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市的黑夜总是一尘不变,天上看不到星星,只有一个朦胧的月亮,一些地方连月亮都看不到,全都被高楼遮挡住,只有昏暗的灯光。
一条亮着昏暗灯光的马路上,身穿警服的戈登,独自开着警车,正在沿街巡逻。
今天晚上原本是跟他队友一起巡逻,但是他队友临时有事,现在就只剩下他一个人。
不过,这也正好如戈登所愿,他实在不喜欢那个队友。
因为那个队友经常向一些小商小贩收取保护费,而且收的保护费金额还很高,简直不让别人活。
戈登驱车行至一处时,旁边突然响起了一阵呼喊声。
“救命,有人抢劫,救命啊。”
戈登听到声音,立马循声望去,锁定了位置。
发现是从不远处的一个小巷发出来的。
戈登没有犹豫,解开绑在身上的安全带,打开车门下了车,从腰带的枪套中拔出手枪,双手紧握枪柄,钻进发出声音的那条小巷中。
戈登刚钻入小巷,就看到一个男人正在跟一个女人拉扯,女人明显不是男人的对手,全程被压制,不过,女人就是不肯放手,苦苦支撑。
这时,男人嘴里不停大骂道:“你个碧池,赶紧松手,否则我对你不客气了,信不信我强奸你,我今天只要钱你该感到庆幸。”
但是,就算这样,女人也没有放手,一直在抵抗,嘴里不停哀求道:“不,这包里是我孩子的医疗费,没了这笔钱,他就没命了,求求你可怜可怜我,放我离开吧。”
“我才不管那么多,我要是放你离开,那我就没命了,我要被活活饿死。”
“我再说一遍,你别逼我,快给我放手。”
看到这一幕,戈登立马举起手中的手枪,对准男人,大喊道:“不许动,举起手来,否则我就开枪了。”
突如其来的声音把两人吓一跳,男人瞥到是一个警察,反应很迅速,立马松手,向女人靠拢,反手制住女人。
男人把女人当做人质,挡在身前,不露出一点身位给戈登瞄准。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看起来很有经验。
戈登保持姿势,严声道:“只要你放开这位女士,我就让你离开,不会追查你。”
“哼!我才不会听你们这群警察的屁话,如果你让她活下去的话,就把枪扔给我,否则…哼。”
男人一边说,一边用力勒住女人脖子,一副要把女人给勒死的样子。
霎时间,女人脸上的表情极其难受,像是要窒息了一样,用哀求的眼神看向戈登,充满可怜。
“求求你救救我,我还有个八岁的孩子,他现在只有我一个亲人了,要是我出了事情,他在这个世上就没有亲人了,求你了。”
戈登心里咯噔了一下,有些犹豫,他知道一旦放下枪,那么男人将彻底占据上风,整个局势将发生变化。
“嗯?怎么不愿意?那我只好这样僵持下去了,不过,依我看,这个女人恐怕坚持不了多久,到时候死了可别怪我。”
男人还不忘嘲讽一下警察。
“我记得你们警察不是都说为人民考虑吗?我怎么感觉跟你们跟说的不一样啊,连活生生的一条人命都不愿意救。”
戈登在女人脸上停留几秒,终于做错了决定,最终还是听从男人。
“好好好,你松开她,我按你说的做。”
戈登说着把枪口给移开。
男人闻言松开了一些女人的脖子。
女人顿时好受了一点,咳嗽个不停,像极了溺水的人重新呼吸到空气。
“咳咳咳。”
男人继续对戈登道:“很好,把你的枪丢过来,记住,必须丢到我脚边,你一个警察,相信你的准头不会太差吧。”
戈登没有犹豫,把手枪向男人扔了过去。
“啪塔!”
