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时间,8月4日。
由于已做出的决定所促使,毛利兰再次来到了,之前演讲时的米花广场。
而作为她好友的铃木园子,也陪着一同,像是在其中找到了乐趣一般。
毕竟,即便是有着再好的关系,对于所做的事并不喜欢,也是会拒绝陪同的。
而她们所能做的,便是帮忙发放宣传单,以及在网络社交平台上,进行宣传,让更多人能够看见和知晓。
有赞同的声音,有质疑的声音,也有怀疑和不信任的声音。
正是人与人之间,是截然不同的个体,才会有着各式各样不同的声音出现。
这都是很寻常的事。
可如果没有那件事发生的话,毛利兰一定会以为,一切都会顺利进行到月底投票时间——
六天后。
时间,8月10日。
毛利兰望着眼前的景象,眼神闪动着,只觉得有些不忍直视。
她握紧了拳头,浑身忍不住颤抖起来。
“好过分……”
好不容易,才从牙缝间挤出了这句话来——
事务所的玻璃门被砸坏了。
碎片散落了一地。
就像是毛利兰的心脏,也跟着一同粉碎般。
不仅如此。
就连事务所内的所有物品,都有过被挪动的痕迹。
摆放在办公桌上的文件,到处散乱着,甚至有的纸张上,还被用马克笔画上了涂鸦。
单凭性质来说,绝不是“恶作剧”这样简单的玩笑。
是的的确确,且不可饶恕的犯罪!
“太过分了……”
毛利兰微红着眼眶。
一旁的铃木园子,不停地轻拍着她的背,安慰着她。
虽然看见这样的景象,同样心里产生了一丝触动,但铃木园子的反应,并没有毛利兰那般强烈。
究其原因,不过是她喜欢的,只是振臂欢呼时,将群众吸引来的成就感。
以及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的喜悦感。
“……昨天议员先生那么努力的,去回复大家寄来的信件。为此忙碌到深夜才回去。
明明今天,就要将这些信件寄出去的,没想到却发生了这样的事。”
毛利兰哽咽的说着,忍不住伸手揉了一下眼睛。
她担忧的想着:如果大家没有收到信件的话,一定会因此误会议员先生吧?
“没关系的,毛利小姐。”
正装打扮的冬枣,嘴角还勾起了一丝淡淡的弧度,柔声安慰道:
“方才已经报警了。相信巡警先生,一定会尽快找出罪魁祸首的。
那么在此之前,我们必须要将一切,恢复原状才是,毕竟这也关乎到‘形象’。
在面对阻碍时,也要学会迎难而上。”
“议员先生……”
毛利兰抬起头来,望向了出现在了自己身旁的议员,顿时就被对方的温柔感染了。
没有谩骂,也没有埋怨。
沉着冷静的态度,让看上去还未奔三的他,有一股足以安抚人心,使其平静的魔力。
带给人了一种安心感。
有着这样的领导人存在,难怪他的事务员们,也是如此优秀。
“那个,议员先生……”
毛利兰正欲开口,想要说些什么。
但话还未来得及说完,便有一个突如其来的女声出现,打断了这一切,促使自己情不自禁的循声望去——
“天呐!这、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她左手拿着话筒,右手虚捂着嘴,脸上流出了明显的惊讶之色。
在她的身后,跟着一名扛着摄影机的大哥。
从架势来看,就像是记者一样。
“水、水无小姐?”
在看清了对方的样貌后,毛利兰脸上也不禁表现出了,明显的惊讶之色。
这不是之前,广受大众好评的日卖电台女主播吗?
据说她已经离职了,为什么会……
难道,又已经重新回到了电视台吗?
紧接着,毛利兰脸上浮现出了困惑的神情。
就在这时,听见了有人呼唤自己的水无怜奈,自然扭头看向了她——
“你好,我是日卖电视台的记者——‘水无怜奈’。请问你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吗?那里好像是议员事务所吧?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惨烈的状况?”
水无怜奈很是专业的,趁机抛出了问题。
让对方跟着自己的节奏着。
而跟着身后的摄影大哥见状,连忙开了机,将此时的采访记录在内,希望能够成为一个不错的素材。
本身就是选举大热的时间段,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种事。
究竟是人与人之间的嫉妒,还是另有其因?
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扛着摄影机,但却有一颗记者心的摄影大哥,默默在心里想好了节目开场白。
全然没有注意到,在一旁的几人,正在小声的窃窃私语着。
贝尔摩德:基尔方才的表现,只能称得上“差强人意”。不过从业余的角度来看,已经做得很不错了。
波本:我觉得不行。
伏特加:我觉得其实还OK。
“……”
水无怜奈脸上,依旧维持着职业微笑。
表面上虽不受丝毫影响的样子,实际上心里,早已扎起了他们的小人。
这群家伙,难道不知道自己的听觉很敏锐吗?
“……事情大概就是这样了。
我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做出了这么过分的事。希望警察先生们,能够早日找出罪魁祸首,将其绳之以法吧!”
毛利兰说罢,举起了自己握紧的小拳头,眼中满是对于警察的信任。
令在之后,收看了节目的一众警察们,倍感压力。
究其原因……
大概便是,虽然事务所位处繁华地段,但周围并没有设有太多监控摄像头。
并且对方像是计划好的犯罪一般,巧妙的进入了监控死角,根本没有露出自己的样貌和身形来。
在这种前提下,想要找到罪魁祸首什么的,无异于是大海捞针。
那……要不随便找人顶罪,应付了事?
虽然的的确确,有人心里生出了这样的想法,甚至在曾经也有过这样的案例,但终究谁也没有说出口。
直到三日后……
有两名混混模样的人,找到了米花警署自首,自称是“事务所被恶意损坏”一案的真凶——
其中一名青年,身穿白色背心,染着一头红发;令一名青年,身上则穿着,印有骷髅图案的T血衫,留着一头板寸。
“当时我们喝醉酒了,所以就……”
坐在取调室中的红发男,伸手摸着自己的后脑勺,很不好意思的“嘿嘿”笑着。
“那为什么现在才来自首?”
负责审讯的刑警,板着一张脸问道。
闻言,红发男顿了一下后。
方才解释道:
“因为害怕嘛。不过仔细想想,多少自己的良心,也感觉有些不安。所以就觉得,还是去自首好一点……”
听上去,的的确确有着一定信服力。
可总让人觉得,好像有哪里怪怪的。
一时间却又说不出来,究竟是哪里让人感到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