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后。
伍仙月的伤势在蒲杰的帮助下,基本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但是蒲杰经脉伤得实在太厉害,初步估计,至少还需要一年才能恢复。
不过蒲杰不打算再继续呆下去了。
“那帮天才们有傲气,应该会同时抵达众生门,我可不能跟他们比。越早完成交生任务,越早筹备,才能挣得先手。”
“怂货!”
伍仙月揪住他就是一顿揍。
蒲杰委屈不已:“你还讲不讲理了?规格允许的好吧!我这么年轻,真与他们同时起步,最后还赢了他们,你觉得其他宗门会不会视我为眼中钉肉中刺?”
满打满算不到四十,而且还是三十五岁才踏入修行却能成为真传的蒲杰,才华过于惊艳,还真就不是什么好事。
伍仙月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
只是两人相处越久,越痛恨别离。
伍仙月只是气愤这人怎么就这么理智,居然主动提出来要走。
就算要提,也是我提出来才对。
“你完全可以事先筹备,待得伤好之后再去往赤明宗,将筑城事宜交于团队打理。赤明宗实力强大,修为与刘昌奇相差无几的实在太多,他们的后辈中,必然有人介入这次试炼,说不定就会在背后对你下黑手。”
蒲杰嘿嘿笑道:“谁说我就没事先筹备了?”
伍仙月眼睛一亮,随即杏眼圆睁,柳眉倒竖:“你敢瞒我!”
蒲杰抱头就跑:“打住!你又要我赢你,又要什么都告诉你,那我还拿什么赢你?”
已经恢复了的伍仙月,要抓住蒲杰轻而易举,不过这次却放过了他。
她知道蒲杰为什么要跑出去,也没撵上去,心里五味杂陈,难以言表。
这个男人如果不是限于资质,也许整个天下,都会被他玩弄于股掌中吧?
他这么年轻,到底是怎么做到这一步的?
而且明明最受限的资质,也在短短两年内,得到了如此程度的改善。
假以时日,可能最不用担心的就是他的资质吧?
这么优秀的人,又是见一个就爱一个,以后我可怎么办呀?
不行!必须设法阻止他到处拈花惹草,我得抽时间跟小霜谈谈——
咦!伍仙月突然眼睛一亮,三步并着两步地也跑了出去。
......
帐篷外,蒲杰正在自言自语。
“我还没报名,您帮我不算违规。
而且我这次要做的事,绝对和筑城试炼没有半分关联。
您是要争天下的人,我这次前去赤明宗,是先去打个伏笔,看看有没有机会帮您把赤明宗搞定。
当然,咱得徐徐图之,估计没个几千年,恐怕下不来。
您可能觉得我在开空头支票。
那行,我给您个承诺,六十年内,我保证化解您和赤明宗的矛盾。
所以您得保障我的安全。
您要不答应,我就把明曲歌看重我这件事给抖落出来。”
伍仙月连忙以暗语道:“你疯了还是傻了?只要你提出这个想法,他就一定会保护你,何须随便给承诺把自己给桎梏住?你是不是太自大了?两头作战,精力分散,别到时候两头落空!”
蒲杰给了她一个放心的手势,随即又自言自语道:“您一直误会我了。
我不屑于利用秘境来取巧。
不是我自大,而是我认同您当初对我所言。
我不会浪费当下这种宝贵的、提升自己的机会,免得无巧可取时,陷身于绝境。
琉璃净瓶我会先保留着,待得我突破筑基期,我会把此物交与您找机会还给明曲歌。
还请转告她,她救过我的命,这个情我记着。
至于那些秘境,虽然白小白说可能是明曲歌故意拿来收买我的,不过我不这么认为。
因为我查探过那个破损秘境,发现如果明昊知道这批宝藏,不可能任由它们烂在野外而不设法收回。
所以这些秘境,就是我的!
但是最终还是属于众生门的。
因为我是众生门弟子。
这一点,此生都不会改变。
不要试图谋夺众生门的这笔财富。
秦伯父,众生门只是帮您,而不是您的傀儡。
我会将宗门返回给我的奖赏中,抽出五成秘境送给您,作为我的聘礼。”
秦其峰突然现身,凝目望着蒲杰,一言不发。
蒲杰毫不示弱地与他对视着:“其实我真的无需再向您证明我够不够格,我只是在向我自己证明我有没有资格爱她们。”
“这不是你的运气,是白小白的运气!”秦其峰眼中划过一丝不甘。
蒲杰摇头道:“白小白的运气,就是我的运气,其实也是您的运气。
顺气自然不好吗?非要苛责于我。
这件事本来就是于你有利,为什么不拉我一把?”
秦其峰冷哼道:“但是你承的还是明曲歌的情。”
利用明曲歌的身份去拉拢赤明宗,最后赤明宗是跟着明曲歌而不是秦其峰混的,这是秦其峰的疑虑。
“我把她拉入您的阵营,不也一样承的是你的情?”