手枪刚好落到男人脚底下。
男人见状用脚把手枪移到自己身下,但是没有去捡。
“不错,很听话。”
戈登对男人道:“我已经找你说的做了,现在你可以把你手中的女人给放了吗?你可以直接离开了,我不会拦着。”
男人不为所动,阴险道:“不好意思,现在我又改变主意了。”
“我的兄弟曾经被你们警察给抓走,判了几十年,我恨透了你们这些狗警察,所以,你用这把枪自尽吧。”
“只要你自杀,那么我一定会遵守承诺,放了这位美丽的小姐,让她顺利把钱送到医院,救她儿子。”
男人把收到脚底的手枪踢到戈登的脚下,再次勒紧手中的女人。
女人闻言对男人大骂道:“你就是…就是个畜生,你言而无信,这位警官刚刚已经找你说的做了,你应该放了我才对。”
“不好意思,我不是说了吗?我后悔了。”男人无赖道。
女人忍住脖子的不适感对戈登大喊道:“警官,你捡起枪对他开枪啊。”
“你是个好人,你不能死在这,而且他不一定会按照你说的做。”
男人再次勒紧女人的脖子,大骂道:“你个碧池,给我闭嘴,否则现在我就送你去见上帝,不要你儿子了?你儿子还在医院等着你呢。”
女人这下被勒到说不出话来,眼睛都有些翻白。
不远处的戈登大声制止。
“等等!我按你说的做,请你不要伤害她。”
男人听到这话,松开了一些女人。
“咳咳咳!”
女人咳嗽个不停,咳嗽完之后,正准备大喊,却被男人捂住了嘴巴。
男人催促道:“快点照我说的做吧,别磨蹭,别浪费我的时间,要知道,我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
戈登俯下身捡起地上的手枪,随后站起身,把枪口对准自己的太阳穴,神情复杂的看向男人和女人缓缓道:“等我照你说的做之后,希望你也遵守你的承诺,放了这位女士,让她去跟她的孩子见面。”
“放心,你死后,我一定不食言。”男人再次保证道,只不过,只有他自己才知道最后会不会遵守。
女人则是疯狂摇头,不停喊着什么,只是嘴被捂了起来,根本听不清。
戈登感受到顶在太阳穴上冰冷的枪口,脑海中不断闪过妻子、孩子的模样,又想到那个尊敬了一辈子的父亲,最后想到刚入警队时的宣誓。
“我这辈子也算是守卫了警队的誓言,值了。”
之后,闭上了眼睛,缓缓扣动手枪扳机。
“咔!”
扣动扳机后,但是,枪膛却没有射出子弹,而是空枪了。
“啪!”
下一刻,戈登迷茫的睁开了眼睛,看向手里的枪,不明白手里这枪为什么没有射出子弹。
突然,对面响起了阵阵鼓掌声。
“啪啪啪!”
戈登抬起头来,看了过去,发现是男人鼓的掌,而且放开了女人,女人一脸平静,那还有被抢劫的样子。
戈登有些不明所以。
“你们这是怎么回事?”
这时,男人从黑暗中走了出来,戈登终于看到了男人的样子。
男人脸上戴着一副青面獠牙的面具,戈登一愣,一个名字脱口而出。
“你…你是阎王!”
作为警察的他,当然知道阎王的特点和威名。
冯阳光答道:“嗯!我就是阎王,你先稍等一下,我有事要跟你说。”
戈登应答道:“好,我等你。”
冯阳光对被他劫持的女人道:“这次很感谢你帮忙,再拜托你一件事,今天晚上的事情请别跟任何人说起。”
其实这个女人就是他从人体工厂救出的黄皮肤女人,外国名叫露丝,中文名叫程璐瑶。
今天让她来就是为了演一出戏,测试戈登配不配当警察,真正的警察。
事实证明,戈登非常配,他愿意舍己为人,哪怕是牺牲自己,试问,这样的人都不是好警察,还有谁是?
戈登就跟冯阳光认识的众多天朝警察一样,哪怕再难,再辛苦,再危险,也是第一个冲上前的人,无愧于警察这个职业,无愧于他们所宣誓的誓言,这样的人值得尊敬。
露丝点点头,答应道:“好,我答应你,不会跟任何人说起,包括我的家人。”
“嗯,再次感谢你,你可以先去外边的警车里等一会,我忙完送你回去。”
冯阳光怕让露丝自己回去,会遇到危险。
“好,你们聊。”
露丝应答一声,小跑离开了小巷。
到此,小巷里只留下冯阳光和戈登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