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清晨时分。
咸阳城外十里,陈凡将荀子和韩非送至此处,此处已经有数百名学宫学子在等候。
“您这般突然离开,师母怕是要怪我没有挽留。”陈凡对荀子道。“她对您仰慕已久。”
“少君是个有福气的,且学问精深,我一介老朽,也不能再教她什么了。”荀子笑了笑。
“我再送一段吧!”陈凡突然道,他对这个只见了数面的老者,充满佩服,而且他似乎真的老了。
荀子摇头,“不必再送了,送我十里,已经足够。留些余味,以待日后吧!”
陈凡沉默良久,“那先生好生保重,我会去邯郸看您的!”
“好,那我等着!你是我走遍天下,见过的最特殊的存在,我说不明白,但我能与你为友,实感荣幸。”
被这样一位存在,引以为友,该感到荣幸的是陈凡才对。
等荀子带着弟子数百,车百乘,逐渐远去,陈凡驻足良久,他有预感,像今日这样的离别,恐怕只是开始。当他长生之时,这样的离别,便会越来越多。
孤独才是长生者永恒的挚友。
……
是日夜,陈凡见府中已经完全安静下来,师母也已睡下,他穿上衣物,推门而出。
心念一动,以面板屏蔽自身气息,又变幻容貌,一步踏出,已然出现在夜空之上。
不得不说,系统对于气息屏蔽的功效当真骇人,若是他不屏蔽修为,如此在咸阳城凌空飞行,只怕顷刻之间便有无数武夫腾空而过。
但此时,他出现许久,咸阳城中依旧十分安静,便是隐藏在暗中的那些专门巡查监守王城的高手,也未做出任何反应。
他运起望气术,望向王城深处。
“轰!”
陈凡面前,出现无尽黑云,那黑云遮蔽了大半天空,厚重如水似油,于天际不停翻滚升腾。
而在那无尽黑云之中,有一条似蛟似蟒的身影在其中翻滚,似是察觉到有人窥伺,那蛟蟒身影猛然顿住,然后一双恐怖的大眸,与陈凡遥遥对视。
陈凡心中震撼,但反应却不慢,立刻收起望气之术,然后身形一纵,消失在原地,片刻之后,便已消失在咸阳城中。
远离咸阳城后,他这才松了口气,心念一动,唤出飞剑青蛇,青蛇剑身猛然扩大,足使人立于其上。
这还是他第一次于外界施展御剑飞行之术,不过,他早已在骊珠福地内练习过多次,只是受限于地方不够大,每次皆不能尽兴。
今日,他便是要去距离咸阳城五百里地的太华山看看。
仙武殿中,有一他不知身份之人,留下了一句:太华山,东十里。便戛然而止,其余信息一概也无。想要探知其中真相,唯有亲自跑一趟了。
五百里距离,若是普通人步行,需要五天时间,一日百里已是极限。骑马赶路,则需一日之功。若是六品武夫,亦或者筑基炼气士,不计损耗,则需半日。
四品武夫以肉身横渡,金丹真人凭肉身飞行,需一时辰。
而陈凡以飞剑御空,则可以将这个速度再度提升数倍,不消半刻钟,便能抵达。
这还是御剑飞行,若是单纯御剑斩敌,飞剑之速,可迅如电光,一刹可至。
所谓,一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昼夜(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
在这般广阔的天地御剑飞行,那种感受绝非目前的骊珠福地可比。
飞剑之锋锐,直接破开气障罡风,化作一道碧色流光,宛若流星,跨越数百里之地,落于太华山山脚之下。
陈凡收起飞剑,意犹未尽,谁能想到,片刻之前他还在咸阳城内武安君府呢?拥有这般手段的陈凡,终于感觉到了自由逍遥的气息。
这并非是肉体上的自由那么简单,而是心中大自由,大自在。
他未曾直接上山,因为他也不知道让他来此的人,究竟在这太华山附近做了什么布置,万一是什么陷阱呢?
再者说,那道言语所能给的信息太少了,什么太华山,东十里,究竟是太华山主峰以东十里,还是太华山脉东十里,这两个的差别可大了,范围足有百里之差。
他飞身而起,径直来到太华山顶,太华山远观如莲,其形如花,因而得名,但只有真正登上此山,方知此山之奇险。
太华山以西还有一座山,形似太华,却又略小,被称为少华山。
太华山南接秦岭,北抵黄渭,东临潼关,西瞰咸阳,可谓关中胜景,又有落雁,朝阳,莲花、云台,玉女五座山峰。其中前三峰,又被称为天外三峰。
而他此时,便站在落雁峰顶。这太华山其实比他想象中要荒凉得多,在其背面,有一座破败的道观,他观察许久,发现此观已无人烟,这才放心大胆的走了进去。
观宇占地不小,气势恢宏,但看起来怕是有数年未曾修缮。多处已经开始破损,朱色渐褪,青瓦蒙尘。
原本宽阔的青石板上铺满了落叶,蛛网悬挂房梁,一看便是许久都未有人来过。
若是没猜错,此地的主人,应该就是在仙武殿内暗中给陈凡传音之人。
也只有一个金丹真人才有能力占据这样一座名山,开宗立派,传承道法。
但如今,一切成空,一个金丹势力就这般烟消云散,人去楼空。
他进入大殿,里面空落落的,值钱的东西早就被搬走了,便是一些上好的木头也被拆了。
四处搜寻一无所获,想想也是,此处应该不会存在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不过凭借此处的布局,也知晓此处曾经的盛景,其规模要远超青羊山。
从一块残匾上得知,此观名为曦月宗。其余的信息,一概不知。
见此处毫无收获,陈凡也不再停留,而是径直飞往曦月宗东边十里之地。如果他猜的没错,这个东十里,便是以这曦月宗为基准的。
传音之人,身为此地之主,应该不会将他处当做地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