“怎么拉,把自己变成驸马爷?你没跟小伍说,琉璃净瓶其实是明曲歌的嫁妆?”
“什么?”伍仙月脸色一下变得铁青。
“哎呀你别慌,这事儿我本来想跟你说的,但是你肯定会冲动,我说不清楚好不好?”
蒲杰确实是这么想的,这事儿根本不可能瞒得住,他就是借秦其峰在场,伍仙月不好发飙。
可惜他低估了伍仙月的脾气。
“秦道友,你等着,我和他商量点事!”伍仙月一把揪住蒲杰就回了帐篷。
秦其峰也没料到伍仙月居然这么不给自己面子,杵在当场,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连伍仙月这种天之骄女都被蒲杰迷得神魂颠倒,自己将女儿从他身边接走,到底是错是对?
没一会儿伍仙月就提着蒲杰出来,一把将他砸到地上。
“现在你可以说了。”
蒲杰身上看不出一点伤痕,不过秦其峰当然知道,以伍仙月的修为和医术,就算扒了蒲杰的皮,也能将他给治好。
蒲杰很是尴尬地从地上爬了起来,道:“小霜有嫁妆没?”
秦其峰没想到他会问这种问题,愣了一下才道:“有没有,至少现在与你无关。”
蒲杰道:“一个琉璃净瓶,弄得天下皆知那是明曲歌的嫁妆。
可是如果她知道您曾送我噬魂杖,作为仙帝女儿,不觉得寒酸么?
所以我觉得所谓嫁妆是不成立的,至少是随时可以变化的。
至于因我而破功,就更扯了。
满打满算,我和她认识不到八年,真正与我相处,也不过两年,而且是这个团队中,与我接触最少之人。
逻辑上,毫无道理!
所以我就想,也许她根本没有破功,而我们对《七情枯》根本不了解,误以为天道无情,视万物为刍狗,想当然地以为她破功了。
可以肯定的是,她一定还没有修成这门功法,否则也不会介入这场权欲之争。
其实她破不破功的,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会不会放弃继续修行《七情枯》。
我认为这门连人族与妖族大战时代都已经为世人所知的功法,她在修行了如此长的时间后选择放弃,是不是太扯了?
既然她不可能放弃,这就是可以利用的点。
比如帮她把这门功法给修成,让她成为天道!
假如她把这门功法原理告诉了我们。有秦天监,有您,有白小白,有三大绝地的上古生灵,这么多人还办不成这件事吗?
就算办不成,她的七情六欲也会磨灭得差不多了。
所以她从头到尾,都不是任何人的竞争对手。
她现在争取的一切,都是在为他人作嫁衣裳。
只不过这个他人,到底是您,还是别人,尚无定论。
既然我们有琉璃净瓶在手,说明这件嫁衣,落入您手中的机会应该是最大的。”
秦其峰笑了:“其实你费尽心思扯了这么大半天,只表达了一个意思——你想娶她!
无论她破不破功,娶了她,她的一切都是你的。
而你又以此为条件,让我把女儿嫁给你。既然你是我女婿,然后这一切都是我的。
蒲杰,你是不是太贪心了点?”
蒲杰也笑了:“您认为我会当着小月的面,提出这么无耻的要求吗?
秦伯父,我说的是,她把功法原理告诉我们,而不是我。
之所以说我们,是因为三大绝地的生灵,你搞不定,还得我和白小白出马。
而且我还说了,让您去还琉璃净瓶。
她要不收,您就留着。
小九都能是您的私生女,怎么利用这个琉璃净瓶,您一定比我在行。
我真的不介意再多一个伯母的。而且我认为您更不会介意。”
秦其峰哪里还不明白蒲杰的意思,老脸一红,呵斥道:“胡闹!”
伍仙月很是辛苦地憋住了笑意,看蒲杰的眼神,越发迷恋。
如果蒲杰和明曲歌有什么,哪里会主动让秦其峰去泡明曲歌的道理。
而且蒲杰的这个建议,简直绝妙到了极点。
基本可以肯定,明曲歌和秦其峰都是明昊钦定的继承者。
继承者之间,往往都是你死我活的。
然而蒲杰却从明曲歌的功法入手,看到了秦其峰和明曲歌合作的契机。
两大明昊看重的继承者联手,基本上勉强称得是所向披靡了。
他是怎么想到的?
“你是怎么想到的?”连老谋深算的秦其峰,同样被蒲杰这种刁钻的思路给惊艳到了,问出了伍仙月的心声。
蒲杰根本掩饰不住自己的得意:“这个,我真不我是天选之子,可能差不多生来如此吧。”
“不要脸!”伍仙月啐道。
可是她的心里吧,甜得却跟喂了蜜似的。
资质可以提升,修为可以随时间积累。
脑子这个东西,真的就是天生的,任你学再多东西,都无法弥补起来的。
连强大如秦其峰都被蒲杰给震住了。
得夫如此,夫复何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