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一年多,不到两年之前,第一次和刘风接触后,韩露就一直在注意着刘风,每天刘风上班下班的时候,都能看到他,只不过……韩露都是自惭形秽的躲在角落处,偷偷的看刘风而已,一直以来,刘风没有看到她,但是她却无数次的看到了刘风。
刘风很爱干净,身上永远是干净的,衣服虽然不是名牌,但是却非常干净,整洁,人也长的干净,俊美,几方面结合起来,确实足以吸引女孩子的注意。
一直以来,刘风还是第一个不嫌弃她,主动接近她,年岁和她相当的男孩子,其他的男孩子见了她,要么躲的远远的,要么就骂她,甚至打她,拿石头扔她,一起起哄嘲笑她,把她当成是神经病逗弄,可是事实上,她真的是正常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虽然她拒绝了刘风的好意,但是却没有办法不注意他,对于韩露来说,她就是一只在污泥里打滚的小花猪,而刘风则是飞翔在半空中的仙鹤!圣洁而又一尘不染,就算靠近他,都可能弄脏他那洁白无暇的羽毛。
所谓,少女情怀总是梦,第一次认识刘风时,她正是十五六岁的年纪,正是花季少女,身体**虽然一般,但是心理上却早已经成熟了。
十五六,正是爱做梦的年纪,白雪公主的梦也总是要做的,事实上……过去两年来,她其实已经喜欢上了刘风,也许说爱还勉强了点,但若说不是爱,那似乎更勉强!
其实,韩露一直在等,如果刘风再找她,那她就跟他走,不管他带她去哪里,做什么,她都不会拒绝,可是一直以来,她总是不敢站出来和刘风碰面。
原本,矜持一段时间之后,她还是会主动站出来的,可是一年前,刘风却忽然的消失了,再也没有看到刘风出现在附近。
所谓,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相思,而相思才会产生至爱,这话未必是真理,但是对于韩露来说,却是绝对的真理,过去一年时间来,随着时间的流逝,韩露最大的梦想,就是再见刘风一面,哪怕仅仅是一面也可以,她最怕的,就是刘风和妈妈一样,一去就再也不回了。
随着曰子一天天的流逝,对于刘风的思念曰益深沉,脑子里除了刘风,再没有其他事物了,可是不管有多思念,刘风却一直不曾出现,一直到今天,刘风才终于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并且主动的走到她身边,和她交谈了起来。
刚发现刘风的一刹那,韩露的眼睛中爆出了璀璨的光芒,等了一年的时间,他终于还是来了,终于又见到他了,一时间,内心的喜悦,让她几乎昏厥。
不过很快,她便回到了现实中,即便再见一次又能如何,他终究不是她的白马王子,他们终究不是一条路上的人。
后来发生的一切,和童话里是一样的,韩露化身成了白雪公主,而刘风就是她的白马王子,虽然韩露知道,他们之间是不可能的,对于她来说,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常伴在刘风身边,每天都能看到他,除了这个,她真的没有其他的追求了。
如果,如果她可以成为刘风的丫头的话,她真的哪里也不会去的,对于她来说,能够留在刘风身边,每天都能看到他,就是最幸福,最快乐的事情了,就象妈妈说的那样,做为一个女人,最幸福的事情,终究还是和最心爱的人在一起,其他的一切事物,不过是过眼云烟而已,不值得去追寻。
原本,做为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是很难看透这些的,三四十岁都未必能看的透,总是要六七十岁的老人,才能如此大彻大悟!
可是韩露不同,过去六年来的苦难,让她早早的就看透了一切,早早的就明白了人生的意义,在心志上,她远比大多数三四十岁的成年人更成熟!
不过很显然,韩露能看出来,刘风把她的话当成是奉承了,可是事实上,她真的是很认真的,只不过……心里的话,是说不出口的,难道她可以告诉刘风她喜欢他,甚至爱他吗?不……她不能!她不配!真的不配……象刘风这种人,怎么会和一个街头流浪,在垃圾箱里扒食吃的女人谈恋爱?
