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高手,留下空弹壳这种外行人的行径,他是不信的。
而且地上的弹壳是巴特雷m82反器材狙击步枪的子弹,但m82的弹夹容量是十发,和对方用的枪械完全不相符。
再说,这个位于半山腰的空地太大,太容易暴露自身,射击的角度也不对,至于弹壳上的硝烟味太淡等等的细节,就更不用多说了。
吴尽欢举目向上望了望,抬步继续向上走去。
四周的黑衣人面面相觑,最后纷纷看向喻连婷。
后者也不知道吴尽欢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耐着性子,跟在他的后面,往山上走。
山坡虽然不陡,但草木很多,吴尽欢向上攀爬时也是磕磕绊绊。
当他快要走到山顶的时候,突然停下脚步,转头,看向一旁。
跟在他后面的喻连婷也随之停了下来,先是看眼吴尽欢,然后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他看的是两颗小树,并排长着,之间只隔了半米多宽。
她不知道这两颗小树有什么好盯着看的,正要发问,吴尽欢迈步走了过去。
他瞧瞧两颗小树,再低头查看地面,这里的草丛有明显被压过的痕迹。他来到小树近前,摸了摸树干,树皮松动,轻轻一碰便掉下来一块。
吴尽欢皱了皱眉,他走到两颗小树前,在草丛中坐了下来,双脚抬起,自然而然地蹬在两颗小树的树干上,然后做出端枪的姿态,瞄准山下的公路。
比量了几下,他又稍微挪了挪屁股,调整下位置,接着,从口袋中逃出香烟,叼起,点燃。
此时,他斜叼着香烟,坐在山坡上,双脚蹬着两颗小树,两手做出端枪的姿态,等了好一会,他口中发出啪的一声轻响。
喻连婷差点被逗乐了,说道:“欢少的配音不错。欢少玩够了吗?”
吴尽欢没有理她,他一只手保持着短枪的姿态,另只手取下口中的香烟,向斜后方弹了弹烟灰。
而后,他扭转回身,看着他弹烟灰的草丛。他把他刚刚弹下的烟灰扶开,慢慢扒开草梗,向下看,在丛草的根部,还落着一层烟灰。
看到这些烟灰,吴尽欢的眼眸闪了闪,喻连婷和周围的黑衣人也是面露惊讶之色,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一个人的习惯,很难改变,通过对方坐式射击的习惯,吴尽欢突然想到了一个人,他的代号叫‘死囚’。
在做娃娃兵的时候,吴尽欢并不会使用狙击步枪,在战场上,他更多的是充当提枪冲锋,与敌人做近身枪战或者近身肉搏的角色。
他的狙击术,是在佣兵训练营时学的,当时对他启蒙最大的人,就是死囚。
——杰森,趴伏射击,是便于隐藏,但在我看来,它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会压迫胸口和腹部,让人呼吸急促、紊乱,呼吸一乱,手一定会抖,在你开枪的瞬间,能否击中目标,就不是看你的枪法,而是要看你的运气了。
——长时间练习坐式射击,枪的后坐力一定会挫伤人的尾椎。
——这就要看你想付出多大的代价了!想要成为最顶级的杀手,是要付出相应代价的。当然,我的想法也未必正确,不过我习惯了坐式射击,我觉得这样射击,会让我的枪法变得更加精准。
死囚的话,对吴尽欢的影响很大,也正是因为死囚,他在使用狙击枪时,只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他也都是坐着射击的。
当时,他和死囚练习射击的时候,都是一人叼着一根烟,弹烟灰时,也都是习惯性的向斜后方弹。
回想起当年的那些往事,吴尽欢的嘴角微不可察地扬了扬。
他站起身形,走到两颗小树近前,蹲下身形,在树根处仔细看了看。
而后,他用手指捅了捅树根附近的泥土,捅到松动的地方,他把松土挖开,很快,他便在松土当中挖出了三根烟头。
KENt爆珠型香烟。
吴尽欢看着三根烟头,口中不自觉地吹起低微的口哨声。
还是那句话,人的习惯很难改变。
坐式射击,向斜后方弹烟灰,带走空弹壳,就地埋掉烟头,身上宁可留下硝烟味也不要留下烟臭味,还有香烟的品牌和口味,以及在可能的地方布下空弹壳,摆出疑兵之阵等等,这一系列的习惯,都指向了一个人,死囚。
竟然是他!
吴尽欢脸上的笑意加深几分,他和死囚谈不上是朋友,因为两人都不承认对方是自己的朋友,但两人又都会不自觉地去关注一下对方的现状和动态。
死囚一定想不到,他这次的目标——吴尽欢,就是那个曾和他一起在佣兵训练营里摸爬滚打过的杰森吧!
他扔掉手中的烟头,拍了拍手上沾着的泥土,站起身形,吹着似有似无的低低口哨声,向山下走去。
喻连婷回过神来,下意识地看眼吴尽欢,然后对周围的黑衣人使个眼神。
有黑衣人从口袋里拿出塑料袋,走到小树近前,将地上的烟头小心翼翼地捡到塑料袋里。
喻连婷追上下山的吴尽欢,问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她都不问‘你是怎么发现的’,而是直接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吴尽欢能精准地找到杀手的射击地点,这已经很不可思议了,更令人费解的是,他甚至连杀手弹烟灰的位置,以及埋烟头的位置,都能准确的一一发现,太匪夷所思,也太玄乎了。
不知道的人,恐怕还得以为刚刚就是他在这里做埋伏呢!
