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曹倒也不是只处理死人,他把吴尽欢以及金、项猛一并送到洪门开的私家医院里。
临离开小楼之前,吴尽欢还没忘提醒老曹,他要那个外国人的骨灰。
老曹一句话也不多问,只干脆利落地应了一声:“没问题。”
吴尽欢虽说受了枪伤,但金和项猛的伤势都要比他严重,没等到医院,他二人就因失血过多而昏迷。
在医院里,吴尽欢做了手术,取出弹头,又输过血后,人已经没有大碍。
他被送到病房里,麻药的劲还没有完全退去,钱文明从外面走了进来。
看到赤膊上身,身上缠着不少纱布的吴尽欢,他皱着眉头,关心地问道:“吴兄弟,这回究竟是怎么回事?对方又是些什么人?”
吴尽欢不是洪门的人,但和李爽的关系很好,而且还救过东哥的命,钱文明对他的安危也不敢马虎。
他给老曹打电话,问明情况之后,他也被吓了一跳,吴尽欢和他的两名手下,竟然干掉了四十多号人,吴尽欢挨了一枪,身上多处划伤,金和项猛则各中了七、八刀之多。
吴尽欢对钱文明笑了笑,说道:“炮哥就不要问了,总之是仇家。”
钱文明点点头,正色说道:“如果吴兄弟真遇到解决不了的麻烦,记得打电话给我。”
吴尽欢含笑说道:“谢谢炮哥。”
钱文明恍然想起什么,把提着的小布兜放在病床旁的木柜上,说道:“这是那个老外的骨灰。”
吴尽欢闻言,眼神黯然下来,他沉默片刻,扬起头,说道:“炮哥,这次多谢你了。”
钱文明不以为然地摆摆手,说道:“小事情而已,吴兄弟跟我就不要这么见外了。”
吴尽欢说道:“炮哥给我个账号,我把这次的费用转给你。”
‘清洁工’不是义务工,他们可不是白白给人干活的,都是明码标价的。
钱文明愣了一下,笑道:“吴兄弟,你这么讲,都让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了,你是爽哥的兄弟,也就是我三炮的兄弟,咱们兄弟之间,还用得着谈钱吗?”
“兄弟归兄弟,一码归一码……”
不等他把话说完,钱文明故意沉着脸,问道:“吴兄弟以后是不想再找我帮忙了?”
吴尽欢看着钱文明一会,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道:“炮哥,等我的伤好了,请你吃饭。”
“哈哈!”钱文明仰面而笑,道:“这才像是兄弟之间该说的话。”
兄弟……
吴尽欢眼神一黯,目光自然而然地落在那只小布兜上。
刚才还活蹦乱跳的大活人,转眼之间,就变成了这么一点点。
死囚有死囚的信仰,他也有他的求生本能,这里面没有谁对谁错。
当死囚接下这桩生意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他俩之间只能活下来一个人。
见吴尽欢目光黯然地看着小布兜,钱文明好奇地问道:“吴兄弟,难道你……认识那个老外?”
他幽幽说道:“我们,曾经是朋友。”
钱文明心中更加好奇,他很想问问吴尽欢,他俩到底是怎样的朋友,毕竟年龄相差太大了,吴尽欢只有十八岁,而听老曹说,那个老外似乎都有五十岁了。
不过看吴尽欢脸上流露出淡淡的哀伤,钱文明也体贴的什么都未再多问,他深吸口气,说道:“我就不多打扰了,吴兄弟在这里安心养伤,我可以保证,这里绝对安全。”
“炮哥,谢了。”
“兄弟客气。”钱文明挥下手,又向吴尽欢笑了笑,转身走出病房。
等他走后,吴尽欢抓起小布兜,放在床上,打开,里面是一只四四方方的小木盒。
没有名字,没有照片,什么都没有。
就像杰森、死囚一样,他们死了,这世上还有谁能记得他们?
吴尽欢费力的打开柜门,把小木盒小心翼翼地放进去,而后他一头倒在床上,慢慢合上眼睛。
这一晚,他太累了,也太乏了,他想,自己是该好好歇歇了。
他这一觉,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当他睁开眼睛时,隐约看到叶末和小夏坐在床边。
他二人似乎也发现他醒了,立刻凑到床前,关切地问道:“欢哥醒了?欢哥你感觉怎么样?”
吴尽欢不知道,他在昏睡的时候一直在发高烧,护士已经给他打了两针退烧药了。
听闻耳边传来的问话声,他只觉得吵,脑袋疼得像要炸开了似的。他嘴唇动了动,却一句话也未能说出来。
过了一会,感觉有股温热的液体流入他的口中。
随着液体下肚,热得像要被蒸发的身体总算是舒服了一些,接着,他又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这时,他的高烧已经退了,浑身上下黏糊糊的,全是汗。
坐在病房里的,除了叶末和小夏外,又多了一个人,尤回。
尤回最先发现吴尽欢睁开眼睛,他快步走到床边,低下头,瞪大眼睛看着他,问道:“欢哥,不是我说你,你这身体素质可太差了,只是受了这么点小伤,就高烧到四十度,也太吓人了吧!”
