘!”叶然严肃地说。
“你当这世间女子都如褚岚将军一样的巾帼英雄啊,我真不知道你怎么会对褚将军那一副毫无寻常与子婉约仪态的样子十分欣赏?莫不是在军中待得时间久了,连口味都变了?”白泽说。
叶然冷哼了一声,说:“你懂什么!”
随后快马加鞭,朝着邺京城中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