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作为资深老色批的莫离,还是放弃了自己想要的白发红眼色目女人,因为白发红眼的色目女人,实在是太难找了。
莫离选了三个色目婢女,有两个是金发碧眼的,还有一个是红发蓝眼的,这三个女人一出来,身上的味道,差点把杨飞扬给熏个跟头,在羊皮帐篷之中挤在一起居住的色目女人,常年不洗澡,你指望她们身上的味道能够好闻?这不妄想吗?
杨飞扬看了这三个女人一眼,好家伙,真的是好家伙。
一个个胸口塞西瓜,屁股后面带磨盘。
“哎?这老东西,怎么换口味了?”杨飞扬想起之前自己和龙傲天对莫离的分析之后也是一阵阵的不解,不是说好的,这莫离喜欢没开封的小姑娘,这莫离是个大变态的吗?
怎么突然之间这家伙的口味就变得正常了呢?这不太对劲啊。
“怎么,看你的眼神,似乎对老夫很有意见啊!是不是不想给老夫买这三个婢女了?不行啊,绝对不行,我告诉你,这件事情,必须不行!人无信不立,这是你答应老夫的!”
“我会给你买的,我只是奇怪,你的口味怎么突然变得,变得正常了?”
杨飞扬此话一出,莫离的脸色顿时就涨红成了猪肝一般的颜色,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点明了其变态的属性,这种尴尬,可是极为难以接受的。
“你,你,老夫吃腻了,换个口味不行啊?男人嘛,没玩过的,总是都想玩一玩的,就这样,去付钱吧!老夫先带她们回去洗漱一番,擦擦身体,这味道太冲了,老夫也有些承受不住啊”莫离说完,便带着自己的婢女们灰溜溜的离开了。
之前莫离就怀疑杨飞扬判断出自己是个变态,才赎出了白衣,引诱自己上钩,现在看来,莫离怀疑的一点都没错,杨飞扬就是看穿了他的为人。
三个大胸大屁股的婢女,价格却并不是很贵,一共才一百两多一点,杨飞扬忍不住好奇,多问了乞马部落的奴隶贩子几句,想要知道什么样的女子最值钱,什么样子的最不值钱。
结果得到的回答,让杨飞扬觉得一点都不意外。
在大漠之中最值钱的女奴,自然是那些漂亮的,身材好的,年龄偏小的,毕竟能使用的时间长啊,如果是未开封的话,价格甚至能够翻两番。
最不值钱的,就是那些身体残缺,断胳膊断腿,只能用来生孩子的,以及那种年老色衰,买回去只能做仆人,老妈子的。
果然啊,不仅仅是秦人,就连色目人,乃至天下间所有的男人都一个德行,都喜欢年轻漂亮的,而且都喜欢原装未拆封的。
之后的一段时间,杨飞扬便开始不断的熟悉天坠剑,至于升龙剑,则被杨飞扬逐渐的舍弃。
不过天坠剑,是按照杨飞扬几年之后的身体打造的,现在的杨飞扬,使用天坠剑,依旧会觉得并不是百分之百的顺手。
整日练剑,练功,日子过得枯燥,但是却很是充实。
莫离和自己的三个色目婢女,过了好一阵没羞没臊的日子,成功的又瘦了十几斤,最近杨飞扬看到莫离,就像是看到了一副没几天活头的骷髅架子一样。
色是刮骨刀,这句话一点没错,莫离此时已经是眼窝深陷,骨瘦如柴,但是却依旧乐此不疲。
“我说,咳咳咳咳,咳!咱们什么时候回大秦国啊?再待在这里,老夫担心自己活不了两年啊?”莫离捶打了一番自己的疼的要死的腰肢,对着杨飞扬问道。
此时距离莫离交付天坠剑,已经过去大半年了,杨飞扬也马上就十二岁了,今年杨飞扬终于迎来了自己身高的迅速生长期,一年长高了半尺还多,只是现在的杨飞扬依旧用的易容术掩盖自己的样貌和体型,使得杨飞扬的体型看起来没有任何的变化。
“怎么?在这里待得不高兴了?”
“也不能说不高兴吧,就是,就是,老夫还是怀念故土啊,在这里吃不上喝不上的,还有三个女鬼夜夜索命,老夫真的有点挺不住了,铁打的身子也经不住这样熬啊,更别说老夫今年已经六十岁了”
“我说你,不碰那三个女人不就好了?你现在这个鬼样子,不是自己找的?你怪谁啊?”杨飞扬瞥了莫离一眼,对着莫离说道。
“不碰?嘿,小子你说的轻松,你以为男人都跟你一样啊?身边就睡着三个女妖精,你不碰试试?你不碰人家,人家来碰你啊!在大秦国,老夫吃得好喝的好,滋补之物无数,在这里,哎...不说了,不说了”
“我第一次见人把好色说的如此的清新脱俗,真的是难为你了!”
