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云夏的问题,可以说弄的老者一愣一愣的,要不是不敢亵渎救命恩人,他都想歪歪一个大山里生活的野人族出来了。
“小老儿一辈子生活在这里,所知不多,只知道再往前走上几百里是邻国,西吐国。每年都跑来我们凤国边境烧杀抢掠。那,就是这几十个畜生的国家。实在是不配为人子!”说到此老者看着那些被捆绑的歹人,一脸愤恨。
好吧,黎云夏也挺气愤的,只是她人小,能力所限,还是做个小老百姓吧!“老伯可知,凤国的疆土有多辽阔?可有四季如春之处?”
“这...小老儿还真不知疆土多辽阔,不过,听闻,在南方有四季如春之地。当然,只是听说,也不知当不当的真。”
黎云夏不知,如果不是她一心想找四季如春之地,一开始就向东偏南行,行了三四千里,早就到了国都。也可以说她向任何一个方向而去,都会有好的去处,唯独这里是个战乱的边陲!
而她一路向南,路途不好走,七拐八拐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她跨越了三国的领地!最开始出现的雪山之巅便是北方池国的圣山,途经西方的西吐国雪域,以及脚下的凤国。
她更不知,她走了上万里,却还是没有走出北方!而却走到了边城,最落魄之所!
“最近的镇子距离此处有多远?”黎云夏又问道,可谓不知者无畏!
“最近的镇子叫镇东,距离此刻有五六十里路。我们平时买卖山货或者粮食都去那里,再往前是县城叫镇西也算是边城了,会大一些。”
“那省城距离此处有多远?”
“这...听说很远,小老儿也没有去过,不过听说挺远。”
黎云夏。。。
得,这老头也是所知甚少,不过,也是有用的,估计中原会有四季如春的地方,就足够了。未来有机会去看看,在现代的时候也是畏惧冰雪,后来才定居南方,几年回老家一次...
话不多说,也问不出什么,最后还是留下来吃了一顿饭才走。
在黎云夏想来,这已经看到人的居所了,那距离城镇也不远,更是距离与小白小花分别不远了。想着给他们做一顿好吃的,便接受了村民的邀请。
不过,黎云夏并没有与村民一起,而是借了村老家的灶房,也接受他们送来的米与一些白菜土豆。另外让白狼与白虎去猎了野兽。
一头野猪没有处理,她准备留给村民。另一头鹿,她与一狼一虎,红烧了一部分,剩下的就着土豆白菜炖了满满一大锅。这也是自从白虎加入他们的团队后,吃的最好最饱的一次。
毕竟他们的锅小,哪里像这里的锅,直径都得有一米!
饭后看着二兽圆润润的肚子,黎云夏心里挺不好受的,这两兽和她在一起这些日子,估计都是个半饱的状态。哎!留下那头野猪,便骑上白狼迅速离开了。
天黑之前远远的看到了那个所谓的县城,不是黎云夏矫情,他们所谓的镇东只是一个民房多一些的组成,路过那镇东,直接到了这个所谓的县城镇西,除了城墙高一点,范围大一点,别无凸出之处。
马上就黑天了,黎云夏要是进县城也是来的及。只是她想在和二兽待一晚,便吩咐它们去找猎物。
她点火烧水,计划着接下来的路,明天进城要带上几张兽皮,卖掉换点银钱。租个小房子,先落个脚,了解一下这个国家再去找合适她去的四季如春的城市生活。
最好熬过这个冬天,明年春天再出发,完美!
这一晚她也没进入暖屋空间休息,捡了很多柴,一夜没事就烤肉,煮汤,守着火堆,看着二兽,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
“小白,小花,你们如果不喜欢雪山那边,就找个四季如春的森林生活...”
“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到,就看缘分了。我很感谢在我最需要的时候,是你们的陪伴....”
“如果不是世俗不能让我们一起生活,我还真希望和你们不分开...”
“如果将来你们想我了,实在不行就来找我吧!唉!到时也不知道我会在哪里…”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怎么来到这个世界...”
“我其实挺想家的,只是估计再也回不去了...”
“相比你们是幸运,最起码你们有家人,要好好珍惜....”
“小白,小花和你们的族群好好说说,不要与人类为敌,你们只有吃亏的份...”
“还记得我让你们记得药材嘛?要储备一些,不管人还是动物,哪有不生病的....”
“你们要保护好自己,尽量不要受伤,要做一个聪明能干的动物...”
......
絮絮叨叨中,在天快亮起来的时候睡了过去,不过没有睡多久,就听到远处的官道上,有人说话的声音。便醒了过来,给二兽和她,加热了汤肉,烤肉。一人二兽吃饱喝足,把剩下的烤肉,用布条绑好,给二兽各自挎在背上。余留的小块,她放入暖屋空间。
她拿出这几天刚剔出来的几张皮子,两张鹿皮,两张羚羊皮,用之前那块万能的布条捆绑好,背在身上。眼睛有些发烫,与二兽挥手,最后怕忍不住落泪,命令着二兽先走。直到二兽消失在他们的视野,她才向着官道走去。
只是她没有看到,丛林中露出两双眼睛,直直的看着她,直到她进入城门,才一步一步的向着山林中走去...
黎云夏进入镇西城,看着所谓的古代,将离别愁绪抛之脑后。一脸好奇的四处打量。不管是人还是物,都让她好奇不已。
在她没注意的地方,别人也在打量着她,都怪那身雪白的皮毛服饰太扎眼了。那些贪婪的目光从她一进城就一直没有挪开过。
黎云夏也不傻,没过多久她就发现了。心中胆怯,却也知道她首要任务是把背上的皮子卖掉。
于是她一路打听,打听到了一家皮毛店。这家店还挺大,是一个三层小楼,二楼窗下挂着一个牌匾。
黎云夏也没细看,就走了进去。老板是一个中年大叔,店里除了这大叔,并没有其他人,看起来像刚开店门,看到第一个客人,大叔很热情。
这难免,黎云夏那一身行头,在大雪山里和雪一样,不引人注意。可在这边陲的小镇,可是太扎眼,太像大客户,大富豪了!
“客官,您需要什么,小店皮草,布皮,成衣样样齐全。你想要什么尽管说。”值得一说的是,这老板在柜台后面收拾东西,并没有走出来,所以也没有注意到黎云夏背后的东西,也许注意到了,但没有细看是何物。这可给黎云夏接下来很多便利。
黎云夏走上前,指着挂在老板身后的一个兽皮坎肩问道“老板那件衣服多少钱?”
老板回头一看,在黎云夏双眼注意不到的地方,两眼放光。“哦,您说的是这件鹿皮坎肩啊!这个不贵,是上好的梅花鹿皮毛做的,要价三十五两,您要是要,就冲您是今早第一位客人,我给你优惠五两。”
黎云夏又指了指那坎肩旁边的一件羊绒披风,问道“老板,这披风什么价格?”
“客官好眼力,这可是上等的羚羊皮子缝制而成的披风,在咱们镇西城只有咱家这样的大作坊,还有这一件,再也找不到第二件。八十两不二价。”老板一脸兴奋的说完,还不忘拿旁边的做比较。“您看,那旁边的虎皮与貂皮大袄,也才八十两,却没有这羚羊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