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郡,华盛顿。
天一的书店,依然在偏僻的小街上营业。
之前辗转过几座城市,办了些事情,五月二十三日,这是他来此地的第二天。
一种令人沮丧、厌恶、恼火、抓狂的状况,正在发生着。
书店里居然来了很多客人……
男人、女人、孩子、老人……这一切太可怕了,太让人始料未及了,天一真想在办公桌上架起一挺机枪对店里进行扫射。
“老板,我想借这本书。”一个看上去挺和蔼的老人来到天一面前说道。
“这儿不是图书馆,你可以买走。”
“那多少钱?”
“看着给吧……”
老人愣了几秒:“对不起,你说什么?”
天一从自己兜儿里掏出一把零钱拍在桌上,“够不够?我就这么多了。”
“嗯……老板……我是买书,不是卖……”
天一把钱塞进老人手里,把书也塞进老人手里,“门在那儿,我建议你出去的时候把它关上。”
老人刚走,又来一位带着小男孩儿的大婶,“老板,你这儿有没有……”
“没有。”天一还没等对方把话说完,就打断道。
“我还没问是什么呢。”
“什么都没有。”
“我看倒是有个混蛋坐在那儿。”大婶开始骂街。
天一喝着咖啡,看都不看对方:“你想得美,要我也不给。”
大婶气恼地带着孩子离开了,还教育她儿子道:“克利斯,看到没有,你要是再不好好学习,长大以后也会混成那种混球的德行……”
天一对此充耳不闻,他此刻只希望那帮在书店里徘徊着的家伙全部从眼前消失。
但更讨厌的家伙来了,几个看打扮就是小混混的人走进了书店,来到天一的办公桌前便道:“嘿,伙计,我在这条街上好像没见过你。”
“你想收保护费吗?”天一直截了当地问道。
那三人面面相觑,然后中间那人冷笑:“哈!是的,杂碎,所以你最好放聪明些,这附近的警察……”他正预备长篇大论一番,内容是自己有如何如何的手段来让天一的书店玩儿完。
而天一的左手在这时伸到了桌子底下,那三人一惊,都以为天一要拿出枪之类的东西,他们的手都摸到了弹簧刀和手枪上,准备动手。店里的其他客人见状,有反应快的已猫着腰悄悄往店外面跑了。
谁知,天一竟从桌子底下,拿上来一桶一加仑装的汽油。
接着,他右手打开了抽屉,那三个混混又是一惊,不过这回,天一拿出来的,是一盒火柴。
“你们所需要的就是……时间、汽油、火柴。”天一说道:“鉴于油价上涨比较严重,我只剩这点儿了,你们出去绕着店浇,弄得稍微均匀一点,放心,这儿全是书,肯定能烧掉。”他若无其事地继续喝咖啡:“愣着干嘛?不明白我的意思吗?我口袋里最后的零钱刚才花完了。”
“混蛋,你敢耍我们是吗?哈?!”一名混混抓着天一的领口把他提了起来。
“还来这招……所以说我的领口总是皱巴巴的……”天一无奈地叹息:“好吧好吧……你们有谁知道离这儿最近的养猪场在哪儿吗?”
“挺会玩儿啊。”这时顾问正好从外面走进店里,赌蛇跟在他的身后,两人看到这一幕,皆是若无其事的模样。
“各位请回吧,今天的营业恐怕得结束了。”顾问道了这么一句。
店里的客人本就溜得差不多了,见状便顺势闪得一干二净。
“嘿!嘿!瞧瞧瞧瞧,他还有帮手。”
“唔……我可真害怕,哈哈哈哈。”
“这儿可是我们骷髅帮的地盘儿,你们最好放明白一点儿。”
这就是混混们的习性,虚张声势,仗势欺人。其实他们内心往往是贼人胆虚,很少敢单独行动,只有人多并带上器械的时候,他们才有胆量充硬汉,一旦落单,可能连个一般的上班族或学生都打不过,被揍了也只能撂狠话,纠集人马再去报复。这样摸爬滚打个把年头,有个别心狠手黑的,就能上位,然后去收一些和他当年一样的家伙做小弟,他就脱离了混混行业,成了大哥,如此循环往复,构成了最基层的集团犯罪网络。
天一并不讨厌这些人,他只是觉得悲哀,仅此而已。
见老板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赌蛇知道,天一不屑于、或者是懒得亲自动手,所以,只能由他代劳了。
三步并作两步, 走到一个书架旁,也不知触发了个什么开关,书店的橱窗和门的玻璃,都被钢板封了起来,店里变得漆黑一片,不过短短一秒后,灯光便亮了起来。
赌蛇道:“老规矩吗?”
