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先秦】佚名
比[1],吉。原筮[2],元永贞[3],无咎。不宁方来[4],后夫凶[5]。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注释:
[1]比:卦名。《比》卦由坤下坎上组成。《比》卦的卦义为亲比,讨论的主题是如何把人类社会的阴阳两大势力凝聚起来,使之相互亲比,彼此依存,产生一种亲和的力量,形成有组织的群体。[2]原筮:历代注家有不同的解读,一说是原来的筮占,一说是再次筮占,一说是推原筮占的过程。实际上,筮占的目的在于作出决定,在亲比之时决定与人亲比,不仅要看自己是否怀有诚意,也要看对方是否怀有诚意,诚意是亲比的前提,缺乏诚意绝不可能亲比,因此,“原筮”的实质性的含义是指对人对己是否怀有诚意的一种全面的省察考量。[3]元永贞:《乾》卦《文言传》说“元者,善之长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按照这个界定,元,指的是为众善之长足以率领众人的仁爱恻隐之心。永,是永久,始终不渝。贞,是贞固,坚守正道。[4]不宁方来:不安宁了方且来求附比。[5]后夫:落在后面的人,卦中专指上六。
原边注:
王弼《周易略例》说:“凡阴阳者,相求之物也。”“夫阴之所求者阳也,阳之所求者阴也。”程颐《周易程氏传》说:“人之生,不能保其安宁,方且来求附比。民不能自保,故戴君以求宁;君不能独立,故保民以为安。”
点评:
从《周易》的乾坤并建的哲学原理看,独阴不生,孤阳不长,阴阳两大势力是一种协调并济的关系,而不是相互排斥、彼此伤害的关系。人类社会的组织也是同样,任何人都不可能脱离组织而孤立存在,而组织的基本的结构元素按其性质则可以归结为阴阳两大类。阳类势力的性质是刚健,发挥创始、主导的作用;阴类势力的性质是柔顺,发挥完成、实现和配合的作用。二者的作用虽然不同,却都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只有当它们结成一种刚柔并济阴阳协调的关系,才能组建为一个稳定而有效能的组织系统。为了结成这种良性互动的关系,阳必须与阴亲比,阴也必须与阳亲比,进行双向的追求。正是通过这种双向的追求,阴阳两大势力才得以相互亲比,彼此依存,产生一种亲和的力量,把整个社会凝聚成为一个和谐有序的群体。但是,由于人类社会史与宇宙自然史有着根本的不同,这种双向的追求并非自生自发而是本于理性自觉的行为选择,所以必须站在哲学的高度来讨论亲比之道,明确共同的价值取向,规定合理的道德准则,使阴阳双方都能有所遵循,不出偏差,否则就难以实现相互亲比的组织目标。
就《比》卦的卦爻结构而言,九五为阳,其他五爻都是阴,这就自然而然形成一种五阴应一阳的亲比态势,客观外在的环境总体上是有利的,所以说“比,吉也”。但是,对于九五来说,却不能单纯凭这种客观有利的环境而自然获吉,而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地遵循“原筮,元永贞”的道德准则,才能争取到五阴前来亲比,获吉而无咎。“原筮”考察对人、对己的诚意。同时要保持仁爱、永久、坚守正道。总之,九五以阳刚而居君位,作为权力的中心,吸引着五阴前来亲比,但是九五却不可凭借至尊的权力,妄自尊大,颐指气使,以暴虐专横的态度对待群阴,要求群阴片面绝对地服从,而必须仁爱宽厚,坦诚真挚,主动地与群阴结成一种亲密团结的关系,并且坚持不懈,始终如一。这就是所谓刚而得中。刚是九五本有的素质,中是九五所应当遵循的规范。刚而不中容易发生暴虐专横的偏差,把双向互动的亲比变成单向片面的服从,只有自觉地用中道来抑制过刚的行为,才能赢得群阴心悦诚服的亲比。对于群阴来说,在亲比之时,也要把握时机,遵循合理的行为规范。“‘不宁方来’,上下应也”,是说群阴未与九五之阳刚亲比,感到“不宁”,缺乏安全感,因而主动前来与九五亲比,结成阴阳相应的关系,是出于内在的需求。“‘后夫凶’,其道穷也”,“后夫”专指上六,是说上六的主动性表现得不够,错过了亲比的时机,走到穷途末路,导致凶险的后果。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点评:
《比》卦坤下坎上,坤为地,坎为水,地上有水,是《比》卦的象征。先王观此卦象,发扬大地“厚德载物”的精神,封建万国,亲比诸侯。“先王”指的是九五。在《比》卦的卦爻结构中,五阴应一阳,作为阴类的势力纷纷前来与九五亲比,但是九五也必须采取主动的姿态去与五阴亲比。因为所谓亲比本质上是双向互动的行为,如果只要求对方与己亲比,而自己却不主动去与人亲比,这就是单向的片面的服从,而不是双向互动的亲比。为了实现相互亲比的组织目标,九五居于阳刚至尊的君位,应该刚而得中,含容宽厚,柔顺谦和,主动地去亲比诸侯,以结成一种精诚团结的关系。
初六,有孚[1],比之无咎[2]。有孚盈缶[3],终来有它吉[4]。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注释:
[1]有孚:怀有诚意。[2]比之无咎:前去与九五亲比,没有咎害。之,指九五。[3]有孚盈缶(fou):诚意有如美酒充满瓦罐。缶,瓦罐。[4]它吉:并非意在必得而终于得到的吉祥。
原边注:
