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才着重了‘精锐’二字。何为精锐?便是个个都有以一当十,临危不乱的本事。恰巧宋某麾下的那二十余名女剑侍,都是专业杀手出身,都有不俗武艺,”
宋澈又道:
“袭将军再从军队中挑选出三十名好手,与我麾下女剑侍组成商队,咱们给它来个‘白衣袭城’,定可轻松赚取朱兹国都城;
纵使朱兹国有五千大军,可这些士兵家眷皆在城中,待我们拿下都城后,可以城中百姓性命相挟;
这时,其国王阿土柏也已被击毙在擂台之上;
国王已死,都城被占,家人被挟,莫说五千军队,纵使有五万大军,他们也得乖乖放下武器举手投降;
如此,朱兹国岂非落入女王陛下手中了?”
曼陀琳听完大喜。
袭兰也不禁感叹:“好一条奇妙的……毒计。”
宋澈摆手笑道:“所谓,兵不厌诈,阴谋阳谋,妙计毒计,只要能赚取利益皆可为之,生意也是这么做的。”
袭兰瞧着他,难以置信:“你根本就不是个商人。”
“错了,我就是个商人,只不过我什么生意都会做。”
宋澈笑了笑,又道:“距比武夺印还有两日,袭将军赶快下去准备吧?”
袭兰望向曼陀琳。曼陀琳点点头。
“你要是敢欺负女王,我定冲进宫来,将你大卸八块!”
“在我们大梁,女人这么凶,倒贴都没有男人要。”
“我才不稀罕呢!”
袭兰兴致冲冲,跑出宫殿。
嗤,不稀罕?
不稀罕剪指甲干嘛?
“宋先生,你快快教我,该如何使用此暗器!”
曼陀琳捧着火枪,已迫不及待。
“其实打枪很简单,只要瞄准击发即可,不过对于你这样的初学者,最好还是手把手演示一遍……但这样的话,难免会有身体接触,女王陛下乃万金之躯,且方才袭将军放下过狠话,若敢轻薄女王,要将我大卸八块。”
宋澈表示很为难。
曼陀琳说道:“大梁有句话作‘大丈夫不拘小节’,我虽不是丈夫,却也不是小女儿,为了婆娑数万子民,我必须在两日之内将此暗器融会贯通,以确保擂台上能杀死阿土柏,所以宋先生,你莫要心存芥蒂,来吧。”
“那我来了?”
“来!”
既然如此。
宋澈走至曼陀琳身后,胸膛轻轻贴着玉背,右手穿过香肩,握住她持枪的玉手,左手搂住她的腰身,“首先,是准备动作,抬头,挺胸,束腰。”
“你……”她娇躯一颤,偏头要述说什么。
“头别乱动,射击时不可胡思乱想。”
宋澈轻轻一句,她只得乖乖就范。
“接下来是瞄准,双手与肩持平,闭上左眼,用右眼顺着枪管,瞄准你要射击的目标……对,保持这个动作,慢慢呼吸。”
宋澈埋头与香肩齐平,不经意间便嗅到了发香,她似呼吸急促,吹起了脸上面纱,贝齿紧咬柔唇,每一口呼吸,都将胸口隆起,颈下沟壑若隐若现。
“宋先生……”
“嗯?”
“你……你腰间还有一把枪么?”
“呃……你别管我的枪,握紧你的枪即可。”
男人当然要有两把枪,一杆用来打坏人,一杆用来……打姑娘。
“瞄准了么?”
“准了。”
“手指搭上扳机。”
“搭了。”
“扣动,击发——”
“啪!”
“哗啦!”
枪响刹那,花瓶四分五裂。
……
接下来两日。
宋澈留在王宫教女王打枪。
经过宋澈悉心教导,女王的技艺越发精湛,三丈之内的移动靶,皆可精准命中。
袭兰从军中挑选出了三十名好手,与女剑侍们换上布衣,以粗布作货物并暗藏兵器于其内。
为了不引起怀疑,商队准备在比武的前夜凌晨从婆娑都城出发,绕行三十里再前往朱兹国。
“老规矩,若他们不让进城,直接用火葫芦炸开,记住,保护自己是首要任务,清缴守卫是其次,还有,切不可随意杀还平民。”
临行前,宋澈将一枚火葫芦交给卢京香并郑重叮嘱。
朱兹不过一弹丸小国,城门能坚硬到哪里去?一枚火葫芦绰绰有余。
当日清晨。
宋澈与曼陀琳、袭兰也从都城出发,赴两国边境的比武之约。为了防止朱兹国偷家,还在城中预留了五百士卒。
婆娑与朱兹本是同族同宗,两国都城相隔不过二十里,国境则更近了,走马半个时辰即可到达。
国土分界线为两座矮丘,西边是朱兹,东边是婆娑,双方陈兵于国境线后,相隔不足三里。
宋澈用望远镜打量了一番朱兹国军队,五千士卒只多不少,且个个兵强马壮,装备精良;再看婆娑这边,军队不足三千,其并不足五百,且绝大部分由女兵组成,两个人都凑不出一套盔甲。
也怪不得朱兹敢挑战正统,双方战力差距实在太大。落后就得挨打。
两军阵前的空地处,用木栅栏围成了个简易的擂台,当宋澈等人抵达擂台时,朱兹国一方早已等候多时——
为首那个年纪四旬,身披鎏金战甲,手持流星大锤,留着粗狂虬髯的大汉,想必便是朱兹国王,曾经西鄯大将阿土柏。
站在阿土柏左手边的,正是前日与朱古力一同出使的大高个,据悉他的名字叫做盖伦,号称‘朱兹国之力’,是朱兹国最勇猛的战士。
阿土柏右手边的,亦是个身高过八尺,五大三粗的汉子,唤作沙丁曼。
既是王对王,将对将的规则。阿土柏将对阵曼陀琳,盖伦则对位袭兰,与沙丁曼对战的是婆娑国副将,一个名为贝娅的女战士。
比武夺印,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