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尽欢拍拍金的肩膀,说道:“靠边停一下。”
金放慢车速,在路边缓缓停了下来。浓妆姑娘片刻都未耽搁,立刻推开车门,走了出去,然后回手把车门关上。她往前走了两步,又退了回来,手指敲了敲车窗。
等车窗落下,她弯着腰身,说道:“叮当。”
“什么?”
“我的名字,叫叮当。”
“这是网名?”
“我就叫叮当!”
吴尽欢点点头,话锋一转,说道:“我叫吴尽欢,另外,我说的是真的。”
“什么真的?”
“我可以养你。”
“你要追我?”浓妆姑娘挺直腰身,以眼角余光睨着他。
“接受吗?”吴尽欢笑问道。
“我不接受用这种事情开玩笑。”
“我不是在开玩笑。”
“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
“当然。”
“那你还要追我?”
“在我看来,你和我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她的手上沾满了鲜血,他手上沾染的沾血更多,再没有谁,是比她更适合他的了。
对于海伦,两人的身份和家室相差太大,而且他也不希望和自己过一辈子的是个外国女人。
至于张彤,她太纯洁,太干净,简直就像是一张白纸,他不愿也不忍去玷污,哪怕对她生出非分之想,他都觉得是种亵渎。
而这个叫叮当的姑娘,他喜欢。
“你对我根本就不了解。”叮当正色说道。
“我们都还年轻,这辈子有很长的时间去互相了解。”吴尽欢收敛笑容,说道。
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这样的话,从来没有人想要了解她,从来没有人说过想要养她,更从来没有人说过和她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要说姑娘的心里丝毫不起波澜,那是不可能的。
可是,有太多的事情不是她所能决定的。
“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叮当目光深邃地说道。
在她看来,吴尽欢只是个不到二十,胆子大得出奇、热血冲动的年轻人,在他这个年纪,可能对杀手充满了幻想,而实际上,她从小到大生活的环境都很残酷。
“我并没有把你想象的太好。”吴尽欢含笑说道。如果你真的那么好,我也就不追你了!他是过来人,当然明白一名优秀的杀手需要经历过多少磨炼,和多少的磨难。
叮当沉吟片刻,加快脚步,向前走去,头也不回地挥挥手,说道:“我会考虑的!”
看着她越走越快的背影,吴尽欢笑了笑,对金说道:“走吧,回家。”
金挂挡,踩油门,汽车加速,如风般在叮当的身旁飞驰而过。叮当举目望着在路上越来越小的车影,忍不住长长吁口气。
杀手的生活她早已经厌倦,只是一直都没有想好一个退出的理由,吴尽欢的出现,算是给了她一个契机,只是公司培养了她这么多年,现在她想要退出,谈何容易。
回家的路上,金说道:“欢哥,这个叮当的背景可能会很复杂。”
敢暗杀文东会的分堂堂主,说明她背后的组织很不简单,极有可能是个庞大的杀手集团,而这种杀手集团,加入进去很简单,想退出可太难了。
吴尽欢明白金的意思,他没有立刻接话,从口袋中掏出香烟,点燃,慢慢地吸了一口。金也不再多言,该提醒的他已经提醒了,至于到底该怎么做,还得看欢哥自己的决定。
一支烟抽完,吴尽欢把烟头弹飞到窗外,幽幽说道:“金,从小到大,你疯狂过吗?”
金透过倒车镜看眼后面的吴尽欢,摇摇头,说道:“循规蹈矩。”
吴尽欢身子向后倚靠,喃喃说道:“人不疯狂枉少年。”人这辈子,为了喜欢的人或者事物,总是要去疯狂那么一两次的。
金深吸口气,沉默未语。他已经明白了吴尽欢的心意。
吴尽欢本打算在F市多待两天,但高航打来的电话让他不得不提前赶往d市长岛。
在电话中,高航把分厂的情况向他详细讲述一遍。
长岛这边,偷盗猖獗,屡禁不止,警方倦怠,而己方又毫无办法,公司蒙受巨大的损失,完全无法如期开工,而一天不开工,公司便多蒙受一天的损失。
更要命的是,唐纳德的受伤,让英国过来的工程师、技师无不对长岛这边的情况失望透顶,人们都已萌生去意,打算返回英国。
吴尽欢听后,眉头紧锁,长岛那边会发生这样的变故,也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他对高航说道:“格格,你先把老唐他们安抚好,我立刻动身赶过来。”qL11
“好的,欢哥。”稍顿,高航小声说道:“对不起,欢哥,是我太没用了,没把分厂这边发生的状况处理好。”
“你也不用太自责,这种事情,谁都提前预料不到。”
和格格通完电话,当天晚上,吴尽欢以去d市打工为名,别过喻欢,带着金赶往d市。
F市到d市要四个多小时的车程,他们出发的又晚,恰巧天降大雨,汽车离开F市的时候,便已经是凌晨十二点钟。
车内,吴尽欢看眼金,说道:“金,如果累了的话,换我来开。”
金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语气轻快地说道:“欢哥,我没事,一两宿不睡觉都是小意思。到d市还有段时间,欢哥先休息一会吧!”
