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一处三十多平方的小卧室。
中年夫妇打着地铺,床上一个清瘦少年辗转难眠,时不时发出轻微痛哼声。
想要忍住不发声音的,但一疼起来,实在忍不住会闷哼两声。
田牧自从得了这病,没有一天好受过,容易发烧,关节疼。
睡觉自然也睡不好。
“儿子,你是不是不舒服?我给你揉揉吧。”
地铺上,面色萎黄的妇人直起身,靠在床边,借着月光,试图看一下田牧的情况。
老田也醒了过来。
“不用,揉了没用。”田牧略带哭腔,停顿了一会儿,“我想喝点牛奶。”
那位大哥哥送的牛奶,喝了会觉得身体舒畅。
尽管父母都喝过,仅仅好喝一些,但没他说的这么神奇,。
“喝牛奶?”妇人有些犹豫,“你肠胃本来差,晚上喝牛奶,消化不良的话,更难受了,还有你药才吃没多久……”
田牧没有再回应。
老田按住了她的肩膀,“孩子想喝那就给他喝吧,我加热一些牛奶。”
妇人擦了擦眼泪,他们能做些什么,只能按儿子想法去做了。
老田走出卧室,去厨房热牛奶。
不久后,端着一杯温牛奶进来。
“好喝。”田牧大口喝着牛奶,露出舒爽的神情,“舒服多了。”
夫妻俩对视一眼,露出疑惑神情,不太理解。
不过,田牧躺下之后,睡得便十分安稳。
二楼另一侧的卧室。
“真是吵死人了,大晚上都不消停。
“他们要住到什么时候?镇上的房子,一个月租金也就二三百块,搬出去住不行?这钱我来出,你明早去跟他们说一下。”
胖男人看了一眼手表,厌烦地摔在了桌上。
“……”背对他的女人,嘴巴翕动,想要回他,但最终没有说出口。
……
夜深人静,苍狼山静悄悄的,漆黑一片。
饥饿的狼群在林间奔走,发出嚎叫,目光幽绿,如同一团团森寒鬼火。
始终在一个人类周围徘徊,虎视眈眈。
但伴随三道不同的犬吠声响彻,它们立马四散而逃。
大黑、锋牙、旺财,守在三个不同方向,发出凶狠嚎叫。
在荒无人烟的野外,它们彻底展露比狼群还要凶狠的姿态。
饶是这第四批多达三十多只灰狼的狼群,头狼都被叫声吓得屁滚尿流。
“难怪叫苍狼山,狼可真多啊,大晚上没人敢过来。”
“唉,来了这么多趟,都一无所获。”
叶小凡嘀咕着。
得益于日益强壮的体质,昼夜对他影响几近于无。
黑暗对他跟白天没区别,清晰看到周围一切事物。
也可以做到半个月不眠不休,还很精神。
打坐片刻,就可恢复精力。
为了寻找更多灵石。
之前得到的灵石,质量最差的灵石,就抵得上他两周的修炼。
更别说,灵石没了灵气,石头本身也有一定的价值。
那种零碎的灵石,一颗价值大几万元。
所以,这些天,叶小凡每晚都会来苍狼山逛一下。
可惜苍狼山太大了。
要找石头,无异于大海捞针。
叶小凡到现在还只探索了三分之一的面积。
重点搜寻野猪王巢穴附近七八里地,来来回回十多遍,一无所获。
就算是叶小凡的灵识敏锐,都没能找出半点线索。
“除非是在地底下。”
叶小凡无可奈何,灵识只能探入地底3米左右深。
哪怕真有他猜测的灵石矿或者某些遗迹,他也很难探测到。
“咦,这是鸡枞菌吧?”
满是落叶的湿软斜坡,叶小凡目力惊人。
没发现灵石,但找到了好东西。
一株株突出地面,歪七扭八生长的菌菇,满满一大片,连不远处树根底下都有。
菌柄粗壮,顶着光滑的斗笠形菌盖,表面呈灰褐色或褐色、浅土黄色、灰白色至奶油色。
这玩意儿号称菌中之冠,蕴含丰富的养成分,如粗蛋白、粗脂肪、糖、氨基酸和矿质元素,价值可见一斑。
据说还有健脾和胃、预防肠癌、养血、润燥、疗痔的药用价值。
前两天跟老妈逛市场时,无意间知道了这玩意儿,一斤200元左右,早些年价格更贵。
老妈嫌贵来着,就没买。
伴随掐诀,青木之气洋溢,升腾起一团云雾,灵雨淅淅沥沥,滋润这一方鸡枞菌。
叶小凡记下位置,准备下山时再采摘它们,这小段时间,足够让它们品质进一步提升。
“汪汪!”
旺财突然低吼。
百米外,锋牙叼着什么东西,欢快往回跑。
“你要是再敢叼蛇,看我不抽烂你的嘴。”叶小凡暗骂一句小混蛋。
凑近一看,叼着一小团肉乎乎的小球。
背部布满白色的刺,正面粉嫩软萌,个头才半个巴掌大,眼睛都没睁开,轻微颤动。
刺猬幼崽?
特征十分明显,叶小凡愣了下。
锋牙叼着它,放到了地上。
得意地蹦跶。
“嗷呜~”
烧烤、油焖、炖汤!
锋牙隐隐觉得,这没见过的新奇小玩意儿,味道应该不错。
“你这家伙,从哪里叼来的啊?”叶小凡哭笑不得,给了它一个脑瓜崩,“你咋这么坏呢。”
小刺猬才出生没两天,叼出来能活?
锋牙歪着脑袋,满是问号。
叶小凡托起小刺猬,“走,哪里找到的,带我去。”
“嗷呜~”
锋牙不情不愿,该不会要放回去吧?
在前头带路。
二三百米外杂草丛生的地方,锋牙在一旁叫唤,指了指位置。
叶小凡拨开杂草,发现了一个小树洞。
里面有三只大小不等的刺猬幼崽,已经没了气息,没有伤口,疑似饿死的。
叶小凡手上的小刺猬,气息衰弱,可能也饿了一段时间。
不远处的草地,有一个血淋漓的物体,是一副布满刺的外皮。
“……”叶小凡有些无语,看了看锋牙。
锋牙一脸无辜。
叶小凡也知道这小混蛋的性子,蛇和老鼠杀了不少,欺负欺负蝼蛄、竹鼠。
但它一般不吃生食生肉,更不会这么残忍地吃掉刺猬。
显然是森林某些动物吃掉的。
刺猬虽然有刺保护,但也有天敌,比如猫头鹰、狐狸这些食肉动物。
据说猫头鹰能把刺猬翻过来,或者抓起刺猬,活生生摔死刺猬。
当然,叶小凡没兴趣当侦探,怎么死的无所谓。
只是他苦恼该怎么处理手上这只刺猬。
放任不管,它肯定会死。
“emmm……算了,先救活它。
“养大一些,就野化放生,放到果园里吃虫子,我肯定不养它!小黄、小白它们几个,就够能吃了。
“家里又不是动物园。”
叶小凡嘀咕着。
既然遇上,也算有缘,又是个幼崽,叶小凡决定先带它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