果然是尤回,还是一如既往的不会说话。吴尽欢在心里嘀咕了一声,嗓音沙哑地说道:“回回,你回来了,这段时间,你跑到哪去了?”
“我啊,去四处云游了,哪里有好山好水,我就去哪,如果不是听说欢哥出事了,要不行了,我还不会回来呢!”尤回咧着嘴笑道。
“……”吴尽欢无语。
一旁的叶末和小夏都恨不得踹他一脚,最好能把他直接踹出病房。
小夏用力地把尤回顶开,端着一杯温水,递到吴尽欢的嘴边,小声说道:“欢哥,先喝点水,大夫说不能喝太多,稍微喝点就行。”
“嗯。”吴尽欢感激地向小夏点下头,喝了半杯水。而后,他倦倦的闭上眼睛,再次睡了过去。
因为退烧的关系,这回吴尽欢睡得安稳多了,几乎是一宿没有翻身,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
当吴尽欢再次醒来的时候,感觉神清气爽了很多。在叶末和小夏的搀扶下,他先是探望了金和项猛。
论体质,金和项猛的确比吴尽欢强出很多,他俩的伤明明比吴尽欢要重,但现在,两人虽不至于说是神采奕奕,但也是精气神十足。
反观吴尽欢,如同病入膏肓了似的,脸上毫无血色,惨白得吓人,嘴唇泛白,就他现在这副模样,若是走夜路,估计都得被人当成是鬼。
看到金和项猛的精神状态不错,吴尽欢也放心了很多,又让叶末和小夏扶着他去外面走一走。
洪门的私家医院,可不是小门小户的杂牌诊所,而是一家大型豪华的综合性私家医院。
医院的院子,修得如公园一半,花花草草,蜿蜒石路,流水凉亭,一应俱全。
在外面逛了有接近一个小时,吴尽欢才让叶末和小夏送他回病房。
而后,他给老大孔冠英打去电话,让老大帮他办张去美国的签证。
其实他自己也可以办,但估计要等上一段时间,让老大去办,只几天的工夫就能办下来。
孔冠英还不知道他受伤住院的事,好奇地问道:“小七,你准备去美国旅游?”
“不是,是去……探望一位朋友,交情很好的老朋友。”
“哦!那行,最多五天,快一点,三天就能办下来。”
“谢谢大哥。”
和孔冠英通完电话,吴尽欢又喝了点粥,吃了点小菜,躺在病床上,再次睡着了。
翌日,吴尽欢住院的第四天,他的精气神总算是恢复了一些,脸上也总算是有了点血色。
晚上,尤回、叶末、小夏准备继续住在医院里陪他,吴尽欢没有同意,让他们都回去休息了。
这几天,叶末和小夏也跟着他消瘦了一圈,他实在不忍心,再让他们陪着他住在医院里这么辛苦。
没有尤回、叶末和小夏,病房里也一下子安静了不少。
吴尽欢打开木柜的小门,把里面的小木盒拿了出来。
他轻轻抚摸着木盒,回想起当年点点滴滴的过往,他不自觉地吹起了口哨。
死囚,我已经找到了回家的路,现在,我要送你回家。
突然之间,吴尽欢很想喝酒。他并不是个爱喝酒的人,但现在,他真的很想喝酒。
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人,一个和他、死囚一样,很喜欢《乡村路带我回家》这首歌的人。
他拿出手机,给喻连婷发去信息,问道:睡了吗?
没过多久,喻连婷的回信传来:欢少在和我开玩笑?
吴尽欢看看时间,忍不住笑了,现在才晚上八点,的确不到睡觉的时候。
——你在哪?
电话那边的喻连婷简直都怀疑吴尽欢的手机是不是被人盗用了。等了一会,她回了两个字:老宅。
——你想喝酒吗?
——欢少想让我陪你喝酒?
——怎么样?
——如果你在S市,我倒也不介意陪你。
——好,我们不见不散。
吴尽欢放下手机,脱下病服,换上自己的衣服。
嘀嘀!手机响起,他拿起一瞧,是喻连婷的回信:你不会今晚真要来S市吧?
吴尽欢回道:我出人,你出地方和酒。
——你疯了!
——所以才找你。
……
喻连婷在心里咒骂一声,拿着手机,反复、认真、仔细地看了看,确认是吴尽欢的号码没错,她发信息道:我在市区有间公寓,不经常去住,地址是……
——收到。吴尽欢换好衣服,给喻连婷回了两个字,而后快步走出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