“哎,不是,你当初不是答应的,老夫为你铸造好宝剑,你就送老夫返回大秦国吗?如今为何说话不算数!”
“放心好了,再过一段时间,我一定会回去的,你不让我回去都不行!”
“为何?”
“因为我现在回去,打不过王阳,我带你返回大秦国,你若是汇报了我的行踪,那王阳来追杀我,我带着白衣一定会死在王阳的手下的”
“...”
一听‘王阳’两个字,莫离就顿时闭嘴了,王阳是谁?那可是大秦国的大将军,是大秦国的军神!也是大秦国武艺第一人,对于杨飞扬的担心,莫离只能表示认同。
“那你觉得,你几年之后,就能打得过王阳?那可是天下武道第一人啊!”
“就算是打不过,逃走还是没有问题的,这点,我很有信心,大匠造,还请你再安安心心的住一段时间吧,我这里有一门强身健体的简易功法,你可以试着修炼一番,免得过几年,我返回大秦国的时候,带回去的是你的骨灰!”杨飞扬说完,便将一门名为《五禽戏》的功法传给了莫离,至于莫离自己练不练,那是莫离自己的事情,反正杨飞扬的心意到了。
时间匆匆,在遥远的大同府,一个浑身珠光宝气,用面纱遮挡住自己美丽面容的少女,右手手指正上下分飞,敲打着一个檀木制作的精巧算盘,在少女的面前,是五六名胆战心惊的掌柜的和管家,每年查账的时候,便是这些掌柜的最害怕的时候,万一查出点事情来,他们会被怀恩侯活活打死的。
在更加遥远的大青山,杨家此时喜气洋洋,因为杨家再次添丁进口了,刘翠莲又给杨耀祖添了一个小儿子,作为常刘村的第一富豪,杨家的宴席,自然是阔的不行,起码在常刘村,算是独一份了。
桌子上摆着八冷八热,十六道菜,荤素各半,从青山镇请来的大厨子,消耗了足足三头大肥猪呢,那明晃晃的蹄髈,烧得通红的排骨和猪脚,直接吓傻了常刘村这群过年都不一定吃上一口肉的村民。
这一顿,所有人吃的是稀里哗啦,直翻白眼,然后因为大家常年不吃荤腥,所有人的肚肠便都受不了了,整个常刘村的村民们,连着拉了三天三夜,一顿酒席,差点害了一整个村子。
裹得严严实实的刘翠莲正在给自己的孩子喂奶,但是她却时不时的叹息一声,杨飞扬已经离开五年了,却没有任何消息传来,刘翠莲有好几次都怀疑杨飞扬是不是死在外面了。
刘翠莲的思念穿越了万里千山,让远在大漠之中的杨飞扬不由的打了一个哆嗦,心中忽然有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就是一种突如其来的心悸,说不出来的那种感觉。
“或许,真的该离开了!”迎着朝阳盘膝而坐的杨飞扬,拉下了自己的面巾,露出一张青少年的脸庞,此时的杨飞扬刚刚过完十五岁的生日,杨飞扬的身体也基本长成,有了八九分大人的模样。
剑术和拳法双休之下,杨飞扬的身材很是匀称,不像纯粹剑客那般的纤细,也不像是拳师那般的魁梧,反正,一般的女孩子,都会很喜欢这种身材的。
就是杨飞扬的五官和面容,长得实在是太普通了一些,只能算是不丑,除了很干净之外,没有其它的醒目之处,这使得杨飞扬最多被人夸赞一声‘小帅’,却承受不起‘帅气’这两个字。
五官上的平凡,让龙傲天对杨飞扬很是不满,在龙傲天的眼中,自己的小弟,龙尿天,怎么也得帅的惨绝人寰才行啊!靠脸吃饭,也是男人的一种本事好不好,不过杨飞扬是吃不上这一碗饭了。
“呼...”一口长长的浊气被杨飞扬呼出,形成了一股浓浓的白色烟雾,收功之后,杨飞扬的《摩诃无量》稳定在了第六重后期,想要进入第七重,要么需要三年的苦修,要么就需要一个难得的机遇才行。
按照龙傲天推测,杨飞扬此时的内力,应该已经有了那王阳的九成左右,相差不大,再加上杨飞扬有‘万剑归宗’,‘三元归一’,‘大日如来神掌’这三门强悍无比的外功,杨飞扬对上王阳的话,胜率起码六成!
不过若是那王阳有大量秦军保护,那...还是算了吧,送人头是不好的。
按说,杨飞扬完全可以离开了。
就在杨飞扬起身,打算回去和莫离商量一番离开乞马部,返回大秦的时候,一队几十人的骑兵,骑着骆驼,带着一身的血气,从西方直直的朝着乞马部落冲来。
杨飞扬认识骑兵中为首的那人,这只骑兵队伍,是乞马部落的骑兵,并非是来犯之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