天一的领口已经被松开了,他瘫坐在沙发椅中,打着哈欠道:“刚来一天,弃尸地点不太好找,打晕扔出去算了。”
看到屋外钢板降下来这种阵势,三名混混就感到不对了,在这小黑屋中,惨白的灯光下,再看赌蛇的那张脸,这位大哥横看竖看都像杀手……
“别……别过来……”中间那名混混拿起手枪,指着赌蛇,另外两人也掏出了刀子。
赌蛇迈着平稳的步伐,朝前走去,“你这样横着举枪,虽然是有些街头痞子份儿的,但开火后弹出的弹壳可能会**你自己的眼睛。”他说话间,突然跨出一步,如同缩地般瞬间来到了对方面前。
其出手快如闪电,持枪混混的眼睛、大脑、身体反应速度皆是跟不上赌蛇的动作,下一秒,那把枪已经出现在了赌蛇的手中。
他举着那把枪,淡定地说道:“你应该这样拿,然后拨开安全栓,瞄准你要射击的位置,观察目标的眼神和细微的肢体动作……”
两名混混此时已经处于脑筋短路的状态,本能地举起双手:“喔喔……伙计,嘿,冷静一点儿,老兄,别开枪。”
但第三名持刀的混混显然有当老大的潜质,他一个箭步越过办公桌,抓起沙发椅上的天一,将其身体挡在自己身前,并用刀抵住了天一的脖子:“把枪放下!你这混蛋!不然我就把你朋友的喉咙撕碎。”
“他不是我的朋友,而是老板。”赌蛇说道,语气冷酷依旧。
“少废话!你这狗杂种!把枪放下!”持刀混混暴喝道。
天一歪着头道:“你有病啊?才那么几步远,叫那么响干嘛?”
“住口,混蛋!”持刀混混对着几寸远的天一也用高嗓门儿吼:“你给我老实点儿!”
赌蛇不但没放下枪,还将枪口转向了那边,说道:“他只是肾上腺素分泌过多,有些失控而已。”
“我让你把枪放下!你这该死的……”
砰!
枪响了,持刀混混僵在原地,说了一半的话被噎了回去,脸因惊讶而扭曲着,他的半边脸和身体上,溅满了血和脑浆。
另外两名混混转过头去,看到了匪夷所思的一幕,天一的头被打爆了……
这是什么情况,这个长得像007一样的家伙在做出这么有腔调的种种言行之后,居然一枪打偏,把自己的老板给杀了?
“哈哈哈……”顾问在后边儿大笑,步履轻松地跑到办公桌旁,打开桌子靠外的一块隔板,里面居然是个小冰柜,他拿出一瓶番茄汁,拧开盖儿,惬意地喝了一口:“我很好奇,这样疼不疼。”
“我看你才是挺会玩儿啊……”天一的声音传出的刹那,他座位后面的房间门打开了,天一完好无损地从门里出来,还是那个样子,衬衫、西装、乱糟糟的头发。
他跨过自己的“尸体”,坐回了老位置,倒上一杯咖啡,边摇头边对赌蛇道:“汤姆……汤姆……汤姆……你也是啊……顾问说的话你能信吗?”
“从这一枪的结果来看,他说的是事实。”赌蛇回道。
“万一他要是忽悠你呢?”
“那他可以接替你的位置,成为我的新老板。”赌蛇补充道:“假如你因为大意、巧合、恶趣味等等原因,死于某几个街边混混,或者是某个可以接近你身边的叛徒手里,那像你这样的老板,未免也太脆弱了,不值得我为其效命。”
天一道:“嗯……这话也有道理。”他说完这句时,地上他自己的“尸体”和那身衣物以非常快的速度化为了一股黑色的烟散去。
“这他娘的……到底……是什么情况?!”那几个混混彻底疯了:“你们是外星人吗?还是僵尸?!该死的,你们是政府的秘密组织,想抓我们去做实验对吗?!我警告你们……”
五秒钟后,这三个人就被赌蛇放倒了,根本不需要借助武器,他若幻影般掠过三人的身边,便迅速无声地解决了问题。
“哦?你什么时候掌握这种手法的?”天一问道,他清楚的知道刚才眼前发生了什么。
“史特兰哲医生教了我一些关于经脉穴位之类的知识,正好拿这些人试一试。”赌蛇回道。
顾问斜眼看着赌蛇:“哦?穴位?”
“我知道你接下来要问什么,不过我建议你先拖起地上的人,开车扔到别处去,等你回来的时候,我们这儿正事儿谈得也差不多了。那时,你再来白日宣淫一下,我也不介意。”天一打断道。
“你还真是料事如神啊,我要问什么你都知道哈?”
“下流的人,下流的能力,自然问出些下流的问题。”天一接道。
顾问笑笑,不说话,用他下流的能力远程解除了书店的防御系统,并把失去意识的混混们往外拖去。
赌蛇则来到天一的桌前,开始说正事儿:“和枪匠分别时,他让我把命运的升级版带给你。”
天一一愣:“你不是乘飞机来华盛顿的吗?”
顾问这时刚把混混们拖到门口,插嘴道:“他耍个移花接木的把戏不就通过安检了吗。”
天一想想也对,不过他却也没看见赌蛇带着什么大件儿的行李在手边:“那东西呢?在车上?”
