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26日5时,川江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警大队接到葵花街派出所的报告:
向阳路6号附近于3时20分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名男子在自家门前的马路上遭到他人用锐器袭击,身中数刀倒地,已经被家属送往川江市人民医院抢救。
接报后,川江南城分局刑警大队立即将案情上报给湖江省公安局龚局长。
川江市公安局江局长:
“龚局长:
你好!我们川江市昨天晚上发生了一起命案,请省公安局帮我们破案吧!”
龚局长:“好的,我们马上派人去破案。”
龚局长立即组织警察开会。
龚局长:“同志们,川江市发生了一起命案,胡伟副局长你带领几个老搭档去破案吧!”
“是!服从命令听指挥!”胡伟副局长说:
“同志们,出发吧!”
胡伟走在前面,吴亦飞,肖傲,武林跟在后面,走到院子里,吴亦飞打开车门:
“同志们,上车吧!”
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到达了川江市公安局,江局长:
“省公安局的警察同志们,你们来了,辛苦了,先喝杯水吧!”
江局长给他们倒了几杯水,胡伟:
“江局长,带我们到现场去吧!”
江局长:“好,走吧!”
省公安局,市公安局驱车赶往案发现场,但现场除了少量的血迹外并没有提取到什么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胡伟副局长:“江局长,我们成立专案组吧!”
江局长:“我们赞成。”
胡伟:“就叫03.6.26专案组。”
江局长:“好的!”
胡伟担任专案组组长。
川江市人民医院传来消息,送到医院的男子已经不治身亡,其身份让出警的侦查员们吃了一惊——时年55岁的时任川江市电力局级单位的副局长许刚。
胡伟:“同志们,我们马上到医院去看看吧!”
专案组赶到川江市人民医院。
专案组赶到川江市中心医院时,许刚的遗体已经转移到了太平间,在经过家属的同意,专案组吴亦飞对他的遗体进行尸表检查:
许刚的腹部被锐器刺了三处、大腿被刺了两处、脸部左侧有一处划伤,经负责抢救的医生介绍,许刚的直接死因系腹动脉被刺破导致大出血休克致死。
还在许刚的外衣衣兜里发现了一张6月2日“春燕夜总会”用餐报销单据。
许刚的爱人栾云说:
6月26日22时30分左右,许刚曾经给家里打过电话,告诉她自己马上就回家,但一直到2月27日凌晨2时许刚还未回家,后她又给许刚的司机打电话询问许刚的位置,许刚的司机回复说自己并没有和许局长在一起。
3时50分,栾云从家里出来寻找丈夫,结果发现许刚躺在自家楼前的马路边一动不动。
并且她告诉专案组:许刚随身携带的“手机”不见了。
此案发生在湖江省公安厅开展的“严打整治夏季行动”期间,且被害的还是川江市的局级领导干部,因此本案惊动了川江市委市政府乃至湖江省委省政府。
湖江省公安厅和川江市公安局受命限期破案,湖江省公安厅龚局长督促专案组负责把这件事办好。
专案组对本案进行专案专办。
胡伟:“同志们来开会吧!”
大家走到中间,围着江局长。
胡伟:
经过认真分析,专案组认为本案是一起杀人抢劫案,图财可能性极大。故此决定开展如下几项工作:
围绕现场附近的“南国夜总会”,被害人消费过的“春燕夜总会”前的出租车司机以及被害人所在的单位逐一深入走访,从中获取有关线索。
2、使用技术手段对被害人的“手机”进行信息监控。
3、继续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谈话,获取更多被害人相关社会关系的线索。
围绕“春燕夜总会”的走访中专案组了解到:6月26日18时左右,许刚和一名高个子男子在“春燕夜总会”一间包房内用餐,直到22时40分离开,从谈话中得知两人是同一单位的同事。
对“春燕夜总会”门前等客的出租车司机的走访得知:
6月2日当晚有两名男青年在门前上了一辆出租车,但却没有立即开车,而是在原地等了很久,说要等人。
当被害人和高个子男子从“春燕夜总会”走出来打车时,车上的那两名男青年对司机说:
“这个人和我们做买卖有债务关系,你跟上他们的车。”
司机遂驾车跟着被害人所乘坐的出租车至东城区园西路“中原夜总会”门前,两名男青年遂付钱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