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嘟!”
“嘟嘟嘟!”
电话响起几阵,萧凡都懒得起来接电话。
最后实在被电话声吵得不行方才强自从沙发上坐起来。
“喂。”萧凡等着对面的声音响起。
“小子挺躁啊,居然不接电话。长见识了,有能耐了啊!”
电话里响起一个很熟悉的声音,可是萧凡一时还不知道对方是谁。
也许还有因为困倦导致记忆模糊的缘故在其中。
总之,萧凡问了一句:“您是哪位?”
“好啊,你个忘恩负义的家伙,连人家都不认识了。真是……我是大明湖畔的容么么啊,难道你忘记了?”
艹!
萧凡想骂娘,因为这人太恶心了,而且他已经知道对方是谁了,也只有那个家伙会说出这么不害臊的话,脸皮堪比城墙还厚。
夏如风,正如他的名字一般,简直是夏如疯。
这人是萧凡的大学同学,兼室友,算得上是曾经的死党了吧。
所以才会这么肆无忌惮地与自己开玩笑,简直无下限。
只是近段时间不曾联系了,所以此刻令萧凡有些意外。
“怎么?有事?”萧凡对自己的好朋友一直就这态度,因为熟悉,因为相知,所以才能无所顾忌,不需要隐藏,不需要伪装。
“明天周六,大家一起聚会呗,就我们曾经的室友,和同学。”
“聚会?在哪儿?有什么活动吗?”
“近郊,有栋别墅,没人住了。带好东西。”
萧凡沉吟片刻,然后才说:“不会是栋废弃的房子吧?!”
萧凡觉得依他的性子只会做出些大胆妄为之事。
那边倒也实诚,马上老实交代:“没想到还是被你一眼看穿,嘿嘿,别告诉其他人哦。你不觉得这样的聚会挺刺激么?大家多年不聚了,要聚就得特别点,要让人记忆深刻嘛。记得带好电筒或者蜡烛哦。”
就像一个通告似的,说完后就突然消失了,感觉没头没脑的。
萧凡起身来到厨房,磨了一杯咖啡。
毕竟是同学聚会,不管方式如何,还是去吧。反正也没什么事。
……
如约而至,萧凡一向是个遵守时间的常客。
周六的晚上,七点之前萧凡就带好了双肩包,里面装了一些大概应该准备的东西。
手电筒,充电器,也不知道那边有没有电,所以他又带上了一个充电宝。
然后就是矿泉水,压缩饼干,牛肉干等物什。
其实也没多大用处,后来证明。
萧凡来到地下车库,启动了自己的小型车福克斯,然后去往郊外的路线。
从市内到郊外,萧凡在街道上开了会,然后就直接上了二环,下了二环后就径直来到了郊区,郊区果然视野开阔多了,相比市内鳞次栉比的大楼来说。
绿色植被啊散落的小湖泊啊,萧凡打开车窗,甚至连空气都立刻变得清新多了。
不过依然可见远处有动工的建筑。
车子一路畅通无阻地驱使在宽阔的路面上,此刻萧凡拨响了疯子的电话。
“喂,疯子,你到了吗?”
“到了,怎么?你还没来?”
“兜了几圈了,把风光都看尽了,可是,尼玛的你那破别墅在哪啊?望眼欲穿都没瞧见。”
“你是不是转错了方向?很显眼的,就藏在洛水河边的小森林里。就等你了。”
“尼玛!这叫显眼?!你个孙子!”
“要我去接你吗?”
“不用了,我应该能找到。”
“行。”
……
又转了几个圈,兜兜转转,萧凡终于发现了一个貌似的小森林。
肯定是那了。
萧凡直接找了条小径开了进去。
小径上满是荒芜的杂草,隐约可辨是条路。
从而也说明了这条路是好久没人走过了,不过前面分明有车轮刚压过的新鲜痕迹,又说明了夏如风他们的确是通过这条小径进去的。
小车在崎岖不平的小径上来回翻腾着,车轮底时而响起枯枝断裂的声音。
而且越往深里去,光线越加阴暗,或许也是天色已晚的原因。
萧凡坐在车里,手扶方向盘,内心有些忐忑不安,这道路到底通向哪儿呀?
萧凡再次拨起如风的电话。
“……”
萧凡再看手机,原来信号完全消失了。
艹!
萧凡想骂娘,早知道就不来这鬼地方了,如风那家伙也玩的太过火了吧,非要找这么个渗人的地方吗?
现在掉头回去已然是不可能,因为小径太窄,旁边又都是灌木丛,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向前了。
在这茂密阴森的丛林里行驶了大约五分钟,然后视线才慢慢开阔起来,车子终于驶出了杂草丛生的小径,来到了一片空地上。
准确的来说,这里应该还是属于丛林内,只是这丛林内有块空地罢了。
这块平地大概有一千来个平方,空地的左前方耸立着一栋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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