吴尽欢看了她一眼,眨眨雾蒙蒙的眼睛,淡笑着说道:“你可以认为我会特异功能。”
他的话是戏谑之言,他脸上的笑容也很灿烂,但喻连婷就是从他雾蒙蒙的眼睛里看到一抹别的东西,有伤感,有怀念,或许还有别的什么。
这回,吴尽欢是和喻连婷同乘一车,返回老宅。
车内,吴尽欢没有说话,一只手拄着额头,看向窗外。
由于车内的空间狭小又安静,吴尽欢吹的口哨声,喻连婷也终于听清楚了。
一首很老的乡村歌曲,《乡村路带我回家》。
这首歌,是当年死囚教给他的,他俩都是漂泊在外的游子,都因为种种的原因不能回家,可越是不能回家的人,对自己的家乡、对自己的根就越加思念。
死囚是西弗吉尼亚人,而《乡村路带我回家》这首歌也正是唱西弗吉尼亚的。
他常对杰森说,他家乡的格言是,山地人永远自由(美国西弗吉尼亚州又被称为山脉之州),他宁愿在外漂泊,也不愿回到家乡失去自由。
当时的吴尽欢,很能理解他的心境,他若是回国,也会和死囚一样,将面临着无数条故意杀人罪的指控。所以,他们只能在外漂泊。
车内安静,只剩下吴尽欢抑扬顿挫,又清亮悦耳的口哨声。
喻连婷听着他的哨音,目光渐渐变得迷离。
吴尽欢不知道的是,她也特别喜欢这首歌。
当吴尽欢又一次从头吹起的时候,她跟着他的哨音清唱:
Almostheaven,westVirginia!
BlueRidgemountain,ShenandoahRiver。
Lifeisoldthere,Olderthanthetrees。
Youngerthanthemountains,Growinglikeabreeze。
countryroads,takemehome……
吴尽欢一遍一遍的吹着,喻连婷也一遍一遍的轻声唱着。
这次两人的单独相处,难得的没有针锋相对,没有冷嘲热讽,气氛出奇的平和又温暖。
不知不觉间,汽车停了下来,两人几乎同一时间回过神来,向车外看去,原来车子已经行驶回喻家老宅。
喻连婷转头看眼吴尽欢,见他看着自己的眼神有些古怪,她这才感觉脸颊湿湿的,抬手摸了摸,脸上不知何时已挂着两行泪痕。
她动作有些慌乱地擦了擦脸颊,强颜欢笑地勾了勾唇角,对吴尽欢说道:“不好意思欢少,我有些失态了。”
吴尽欢看着她,突然间意识到,原来她和曾经的自己、死囚一样,都是找不到回家之路的人。
他并不是个相信巧合的人,而这次他遇伏,喻连婷确实赶来的太巧了,不过去到荒山查看过之后,他已经排除了喻连婷的嫌疑。
当时影卫在荒山上没找到杀手,喻连婷对他说的话是,未能发现他们的踪迹,她说的是‘他们’,而不是‘他’。
这种潜意识的说词,应该是反应了她当时内心的真实想法。
因为喻连婷与杀手无关,所以在她心目当中的认定是,敢于暗杀喻家加班人的杀手,应该是一群,而绝非一个人。
其实早在吴尽欢躲在荒草堆里的时候,他就已经判断出杀手是一个人,去到荒山上查看后,他更加确定是一个人,而且连这名杀手具体是谁他都判断出来了。
刚来喻家的时候,他的确很排斥喻连婷,不过设身处地的想想,喻连婷只是喻家的养女,说得再直白点,她只是个被喻振英一手打磨出来的工具,这件工具,不仅要用在喻家的生意上,还要用在为喻家传宗接代上。
这里真的能算是她的家吗?
她也是个没家的孩子,找不到回家的路。
一首歌,让吴尽欢突然对喻连婷产生强烈的共鸣。
他抬起手来,勾住她的下巴,让她的小脸稍微扬起一些,然后用拇指肚将她小脸上的泪痕仔仔细细的擦拭掉。
喻连婷呆呆地看着他,对于他突如其来的亲密举动,她有些反应不过来。
把她的小脸擦干净,吴尽欢对她咧嘴一笑,说道:“这样看上去好多了,不然被人看到你哭哭啼啼的样子,还得让人以为是我欺负你了呢!”
喻连婷白了他一眼,小脸又恢复平日里的清冷,面无表情地说道:“欢少,请下车吧!”说完话,她先推开车门,走了出去。可能连她自己都未发觉,她背对着吴尽欢时,嘴角是勾起的。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进别墅,刚进来,就听到大厅里传来哈哈的笑声,吴尽欢举目一瞧,只见一名三十多岁的青年正坐在沙发上,和喻老头相谈甚欢。在青年的身边,还坐着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
这名青年,吴尽欢一眼便把他认了出来,六合控股的掌门人,梁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