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世荣原本的行程中,7月10号是他出门闯荡江湖的日子。
可是,阿妈死活要他给自己这一脉留下个种,而古玉珍也很想给他生个娃:她知道王世荣的志向,只因受到自己的拖累而一直没有去做,如今,自己好了大半,就不想再拖累他,所以虽然不忍,却还是强颜欢笑的鼓励王世荣出去闯荡。
江湖险恶,刀头舔血的日子中,谁也不能保证能见到明天的太阳。留下个种,古玉珍也好过得多。况且,古家背靠王家,要是王世荣万一死在外面,而古玉珍又无后,没了这条线,王家照拂古家的力度必然不会如以前那样重视。
王世荣可以不听别人的话,但一定会听古玉珍的,所以,王世荣这几个月来,白天陪古玉珍游山玩水,晚上在古玉珍身上努力当播种机。可古玉珍虽然好了大半,但长期的药罐生涯,让她怀上娃娃的几率要比常人小得多。所以,王世华听到这个消息,才会下意识的不相信。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王世荣日夜操劳下,古玉珍还真就怀上了,喜的王世荣兴奋万分,见谁都要先让对方恭喜自己。
“嫂子现在在哪?快带我去看看。”说完,回头对二狗子叫道:“快去把杨大夫和刘叔请来。对了,还有杨光明的老婆,也一并请来。快去!”
“不用,他们现在都在家里给你嫂子开安胎药了。”
“那还等么子?快走!”见王世华要走,王世荣一把拉住他,笑嘻嘻地说:“你还没恭喜我了。”
对于王世荣这样的行为,王世华先是一愣,随即释然:古玉珍怀娃的几率小,几年下来,都主动劝王世荣找个小的来传宗接代,被王世荣坚定的拒绝,可王世荣内心必然有想法,那也是人之常情。如今真的怀上了,王世荣内心多年的煎熬瞬间得到释放,巴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这个好消息而来恭喜自己,所以,他才会这么在乎恭喜之事。
王世华正要抱拳恭喜,却陡然想到了什么,抬头紧盯着王世荣,问道:“那你还出不出远门?”
“怎么可能不出去?”王世荣搭着王世华的背,边向自己的家走边笑道:“你也晓得我大小的志就向是闯荡江湖,以前玉珍的病没好,我不好离开,只能憋着。现在玉珍的病差不多全好了,还为我怀上娃,她有了念想,我就更无后顾之忧,自然要去实现自小的梦想。”
王世华心头一松,笑道:“世荣,我看你还是等孩子出生后再走吧?”
“那怎么行?实话告诉你,我原本想着等我在江湖上打出名堂后,把古玉淑接过去,再请几个外面医术高明的大夫好好给她治病,如今有了杨大夫,自然用不着请外面的……你放心,用不了两三年,我一定能在外面打出一片天地,到时候就把玉珍母子接过去,不碍你的眼。”
“乱讲么子?么子叫碍眼?”
“呵!呵!这不是高兴嘛,跟你开个玩笑,看把你急的。不过,我出门的这几年,你可得把玉珍她们母子照顾好。”
“那是自然,但这种玩笑今后你少跟我乱开。”
“晓得!晓得!快走。”
进入王世荣的院子,里面不仅有他刚才所提的那三位大夫,而是有七八位。用屁股想想都知道,以王世荣的秉性,这些大夫绝对不会被客气的请来的,而是被直接抓来的,没见其中一位大夫屁股上还留着一个明显的脚印么?
探望了一下古玉珍,又安抚了那些大夫,然后被王世荣拉着到后面的小院子里喝酒。
正好江叔来跟王世华禀报,关于粮食计划的最终方案,请王世华确定。
江叔和静叔都是办事老成之人,而且这事早已商量好了,也没多看的必要。王世荣则抓着江叔,强行把他按在座位上,陪他俩喝酒庆贺。
“世荣,既然你还是坚持你的梦想,那你打算么子时候启程?”
“今儿都27号了,玉珍的胎象有些不稳,我有些不放心。等胎象稳定后我就走,估计怎么也得到下个月月中。”
“你出门在外多有不便,得多带点护卫和钱财。”
王世荣拿着酒杯,笑道:“我这是去闯荡江湖,带那么多护卫搞么子?只要带平日里跟随我的那几个就足够了。至于钱财,没那必要。”
确实没那必要,以王世荣的秉性在外面闯荡江湖,掉脑袋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饿肚子:没钱了他第一个念头就是——去抢。
闯荡江湖可不像在家里,在江阴县,有王家撑腰,他杀个平头百姓也没人敢跑到王家地盘上抓捕他,对他发布的通缉告示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根本就等同于白纸一张。况且,又有王世华的压制,他还不至于无缘无故的杀人,只要有理由,以王家的实力,就有办法帮他开脱。可这一出门,没了王世华的束缚,天高任鸟飞的他,杀起人来绝对不会手软。人杀多了,名气是打出来了,却也成了政府重点通缉的对象,他性子又比较冲动,为所谓的义气而一时犯浑的话,掉脑袋的风险系数绝对超高。
王世华想了想,觉得现在还没到真正劝解的时候,也就淡淡一笑。
“大爷,恕老奴多嘴问一句:您打算先到哪儿落脚?”
