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华来到营地外围,黑羽卫分三班轮流放哨,其他人已经就地躺下。连续几天的奔波加上昨晚的冲杀,将近两天没合眼,黑羽卫都疲惫不堪,基本上倒地就睡了。
八月不算太冷,但湖边终究有几分凉意,营地之中难民也都各自靠在一起睡觉,只有惶惶不安的妇孺依旧睁着眼,不时打量周围发出的声响。
谢怡君站在一颗大树下方,抬目远眺,披风被秋风吹的轻轻鼓荡。
曹华走到跟前,轻声道:“去睡一会,我来放哨。”
谢怡君左右看了看,没人注意后,才挑起面甲,勾了勾嘴角:
“这点小奔波,我还扛得住,你去睡吧。”
既然都没什么睡意,曹华便靠着大树坐下,把旁边的草地扫了两下,又拍了拍。
谢怡君微微眯眼,往后看了眼,才将长枪插在地上,缓步走到大树后面坐下。
浩瀚湖面倒影着繁盛星空,天地寂静,只有极远处传来兽嚎乌啼。
曹华抬起手来,本想搂住谢怡君,只是谢怡君身着铠甲,和抱着个铁疙瘩差不多,一时间有些尴尬。
谢怡君这次倒是没躲,反着铠甲严严实实什么都感觉不到,还偏过头嗤笑了声:
“你这厮色心不小,这种时候还想着调戏姑娘,老虎吃天无从下口,感觉不舒服吧?”
曹华抬手在胸甲上摸了摸,铁板一块,用手指在上面敲了下,发出‘咚咚’的闷响。
谢怡君满不在乎,靠在大树上轻声道:“朝廷的铠甲都是好东西,寻常箭矢都射不穿,寨子里只有几套都是破烂,黑羽卫的精良铠甲,我也是第一次穿,若是有几千套这样的铠甲,我都有信心打下成都府。”
曹华无从下手,便只能把目标转到了谢怡君露出来的红唇上,凑近几分。
谢怡君偏过头去,略显恼火:“别没完没了,我可是帮你做事,把我逼急了一走了之,看你怎么办。”
“唉~”
曹华略显失望,重新坐好,让谢怡君把脑袋靠在他肩膀上。
谢怡君靠了片刻,便眨了眨眼睛:“好啦,我就当被狗咬一口。”说着把曹华的手又放到了胸甲上面,笑容古怪。
曹华摸着冷冰冰的铁甲,有些无奈:
“谢姑娘,请你自重。”
“你不是喜欢摸吗?今天让你摸,你怎么不摸了?”
“你把铠甲脱了。”
“战时鞍不离马背,甲不离将身,你到底懂不懂打仗?”
曹华脸色一沉,便把手探入了腰间的缝隙,直接从里面摸了上去。
谢怡君脸色微变,一胳膊肘擂在曹华身上,便想要起身,只可惜被曹华按住没成功。
曹华眼神微冷:“这可是你自己玩火,别怪我。”
“呜——”
谢怡君按住胸甲,却按不住胸甲下面乱来的大手,脸色通红带着几分恼怒,从腰间拔出短刃准备砍人。
曹华有恃无恐,手指在铠甲下,捏着一点樱桃,轻揉慢捻,笑容玩味。
“嗯....够了...”
谢怡君的靴子在草地上无助蹬着,睫毛颤颤巍巍,双眸中闪着凶光,却掩不住那抹羞愤,奋力想要挣脱魔掌。
“一只手还真抓不住,谢大侠带着这么重的负担还能混出现在的名声,不容易...”
“下流胚子,你给我去死,把脏手拿开...”
.....
树下的打打闹闹持续了很久,本就精力过盛的两人,若是无人打扰,估计能闹到天亮直到一方求饶为止。
只可惜天不遂人愿,打岔的人终究还是出现了。
半夜时分,营地之中的人都已经睡下,站岗的黑羽卫也换了一班。
出去探查情况的李百仁,快马加鞭跑了回来,并未大声呼喊引起混乱,径直跑到大树下,沉声道:
“都督,后方一里开外发现了一伙叛军,铠甲齐全,朝着这边追来,约莫再有两刻钟的时间便能抵达。”
谢怡君翻身而起,表情依旧恢复日常,只是脸上的一抹红晕和额前的汗珠尚未消减,气息尚且不稳,便没有说话。
曹华皱眉道:“有多少人?”
