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地,林佳佳才追上来了。
站在陆煜面前,林佳佳端庄娴雅。
“何事?”她挡着路了,陆煜嗓音冷沉,透着一缕不悦,看也不看她,他玉树临风,长身玉立。
林佳佳露出一抹淑女的笑容,微风徐来,吹起了她嫩粉色的裙子,长发飘飘,俏皮不失风情,她面带羞涩,娇声道,“你、你还记得我吗?”
能入陆少的眼,是人人渴求的。
林佳佳,一样是不例外。
倘若陆煜青睐她,与她欢好,有朝一日,她嫁入了陆家,成了陆家儿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不止是她面上有光,连林家都会沾光,会更上一层楼。
况且,陆煜英俊,潇洒,五官邪魅,让人看了眷恋,念念不忘,想与他白头偕老,不离不弃。
嫁与了陆煜,她只赚不亏。
这,就是一场划算的交易。
“不记得。”陆煜冷冷淡淡道,这人惹人烦,惹人厌,挡住了他的去路,真是不识趣。
对于林佳佳,陆煜有印象,却叫不上名,若非手头上有一些事情处理,这林佳佳他必然会狠狠收拾一顿,折磨一番。
陆煜,嫌恶林佳佳。
多看一眼,都会反感。
由于林佳佳,警察滥用私刑,以多欺少,伤害了夏梦菡,他自然记得,只是不愿与林佳佳扯上一点关系,为了让她难堪,窘迫,他故作不记得她了。
“陆少,您真是贵人多忘事,我理解。”遮掩一时的难堪,林佳佳受挫,脸色微微苍白,却依然没有放弃与陆煜近距离攀谈的机会。
“我,林家千金,是林家的掌上明珠,在桐城,有名气的林家,就是我家,有权势的林氏集团,就从属于我家。”
林佳佳昂首,贤淑,落落大方,不拘泥于小节,伸出右手,想与他握手,以示善意,“现在,你知道我,我也知道你了,我们算是认识了。”
陆煜一动不动,神色清寒,漠然,没有伸手与她握在一起。
讪讪然,丢了脸,林佳佳收回了手。
“听说过。”陆煜双手插兜,张扬着生人勿近的气息,“林家千金,娇生惯养,是个蛮横之人,林家,小家小户,有点小钱,有点小权势,不足挂齿……”
“原来,你是林家人啊……”
陆煜嘴角一勾,缓缓地勾起了一道不易察觉的弧度,耻笑,嘲讽之意倾泻而出。
这林佳佳,欠教训。
胆敢恶意中伤夏梦菡,不断地教唆警察关押夏梦菡,使夏梦菡后背疼,承受痛楚,在医院躺了个把月,因而,陆煜嫌恶林佳佳,见了林佳佳,他没有一点好脸色。
陆煜一席话,生生地令林佳佳羞愧,脸颊闷红闷红的,像是有一团火焰燃烧,灼热,滚烫。
被陆煜嘲笑,羞辱,她不敢还口。
生着一股闷气,林佳佳发泄不出来。
缓了缓,林佳佳挠着头,眉目晶亮,艰难地启唇道,“我来,来见你,是为了上一次的事情,上一次,是我错了,一不小心冒犯了你,差一点伤害了你,我感到自责,愧疚,总是寝食难安……”
“因此,陆少,为了表达我的歉意,表达我的诚意,我请你吃一顿饭吧。”
睫毛下是一双黑亮的凤目,流露出了一缕娇羞,林佳佳矫情,扭扭捏捏,像是个小家碧玉未出嫁的闺女。
请吃一顿饭,她是在邀约他。
若是他应许了,她嫁与陆家就有戏了。
好歹,她姿色秀丽,不惊艳,却也不算平庸,微胖,却也丰腴,别有一番风情,她有气质,有魅力,主动,盛情邀约陆煜,她相信,陆煜定然会上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