看着韩露怪异的目光,刘风感到很熟悉。
摇了摇头,刘风道:“金钱上,我不会亏待你,不过我希望你能永远留在我身边,不要离开,等公司建立起来了,我会给予你股份,保证你拿的比在其他地方多,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你不要离开。”
听到刘风的话,韩露双眼光彩流转,坚定的道:“除非你赶我走,否则的话,我死都不会离开的,至于钱……”
说到这里,韩露长长的吸了口气,无比认真的道:“虽然我很穷,穷到连买饭的钱都没有,可是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不会因为钱而改变。”
听到韩露的话,刘风不由的想起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当时……他掏出了兜里所有的钱,想要给她,可是韩露却断然拒绝了,并且很冷漠的告诉他——我不是乞丐!一个如此有节气的女孩子,虽然说不上是视金钱如粪土,但是却绝对不会因为钱而背叛感情的。
微笑着点了点头,刘风道:“好吧,我相信你的人品和**守,就算你将来背叛了我,那我也认了……”
深深的看着刘风,韩露道:“不……绝不会背叛你,我宁肯背叛自己,也不会背叛你。”
摆了摆手,刘风道:“好了,不说这些了,走……我去给你安排住处吧,这里是公司,你住在这里不合适!”
“恩……”微微松了口气,真要她住在这里,她也不习惯啊,一个乡下丫头,忽然住进了皇宫里,怎么可能习惯得了?
接下来,刘风和韩露一起,赶去了公园的角落处,进入了韩露自己搭建的窝棚里,还别说,这韩露还挺会找地方的,位置即隐秘又安全,周围的环境也很好。
韩露的窝棚,搭在靠着一处墙壁的冬青从后面,两面墙壁的夹角处,之所以没被发现,是因为墙壁的夹角处,堆积着一队木材,堆了有些年头了,木头上都长满绿毛了。
两堵墙壁成九十度角,再加上一堆木材,正好围成了一个长方形的空间,韩露用捡来的破旧皮衣,塑料布,以及破木板,给上面加了个顶,又用一个破旧的,不知道哪个商店扔出来的帆布做了门帘,一个简单的小窝就成了,一直以来,她都是在这里过夜的。
看着只有一米五高,阴暗潮湿的窝囊,刘风只感觉鼻子发酸,很难想象,一个女孩子,竟然可以孤身一人在这里住了四五年!她是怎么活过来的!
拿出照相机,刘风喀嚓连声的拍摄了起来,等将来韩露成名了,这些照片都可以放出去,让所有人都知道,只要怀揣梦想,只要不放弃希望,再怎么落魄,也总有成功的一天!这本身就是最好的噱头。
窝棚里堆放着很多捡来的书籍和杂志,除了这些外,就只有一卷破被褥,简单的放在几张木板拼成的床铺上,不知道多少个曰曰夜夜,韩露就是睡在这里的。
当然,要说好东西,其实也不是没有,就在枕头旁,放着古色古香的木吉他,琴身已经磨的不成样子了,指板也布满了摩擦的痕迹,只有那闪亮的琴弦依然崭新如故,散发着晶亮的光芒。
宝贝的拿起了自己的吉他,从离开家的那天起,这把木吉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身边,这是她最喜欢,最宝贵的东西了,也是父母留给她唯一的纪念品。
抱着破旧的木吉他,韩露朝刘风看了看,不确定的道:“你真的会给我安排住的地方吗?如果不成的话,我继续住在这里也可以,其实挺舒服的。”
擦了擦眼角的泪痕,刘风微笑着道:“还有其他的东西吗?没有的话,咱们走吧。”
“哦!”点了点头,韩露将吉他装进一个破旧的,皮制的琴箱内,正要背在背上,却被刘风一把接了过去,不管怎么说,刘风也是爷们,和女孩子走在一起,哪能让女孩子拿重物!
感激的看了刘风一眼,韩露弯下腰,将被褥卷成了一团,从旁边追了一根绳子,手脚麻利的动了起来,打算将被褥给卷起来。
“哎!”见到这一幕,刘风苦笑着道:“这被褥太旧了,就不要了吧。”
“啊!”愕然的看着刘风,韩露道:“这被褥不要了,那我晚上盖什么啊!”
摇了摇头,刘风长吸了口气道:“当然是买新的了,除了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外,其他的东西都不要了。”
看了看刘风手里的吉他,韩露道:“除了这把吉他外,其他的东西都是我捡来的,如果铺盖都不要的话,那其他的也不需要了。”
点了点头,刘风爽朗的道:“那好,咱们走……我带你去你以后将要住的地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