“人数不多只有两百来人,应该是先行的斥候队伍,叛军恐怕已经占下了清溪县城正在修整,为攻取睦洲坐准备。”
曹华点了点头,吹了声口哨唤来战马,便提着马朔朝着后方疾驰而去。
李百仁愣了下,在后方急声呼唤:“都督,准备带多少人跟上?”
“老子一人可挡三百铁甲,带什么人,都回去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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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千岛湖畔,厉天润披着崭新的步人甲,长刀挂在背上,从水边捧起清凉湖水送入口中。
方亳同样穿着铠甲,头上扎着头巾,颇有兴致的打量身后的两百铁甲亲卫。作为方腊的三儿子,方亳如今已经从江湖人摇身一变成了三太子,而息坑一战的大获全胜,更是让义军的所有人看到了希望,朝廷最精良的军队也不过如此,这天下他方家为何不能取而代之。
虽然首战大捷让义军的士气攀升至定点,但终究还是只有一万多人,连座州府都没打下来的泥腿子。便如宰相方肥所说,这打天下还是得一步步来,站了清溪县城后,下一步能打下睦洲城,才是真正的站稳了脚跟。
此次大获全胜,除了士气外,最大的收获还是禁军的铠甲弓弩,这些可都是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玩意儿,私藏一套都要抄家,现在却是整整五千套收入囊中,把半数义军变成了装备精良的精兵。
方亳看着手底下的人马,都已经想象出带兵杀入睦洲城时的风光场景了:
“厉叔叔,咱们直接带着兵马打去睦洲城不就行了,路上的官吏闻风便逃,连人都看不到,干嘛还先探路?”
厉天润站起身来,摇头轻笑:“昨夜经历血战,兄弟们都累了要修整,大部分兄弟都不会用弓弩穿铠甲,也得操练。常言‘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还得让人去田里收割粮食,短时间没法攻睦洲城。我等先探明路上的情况,等圣公修整好后,便可长驱直入,也省的边打边提防官府的埋伏。”
方亳对打仗不了解,自然不再多说,翻身上马带着两百步卒继续赶路,转而询问:“听说杀死二姑的曹太岁也来了清溪,昨天还露面了,三伯为何不杀了他?”
厉天润皱了皱眉:“曹华此人也没传闻中那般厉害,上次在杭州打过照面,都扛不住谢怡君一枪。昨天战事不容有失,否则我等肯定取了曹华的人头。现在朝廷兵败,曹华估计早就逃了。”
方亳点了点头,正想继续说话,便瞧见极远处一匹快马疾驰而来。
月色之下,烈马在旷野上飞驰,来人手持丈八马槊,势如猎豹奇袭,竟让千岛湖畔的秋色都带起了几分肃杀之意。
“好家伙,这什么兵器?”
方亳还没见过这么长的‘矛’,寻思着跑这么快都不晃一下,难不成用的铁枪杆,那也太重了些。
厉天润见多识广,此时脸色微变。
江湖上用枪的都是少数,便是因为好枪价格昂贵,至于槊根本就没人用。一来正常人耍不开,二来买不起槊,连不少世家都一槊难求,更不用说江湖泥腿子了。
前方冲过来的人虽然只有单人一马,手上的家伙事可不是假的。据厉天润的了解,马槊的杆是拿做神臂弓用的柘木为主干,剥成粗细均匀的篾,用油反复浸泡上一年,在荫凉处风干数月。然后用上等的胶漆胶合为一把粗,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
厉天润晓得这玩意是天价,连他也只是听说未曾亲眼见过,此时有些疑惑:
“莫不是睦洲那个将门子弟,跑过来打秋风?”
“厉叔叔,把那杆枪夺下来,一看就是好东西。”
方亳看了看手里的白蜡杆大枪,便带着人往过冲。
厉天润马战同样用枪,此时也有点眼红,当即驱马在前,带着两百步卒直冲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