李光地《周易折中》引郑汝谐曰:“缶,素器也。居下而位卑,扩吾之信以充之,虽远而非其应,终必应而‘有它吉’矣。‘有它吉’者,非期于必得而得之也。”
点评:
初六为《比》卦的初爻,在亲比之时,亲比的对象唯有九五,但是按照爻位的制度规定,初六与九五不能结成阴阳相应的关系。虽然客观的处境不利,初六仍然“有孚盈缶”,内心充满了寻求亲比的诚意,终于感动了九五,越过制度上的障碍前来与之亲比,从而得到意想不到的吉祥。这是强调,相比之道,以诚信为本,特别是在开始阶段,应该胸怀至诚。因为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以诚为贵。如果不以至诚为基础,是根本不可能建立一种真正的亲比关系的。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点评:
六二以柔爻而居中位,是为柔中,与九五之刚中相应。二为臣位,五为君位,这也是君臣相应。在亲比之时,阴求阳,阳求阴,君求臣,臣求君,此二者皆能以中正之道结成正应的关系,客观外在的形势当然有利,但是对于六二来说,却必须贞而不自失才能获吉。“不自失”是说不失去自己的人格操守,“贞”是守持正道。守持正道是出于自己内在的本性,尊重自己独立的人格,虽然前去与九五亲比,却是“比之自内”而不是比之自外。如果为外在的目的所驱使,或者急于用世,或者追逐名利,依附于九五的权威地位汲汲以求比,这就是不贞而自失,违反了自己中正的本性,丧失了自己独立的人格,降志辱身,非君子自重之道。
六三,比之匪人[1]。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注释:
[1]匪:假借为“非”,表示否定。
点评:
六三在亲比之时,“比之匪人”,找不到可亲比的对象,这是极为悲伤的。从爻位结构来看,六三以阴爻而居阳位,失正不中,与上六之阴爻结不成阴阳相应的关系,其左右之邻居,六二与九五正应,在这种情况下,六三就成了孤家寡人,谁也不来与之亲比,近不相得,远则无应,所以说是“比之匪人”。
九五,显比[1]。王用三驱[2],失前禽,邑人不诫[3],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4]。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注释:
[1]显比:显明昭示亲比之道。[2]王用三驱,失前禽:君王田猎时从三面驱赶野兽,任由跑在前面的禽兽逃掉。[3]邑人不诫:居住在庄园的邑人也不来报告逃跑禽兽的踪迹。[4]舍逆取顺,失前禽也:君王打猎网开一面,舍弃迎面冲撞而来的禽兽,只收编顺从的,听任前面的禽兽逃掉。
原边注:
古代天子狩猎,不采用四面合围、一网打尽的办法,而是网开一面,只在左面、右面、后面形成一个包围圈,给前面的禽兽留下一条逃跑的出路,不赶尽杀绝,这叫作“王用三驱”。
点评:
九五以一阳而居君位,刚而得中,内在地具有正中之德,像磁体一样吸引着五阴前来与之亲比。这种亲比本质上是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所以九五虽然居于权力的中心,却不能凭借自己的权力强迫人们片面地服从,而必须显明昭示自己的正中之德来赢得人们心悦诚服的亲比。由于这种亲比是建立在自觉自愿基础上的双向互动的行为,如果自觉自愿的程度不够,亲比的条件尚未成熟,在这种情况下,九五还必须显明昭示自己豁达大度的心态,宽容仁厚的胸怀,开诚相见,耐心等待。这种显比之道可以用古代“王用三驱”的狩猎之礼来作形象的比喻。凡是顺向进入三面包围圈的禽兽,可以取之,逆向而从前面逃跑的禽兽,舍弃不去追赶,这就是“舍逆取顺”。由此而失去了“前禽”,居住在庄园的邑人也不来报告逃跑禽兽的踪迹,因为这是天子出于仁厚爱物之心主动舍弃的。“邑人不诫,上使中也”,由于邑人全都了解“王用三驱”的狩猎之礼是为了显示其仁厚爱物之心,所以即令掌握了逃跑禽兽的踪迹也不来报告。用这个生动具体的形象来比喻九五的亲比之道,是非常恰当的。从《比》卦的卦爻结构看,九五的下面共有四阴,总体上都表现了与九五亲比的态势,九五尊重四阴自觉自愿的选择,奉行来者不拒的原则,顺则取之,并且以正中之德调整自己的行为,主动与四阴亲比。唯有上六,居《比》卦之终,九五之上,不识时机,逆向而行,在亲比之时背离亲比之道,但是九五根据所显示的亲比之道,谨守正中之德,不采用以力服人的方式对上六进行强迫威逼,而是像古代天子狩猎那样,“王用三驱,失前禽”,豁达大度,宽容仁厚,耐心等待上六吸取“后夫凶”的教训,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相互亲比的关系。
上六,比之无首[1],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注释:
[1]首:即首领,指亲比的对象。
点评:
上六在亲比之时“比之无首”,找不到可亲比的对象,这一点与六三“比之匪人”是相似的,但是六三却只感到孤独悲伤而未导致凶险,上六则是直接导致了凶险的后果。这是因为六三顺应以阴从阳的大潮,并未与九五形成对抗的关系,其所陷入的困境最终将会解脱,而上六则是背离了九五逆向而行,走到了穷极之地,错过了亲比的时机,这完全是咎由自取,导致“后夫凶”的后果也就是无可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