赌蛇卷起左臂的衣袖,“在这儿。”
“哼……呵呵……”天一干笑两声:“好吧,这是我的错,我早该料到,把枪匠、术士、元帅搁一块儿,他们就会生产出这种东西来……”
此刻在赌蛇的左前臂上,包裹着一圈轻薄的黑色金属,面向他的手臂上方,有一个十字形的按钮,他触碰了一下,这块黑色金属便开始变形,然后出现了简易的操作盘和屏幕,只要举起左臂横在身前,就直接可以用右手去操作。看来这种便携式的命运哪怕在走路时都可以使用。
“做成这样有什么问题吗?我觉得很实用,可以藏在袖中,方便携带。”赌蛇说道:“不过我的袖子里平时要藏很多东西,不适合戴着个。”
“你知道游戏王吗?”天一问道。
“不是很了解。”赌蛇答道。
“那我就没什么好跟你说的了……”天一转移了话题:“不说命运了,枪匠跟你讲过工程进度的事儿了吗?”
“你不问问刺杀行动的情况?”
天一笑道:“那边的情况我比你要清楚,等会儿由我讲给你听好了。如果你是想讨论枪匠为什么能做到那种天理不容的狙击,我只能说,那是白痴的种族天赋。”
赌蛇想了想,回答了前一个问题:“他说因为抽身做了狙击枪和子弹,还有前天的那次狙击任务,工程会再耽搁几天,总之会在五月以内完工。”
天一端起咖啡:“很好,一切行动都在计划之中。”他喝上一口,接着道:“那么,我再来解释一下刺杀的意义所在吧。”
赌蛇道:“听你的语气,事情看来远不止杀一个人那么简单,这些情况不等顾问回来再讲吗?”
天一回道:“顾问对刺杀天卫会产生的一系列影响很清楚,事实上,刺杀就是他的主意,我只是采纳了他的计策而已。有这种毒士在麾下,真是很让人省心啊。”
他理了理思绪,继续说道:“原本在策划越狱计划时,我们还并不知道帝国方面会有神雾运输的行动,直到我接到了一个老朋友的电话,他卖给了我这个情报。
这是件很巧合的事情,不过这世上没有什么巧合不是吗?若没有血枭的入狱,也就没有神雾的补给,这些都是有因果关联的,对我来说,幸运的地方在于,我的那位老朋友得知情报以后,直接就找上了我。”
赌蛇平静地回道:“这也称不上是幸运或者巧合,我想他选择你,是因为以往你给他留下的印象,你的为人和种种作为使他觉得这种情报只能出售给你这样的疯子,而别人不敢接手。”
天一笑道:“不错,很正确的推测。总之,当我得到这个情报时,我等于同时得到了另一个信息,那就是……仅仅几天的功夫,潮汐监狱的典狱长杰弗逊便发现了血枭的与众不同,故而立即申请了神雾的补给,因为他需要更多的储备,以应对将来很可能发生的某些‘突发状况’。
我想杰弗逊的直觉已经告诉他,血枭会带来灾难。但还有另一个人,是不靠直觉办事的,茶仙。
以茶仙的能耐,他百分之百早已推测出了越狱的计划,血枭的被捕显然是个阴谋,像他那种人,如果不是自己愿意被抓,是不可能会进监狱的。
不过茶仙有他的尊严,他一定特别吩咐过杰弗逊,不要特殊对待血枭,就和其他的凶级犯人一样办。
呵呵……他就是想赢我,而且要赢得漂亮,血枭能否逃出来,又是一次我与他之间的博弈,为了让游戏公平进行,他不会把血枭投进那种单独关押、严防死守、永不开启的特殊牢房。
可惜,在龙郡的时候,茶仙没有按照我的意愿去做,他不肯进那个地下室,所以此刻他恐怕已无力去顾忌监狱中的状况了。
现在摆在我们的问题,是茶仙的朋友,EAS的副局长乔瑟夫.诺兰,亦称——时侍。
我和顾问商量之后,他想出了刺杀的计划,此计既能发挥我们在龙郡所作所为的剩余价值,也可达到几个别的目的。”
赌蛇道:“如果你们针对的是时侍,为何不让枪匠直接将目标换成他?”
“因为我们事先并不知道他会亲自去那个码头。”天一回道:“按照原先的设想,杀死天卫后,刑天那伙人便可以顺利掠夺神雾,全歼那六艘皇家舰队的兵力,并至少夺走四艘仍具备航行能力的装甲飞梭舰。至于我们,完成刺杀后放出逆十字的信号就行,只要城里有一个目击者看到这标记,那么事件发生以后,时侍无论在天涯海角,也一定会赶来调查此事。
当时侍看到户坂的尸体,就会明白,人不是刑天干掉的,而是我们。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出给时侍的谜题,才算开始运作。”
“但他那天却出现在了那个地方。”赌蛇插上一言。
天一抿了口咖啡:“没错,不过即便你们当时联络并请示我,狙击的目标也是不变的。”他停顿了一下:“因为我觉得,那枚子弹,假如射向时侍,很可能无法取其性命。”
他说的这话,与当时身在现场的曹朔判断一致。
“难道他比天卫更强?”赌蛇问道,神色无异,但语气明显有变化。
天一笑道:“据我所知,他确实曾被邀请,位居十天卫之列,但是他拒绝了。”
赌蛇奇道:“哦?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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