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国华说道:“我拥有一座狩猎场,我用这药来防治一些偷袭鸟类的走兽,如狗、狐狸之类。”
“恰恰是此类毒药将罗克驰老人所养的狗毒死的!”
“听传闻是那样的。不过,藏有这类毒药的人也绝非我一个,这四邻八方的农牧场,家家都是有的。”
伍国华镇定自若地笑了笑,而他太太小樱子的神情,却有些哀恐,不踏实。
方金立注视着她。
“请将那个文件箱打开!”
刚才停留在伍国华脸上的笑容马上消失殆尽,他动作迟缓地将文件箱的锁开开。在文件箱内,上边放着一些账本及文件,下边却有一支七连发的手枪!
“7.65口径的勃朗宁!”方金立将枪把玩在手中。
“的的确确口径为7.65,这又能说明什么?安保先生。”
“罗克驰身上的枪伤创口便为7.65口径的子弹射成的。”
“然而,你不可以认定那粒子弹由这支枪的枪膛射出,这支枪是我在五六年前购买的,一直搁置未用。”
方金立看了看子弹夹,看到弹夹缺少两粒子弹。
“这两粒子弹何时使用的?”
“我从未使用过它呀!”
“可是,里边却有两粒子弹不见了。”
“也许是让什么人拿走了吧?倘若是射出的,枪内应当残留火药味道,你能闻到吗?”
方金立闻了闻枪口,真的未闻到。
“开完枪后,也许你早将枪擦拭一遍。无论如何,枪支及毒药我要带走,请专业人士鉴别认定。”
“随你怎么办!不论怎样都无济于事,假若我是凶杀案的案犯,也绝不可能把罪证放在家中等你们找到,我会早早将它们遗弃在深林之中的泥潭里!罗克驰遇害之时,我人在东洲,为此我的妻子跟我吵闹不休。”
“是否有人证实你在案发时仍在东洲?”
“这……我……”伍国华无以应对。
“请你跟我们去安保局走一趟!”
伍国华默不作声,垂头丧气。他的太太小樱子则在一旁啼哭不止。
随后,欧阳斌二人将伍国华带至东洲安保局。
伍国华受到了严厉的审讯。然而,他一直沉默不语,拒绝回答,这使得他的嫌疑更大了,随后他被送入看守所。
第二天,安保局的快反组召开情况通报会,作出如下结论:
伍国华具有谋害罗克驰的重大嫌疑,唐永豪也是此案的重大嫌疑。
那么这两个嫌疑人,到底哪一个是杀人凶犯?也有可能是这俩人共同谋杀了罗克驰。这俩人是不是同谋,需要我们作进一步地调查取证。
那个金发靓女与这俩人有何关联呢?莫非她也是同谋,目前尚得不到证实,这三人之中必定有作案凶手。
唐永豪也羁押在看守所中。目前,只剩下金发靓女不知去向。
欧阳斌说道:“这个金发靓女与我在影院首次见到的那个是否是同一人呢?从罗克驰住所逃之夭夭的那个人,与买梯子的那个,是不是也是同一人?沈丽娟被人谋杀时,住在公寓六层的人所见到的那个女人,也是同一人吗?这是破案的关键。”
欧阳斌打开从沈丽娟处找到的盒子,取出那张金发美女像。毫无疑问,相片中的金发美女正是他在影院首次见到的。应当把这相片让卖梯子的店员,还在沈丽娟所居住公寓的人核实一遍。
果不其然,那些人的回答大同小异。“不能断定就是她,不过非常相像。”
欧阳斌返回了安保局,向方金立汇报了相关的情况。
方立金说道:“当务之急是搜索到那金发美女,随后可搜到白郎。”
“咦?这是为何?”
方立金说道:
“这位金发美女,即那封信的收信人,她是白郎的情人。白郎在信中提到,交代她去搜寻窃取九十万元债券的人,即钱钓荗的下落。
“如今,白郎全部精力放到一千万元上,那九十万元的债券,就留待他的情妇去办理了,她必定按照白郎的交代去办。”
“然而,白郎作案时从不伤人性命,就因此被人称为侠盗!”欧阳斌说道。
“有谁能够辨其虚实?无论他是不是侠盗,盗窃犯毕竟是盗窃犯。走投无路之时什么都会做出来的,我绝不相信白郎是什么侠盗,我只盼望早日将他捕获,震惊世人。
“你莫要让他这侠盗的伪装所欺瞒,我们要对他追查到底!他连续作案,杀了不止一人!”方金立说道。
欧阳斌对“白郎从不杀人”这一点深信不疑,他心中虽有不同意见,然而对于上级,他也不便当面顶撞,只得默不作声。
又过了几日的某个夜晚,与欧阳斌一同进行侦破的安保小莫,领着一名年轻女子到了欧阳斌的寓所。
他说:“我出席了沈丽娟的葬礼,很是冷清孤寂,除她一人到场外,再也没有别的人前去,很是凄惨!”
“那这位是……”
“她叫姚兰,也是沈丽娟世上仅有的朋友!”
姚兰眉清目秀的,嗓音也是非常的清脆好听,为人坦诚直率。
“你与沈丽娟相识很长一段时间了?”欧阳斌询问她。
姚兰说道:“几年前,我与沈丽娟在一个舞厅内相识,从那之后便时常有着联络。然而,直到现在我依然对沈丽娟脑中所想搞不明白,似乎有着什么阴云笼罩着她……有些神秘莫测,她就如同谜一般!”
欧阳斌取出盒子所藏的那张金发靓女的相片递给姚兰。
姚兰点头说道:“噢!此人我曾见过面。那一日,我为等候沈丽娟而站在戏院的广场前,便是她开车将沈丽娟送来。她的满头金发靓丽无比!脸长得比较白嫩,然而,她的双眸却美得摄人魂魄,她体态修长,气度典雅非凡,无论哪个人见过都不能忘掉。
“我判断她出身豪门。她将车停好后,率先下了车,替沈丽娟将车门打开,随后冲着我莞尔一笑,又驾驶着车子离去了。如此气若如兰,魅力四射的女人,都快将我迷倒了。”
欧阳斌问道:“沈丽娟是否讲过那个女子的情况?”
姚兰:“曾经谈过!记得有次,我看见沈丽娟的桌上放了一封即将寄走的信,收信人一栏写着什么夫人,那个人的名姓是用外文拼写的,我并不识得,我立刻回忆起那次见到有着贵族气质的金发靓女。”
“那你是否记得收信人的地址?”
姚兰:“我记忆颇为模糊了,似乎是在万豪广场的某个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