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2月23日,晴转小雨,阴天。
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区查林十字路,一间破小的旅店\/酒吧,坐落在一家大书店和一间唱片店中间。
破釜酒吧,一间只有巫师才能看到的酒吧。
路人甲:“那个帅哥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路人乙:“俺也觉得,家里也就算了,这可是在大街上,就这么带着两个娃站在墙面前反思,多半这里有问题。”(说完,指了指脖子上方长着的东西)
路人丙:“那应该是他弟弟妹妹吧?看样子还不是亲生的,长得各有特色。”
路人丁:“oh,my God!他们会穿墙术!”
(一阵骚动,纷纷怀疑是自己眼花)
破釜酒吧内的环境是真的很糟糕。
三人面不改色,淡定穿过杂乱的酒厅正堂,径直坐到吧台前,“开一间房。”
动作熟稔,脸色平静,显然是这里的常客。
“嘿!白,今天怎么来了?”酒吧老板汤姆从吧台的架子上取下一张黄铜号牌,在看到斯内普时,动作一顿,径直掏出一块干净毛巾,轻轻将号牌擦拭干净,这才递给白矜年。
斯内普看着老板擦号牌的动作,眼神渐渐不善。
竟然敢抢他的工作!
还未等白矜年伸手,斯内普赶紧接过,从口袋里掏出白色手巾,更为认真仔细的擦拭,确保白色手巾没擦出黑色印迹,他才将号牌塞到白矜年手里。
另一旁的莉莉若有所思,又学到了一项技能。
可恶,被臭小子抢先了!
汤姆只觉得好笑,他也乐得逗这小孩,“白,怎么?这次又有什么事儿?”
“听说对角巷开了一家角斗俱乐部,有段时间没练手了,正巧趁这个机会练练。”白矜年端起放在他面前的紫色酒水,轻嗅一口,眉头微挑,“这不是酒?”
“谁还敢让你喝酒啊?喝了酒的你简直就是我的祖宗!”汤姆轻笑,视线落在斯内普的脸上,“不信你问这小子,上次你心血来潮想喝酒,我合计着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好家伙,我差点命都没了。”
汤姆拍拍胸口,指了指自己后脑勺被烧焦的头发,示意白矜年仔细瞅瞅,“你瞧见没?这就是你上次发酒疯的杰作,不止如此,这间酒吧都差点让你给毁了。”
看着白矜年一脸懵的表情,汤姆不敢置信,“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这件事,小家伙没告诉你吗?”
“哥哥没必要知道这种丢人的事情。”斯内普淡定的说,莉莉赶紧低头,拼命忍住嘴角的笑意。
丢人丢人丢人……
两个字不停的在白矜年脑海回旋。
“啧啧,这么多天,我还以为你是不好意思来了,看你今天来,我也没好意思提,搞了半天,你是根本不记得有这茬事。”汤姆嘴角带着笑意,看起来心情很好。
“若是记得这件事,我怕是不会来了。”白矜年无奈摇头,递给汤姆一袋加隆,“住宿费加补偿费,如果能提供伙食的话,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
“这不就见外了吗?”话虽这么说着,那只抢走钱袋的手速度可并不慢。
……
虽说酒吧里面的环境格外简陋,但这里的住宿条件却很好,一道漂亮的木楼梯直达二楼,在莉莉的巧手下,这道楼梯被装饰的非常漂亮。
“老样子,六号。”
穿过一半走廊,打开那间贴着六号的房门,里面仍然铺着他上次带来的床上四件套,看样子已经被清洗过一次。
“Scouring charm!”(除垢咒)
白矜年就像个大爷一样仰躺在床上,房间的清洁就交给两小只完成,美其名曰『锻炼使用魔法的熟练度』。
斯内普比莉莉多学十个月,魔法的掌握情况自然更好些,他主动从白矜年手里揽下了莉莉的教导任务,当时,白矜年的表情有些难以形容。
斯内普以为哥哥想亲自教导莉莉,但碍于自己是他的弟弟,这才不情不愿将教导任务给了自己。
白矜年则以为斯内普又对莉莉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现在甚至不放心自己,主动揽下了教导莉莉的任务,他的心好痛!(男儿身,女儿心,女儿心哈)
“这次角斗俱乐部主要是带你俩来参观的,我会上去参加比赛,斯内普,你和莉莉就在下面学习经验。”
白矜年挥了挥手里的魔杖,现在可谓是得心应手,正巧趁着这次机会发现自己的不足。
101跟她说过,肢体记忆是不会消失的,无论是被封闭记忆的斯内普,还是日后被封闭记忆的子世代的她,现在学到的通通不会变。(本体为女,这里就用女字旁的她)
到时候一学一个准,啥玩意儿都一学就会,那还不得被夸成天才?
“应该会很危险吧?”莉莉有些担忧,即使她知道白矜年实力很强,连破釜酒吧的汤姆老板都有些心悸。
斯内普清理干净自己身上的衣服,径直坐在了白矜年的左侧,“对角巷鱼龙混杂,特别是翻倒巷,那里可是黑巫师的聚集地,他们可最爱看血腥之物,必定会去角斗俱乐部参加比赛。”
“但我相信哥哥,他一定可以。”
莉莉:可恶!又被他装到了!
……
Junk shop(废品店)对面,奥利凡德魔杖店右边,正是角斗俱乐部的主会场。
“原本以为俱乐部会开在两兄弟药房或者《预言家日报》报社周边,没想到开在这个旮旯角里面。”白矜年的表情一言难尽,正巧魔杖店开门,奥利凡德从里面走了出来。
“奥利凡德先生,日安。”
老头扶了扶眼镜,以便看清同他打招呼的人是谁,下一秒,飞速将魔杖店门口的牌子翻转,整个人以火箭的速度重新回到了店内。
『one day leave』(请假一天)
白矜年扯了扯嘴角,语气十分不解,“斯内普,莉莉,我惹到奥利凡德先生了吗?”
他挠了挠耳朵,对于奥利凡德的行为表示疑惑,“我合计着也只来过两次吧,一次是给斯内普挑选魔杖,一次是给莉莉挑选魔杖,总不至于因为过程比较艰辛,导致他有些怕我吧?”
两小只没有言语。
斯内普挑选魔杖时,总共试了九次,第十次才成功挑选到合适的魔杖。
莉莉就更厉害了,试了整整五十次,五十一次才挑选到最契合的魔杖。
不是魔杖不适合她,而是大部分的魔杖都适合她,但莉莉有种感觉,手上的永远不是最适合的那个。
即使是她现在所用的魔杖,也仅仅是最契合,而不是完全契合。
“算了,先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