“我早就盘算好了,出了湘西就直奔武汉。”
“武汉?”
“武汉繁华,龙蛇混杂之下便于打出名头。而且,武汉那边可以打码头,以我的本事和护卫们的帮衬,要打下个码头,想来并不难,这样的话,我就可以有个落脚之地,为将来的发展奠定根基。”说着,他看向王世华,问道:“世华,你觉得怎么样?”
那是,王世荣是个杀人魔王,长期跟随他的那帮护卫也全被培养成了杀人不眨眼之辈,又都有武艺在身,枪法了得,训练有素,配合默契,有他们帮衬着去抢占一个码头,还真不是什么难事,再加上自己在后面派个上百人悄悄跟随,还就不信当地的地头蛇敢不给王世荣一块落脚之地,杀也能把你们杀的服气。
“不错。”
王世华的话音一落,王世荣就笑了,可还没等他开口,一旁的江叔放下酒杯,笑道:“大爷,有句话老奴不知当讲不当讲?”
“江叔,您为家族操劳了一辈子,我和世华在心里都把你当亲长辈看待,有么之话您只管讲,讲错了也不要紧,就当是大家没事闲聊开玩笑。”
江叔对王世华或许是尊敬和喜爱,但对王世荣哪就只有打心眼里感到畏惧:真要说错话,惹得王世荣动怒,谁也不敢保证他会不会直接掏枪杀人,这种事又不是没有过先例:王世荣跟古玉珍成亲的当天,一个家伙喝的二麻二麻的,就说了句新娘子长的一般,王世荣绝对会讨小。恰好被过来敬酒的王世荣听见,一摔酒杯,二话不说,一枪就让对方脑袋开花,留下句:敢评价我堂客,找死也不看地方。要不是大家拦着,他还打算立即带人去见见这家伙的堂客长的如何,后果就不用多说。
现在之所以敢讲,是因为江叔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后辈,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王世荣绝不敢挡着王世华的面对自己开枪。
“大爷,这闯荡江湖和占山为王可不一样。占山为王只要你敢打敢拼,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就能啸聚山林。可闯荡江湖还得有勇有谋,更要见风使舵,必要的时候还得低头服软。而您脾气向来直爽,何曾向人低过头。又看重义气,为朋友好打不平,就难免会出现死伤——委婉的提醒王世荣是个杀人魔头。在家里还没得么子,可在外面,就难免会得罪官府,到时候官府追查下来,您的日子必然不好过……”
“江叔,又没外人,您老到底要跟我讲么子?”
“大爷,老奴还有条路,就看大爷您愿不愿意走了。”
“讲出来听听。”
“当兵!”
“那怎么行?”王世荣立马摇头,道:“我自小除了练武之外,就没吃过苦,受过气,自然受不了那份制约。要是当个大头兵,万一看不惯长官,受不了欺负,一时失手把他宰了,闹的祸岂不是更大?不行!不行!”
“大爷,您听我仔细跟你讲。以您的本事,又有护卫们帮衬,难道还不能迅速混个一官半职?实在不行,我们就用钱买。”江叔的脸上又出现了那如同老狐狸般的笑容,笑道:“您刚才讲的是当兵的状况,可您想想,要是您在军队里当了长官,那就只有您欺负人的份,谁还敢给你气受?”说到这儿,江叔看看正双眸放光的看过来的王世荣,又对笑眯眯听着的王世华扫了眼,回头对王世荣笑道:“大家都晓得,打仗是要死人的,可反过来讲,您也可以放手杀敌人,杀的敌人越多,不仅合法,还能顺带着捞到巨大的战功……”
王世荣越听越来精神,听到这儿,再也忍不住内心的喜悦,重重地一拍石桌,站起来大笑道:“江叔,你唠唠叨叨地讲了半天,就这句杀人合法最让我动心。听你这么一讲,我也觉得混江湖还没当兵有意思。好了,我决定了,去当兵,不!是去当军官。”
却没发现,一直笑眯眯地当听众的王世华,在拿酒杯时,悄悄对江叔竖起了大拇指:杀人魔王去混江湖,跟送死没什么区别,江湖上从来不缺亡命徒。可像王世荣这种即识文断字,又身怀武艺,还具有半军事素养,且敢打敢拼敢杀人的人去当兵,绝对是条极具前途的出路,也绝对符合王世荣好杀的秉性。中日之间的大战不可避免,王世荣一旦当兵,必然会去抗日,这样一来,王世荣要么火线提升为军官,要么……退一万步讲,就算战死沙场,也是个烈士,当得起英雄,王家人脸上也有光。提起王世荣时也不会再称呼他为杀人魔王,而是英雄好汉。
江叔,恭喜您,您成功的把这满脑子都是江湖好汉的杀人魔王,瞬间忽悠成了品德不咋地的军人,请继续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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