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北,你多吃几口菜,少喝点酒。”
“嗯?你说谁喝不下了?”,哥们好心的提醒被喝的上庭的方小北当成了挑衅,我这不说还好,一说完这小丫头端起酒杯就干了,接着咧嘴抹泪,呵呵傻笑,趴在桌上就睡着了,又菜又爱喝,说的应该就是她了。
乐茜和唐怡这边也来到了白热化,开始的时候二人还会叫上我一起喝,后面很快就把我这个大老爷们晾在一边,女性的话题我插不上嘴,索性专心的干饭,即便如此,这一桌子的海鲜也没被我消灭多少,这玩意隔夜就得扔,心疼啊。
“来,乐茜姐...我再...敬你一杯...”,记不得这是唐怡敬出的第几杯酒了,只见她杏眼朦胧迷离,粉面上挂着两抹酡红,一看就是处在喝醉的边缘。
反观乐茜,脸色如常,谈吐自然,就跟个滴酒未沾的没事人一样。
照这么下去,乐茜非把唐怡喝到桌底下不可,我心疼唐怡,于是劝道:“好了,今天就喝到这吧,你和乐茜多吃点菜,喝那么多晚上该不舒服了。”
“不行!”,唐怡挥舞起那条像蟹腿一样的手臂,如蟹钳一般将我的脖子死死卡住,酒气熏天道:“今天我必须要陪乐茜姐喝尽兴…”
“小怡,要不就听陈琼哥的吧,我也有些喝不下了,或者你看这样如何,咱俩一人再倒最后一杯,喝完就结束。”,乐茜也劝道。
这唐怡才应允,不过……最后一杯酒她也是真失态了,跟乐茜说了一堆什么咱们从今以后不仅是姐妹关系,更是上下级的关系,平时不善阿谀奉承的她甚至连为乐茜鞍前马后,万死不辞这类话都一并说出口了,哎,她是真喝高了。
不仅如此,这喝醉的妞还即兴表演了一段名为“口吐莲花”的节目,我见状赶忙搀着唐怡来到卫生间,吐完我将她扶到卧室休息,转头洗了个手回来一看,她已经四脚朝天睡的跟头死猪一样了,口水都流了一枕巾,我暗自摇摇头,无奈的叹了口气。
现在餐桌上就只剩下我和乐茜了,哦,对了,还有一旁同样睡的呼呼的方小北。
“让你见笑了。”,我颇为不好意思的笑道。
“没事,这有什么的”,乐茜把凳子靠我这边挪了挪,用一种很有侵略性的眼神看着我说道:“我喝醉时做出的事可比唐怡要过分多了。”,我想乐茜所指的“过分”应该只有我俩清楚是怎么回事吧。
“痛死了…”,乐茜忽然没头没脑的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痛?”,我没反应过来,有点发懵,“哪里痛?胃吗?”
“不是胃”,乐茜粉面徒增一抹羞红,绝不是喝酒导致的,而后又风情万种的瞥了我一眼,她什么都没说,却又什么都说了。
哥们老脸发烫,终于明白了乐茜所指的位置在哪,一夜之间,乐茜已经从未经世事的女孩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女人了。
可她到底还是个女人,见我直勾勾的盯着她那个位置,腾的一下就烧红了小脸,受不了那份羞赧,直接侧过头,声如蚊鸣的哼唧道:“不过已经好,好多了…你别再盯着那看了。”
“不好意思,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我讪笑着为自己点上一支烟,又抛给乐茜一根,我俩相视一望,虽表情都有些尴尬,却皆是会心一笑。
透过呼出的烟雾,我似乎看见了曾经上学的日子,那时候我还什么都不懂,学了两节生物课,就对那方面的知识产生了极强的好奇心,每天总是会问乐茜一些女性的生理知识,包括姨妈来没来什么的,而乐茜每次都是羞的不行,可偏偏会点点头或者摇摇头来回应我,现在看来,乐茜没把我当成变态看待还真是够幸运的了,青春如白驹过隙啊,之前的不堪或者尴尬,现在回想起来却都是感慨和幸福。
“陈琼哥,你想什么呢?”
“没…就是忽然想起上学时候的日子了。”
“上学啊……”,乐茜吸了口烟,貌似也陷入到了回忆之中,半晌,她微微一笑,对我问道:“你知道我上学时候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什么吗?”
我皱眉摇头,只因我俩之间经过太多印象深刻的事了,我可说不准是哪件,且男女生的记忆点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区别。
“是初二你和几个女生打架那次。”
“和女生打架?”,我挠挠头,“这个真有点记不清了。”
“你记不清也正常,人会下意识的忘记不愿想起的事,毕竟你的座右铭可是从来不打女生。”
一段快要死去的记忆忽然开始攻击我,只听乐茜笑讲道:“那次你是因为我才动的手,我被同校的几个女同学联合起来霸凌,她们抢我的零花钱,还经常打骂我,她们其中一个人威胁我说,要是敢把这事说出去,就一把火烧了我的头发,所以我不敢跟任何人说这件事,后来你注意到了我胳膊上淤青,还有被她们掐完留下的各种痕迹,你就质问我这伤是怎么来的,我不敢说,可是……”
“可是后来我还是从别人嘴里打听到了这件事”,乐茜讲到这,我已经完全想起来了,便接话道:“然后我就冲进女厕所,把那几个欺负你的女生狠狠揍了一顿。”
“对,当时的你就跟一头发了疯公牛似的,那几个女生都被你打的不成样子了。”
“打成什么样我记不太清了,反正我记得当时有个女老师还在厕所里。”
“哈哈,对,你后来因为这件事还差点被学校开除,擅闯女厕所加上殴打女同学,幸亏当时的校长是个好人,了解完来龙去脉后只给你记了个大过,然后班里还给你起了个“少女杀手”的外号,导致全校的女生都因为害怕不敢接近你。”
“可不嘛,不过后来还是有女生追我的,谁叫我当时长得帅啊。”
“呵呵,陈琼哥你好自恋……不过当时你冲进女厕所的样子确实挺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