“也好,我小睡一会,然后换我来开。”吴尽欢把椅背向后调了调,躺在椅子上,慢慢合拢眼帘。
因为下大雨的关系,车速相对较慢,平时只四个多小时的车程,现在开了三个小时,只走完一半的路程。
凌晨三四点钟,是人这一天最困倦的时候,即便受过特殊训练过的金也不例外。
他打了个呵欠,用力瞪了瞪眼睛,让自己尽量清醒一些。
“换我来吧!”原本小睡的吴尽欢不知何时已睁开眼睛。
金摆手说道:“欢哥,不用,我真没事。”
他二人正说着话,由他们汽车的左手边,风驰电掣般行驶过去一辆警车,两辆汽车,可用擦肩而过来形容,车间距最窄的地方,恐怕连十公分都不到。
金吓了一跳,急忙向右打方向盘,稳住车子后,他眉头紧锁地怒视着前方的警车,忿忿不平地说道:“发什么神经?!”
前方的那辆警车,仿佛是个喝醉酒的人在行驶,不仅车速快,而且不断地走S线,频频变换车道。
“开车的警察不会是喝了吧?”金不满地嘟囔一声。你不要命了没关系,但别连累别人啊!
他话音刚落,前方的那辆警车突然在路上打了横,车轮摩擦地面,横着滑行数米后,终于失去控制,警车离地,弹跳而起,在空中翻滚着,摔出去五六米远,落地后,发出咣当一声巨响,警车又在地上连续翻滚,直至滑出十多米开外才算停下来。
事发突然,金下意识地急踩刹车,好在吴尽欢是清醒着的,否则他都有可能从车内射出去。
他抓住车门上方的把手,双腿前蹬,身子向后用力。车子向前足足滑行二十多米开外,才堪堪停下。
他们的车子距离前面那辆已摔成一堆废铁的警车,都不到五米远。如果金的刹车再稍慢一点,他们就得撞上去。
瞪了两三秒钟,金长出口气,白着脸,扭头看向身旁的吴尽欢,问道:“欢哥,你没事吧?”
吴尽欢缓缓摇头,面对枪林弹雨,他从未怕过,但这种不知何时便会突然发生的意外,着实会令人心惊胆寒。
金也被吓得不轻,他深吸口气,怒骂一声,推开车门,气恼地走了出去。他举目向前后望望,从警车上掉落下来的残渣,在地上都画出一条长长的直线。
他顶着大雨,跑到前方的警车旁,骂声憋在嗓子眼里,没有再骂出口。警车里有四个人,两个人坐前面,两个人坐后面,四人都没穿警服,看样子似乎是便衣。
坐在前面的那两人最惨,突破血流,尤其是司机,趴在方向盘上,脖颈处血流如注,看起来是动脉破损,人估计是没救了。
向后面看,一个人压在另一个人的身上,都是一动不动,不知是死是活。
金琢磨片刻,还是用力地拉了拉车门,车门已经摔得变形,打不开了,金深吸口气,使出全力,用力一拽,嘭的一声,整扇车门被他硬生生拉了下来。
他摸向司机的颈动脉,果然,已毫无脉搏。
他定睛细看,司机的颈动脉有撕裂的伤痕,那不像是被硬物划伤的,更是被野兽用利爪硬生生撕开的。
难道,车祸是由于司机的突然受伤引起的?金心头一动,下意识地向车后座看。也就在他转头的瞬间,从车后座伸出来的枪筒几乎要顶到他的太阳穴上。
金身子一震,扭头的动作也顿时僵住。
他眼珠慢慢转动,只见那名被压在下面的人已然坐了起来,额角有撞伤,面部也有好几条被玻璃碎片划开的口子,他的脸上红一道,白一道,本就狰狞的模样看起来更加吓人。
金没有忽视,他端枪的手上还带着手铐的。
他不是警察,而是被警察押解的罪犯!
如此来说,开车司机脖颈处的撕裂伤,也极有可能是他造成的。金目光低垂,果然,对方握枪的手指头,尤其是指尖部分,已完全被鲜血染红。
硬生生撕开一个人的颈动脉,好毒辣的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