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5日清晨,湖江省雾松市板栗镇68岁的钱大喜天不亮就早早地起了床。
他趁今天地里没活,要到市里去看望生病住院的小孙子。
钱大喜赶到市人民医院,天刚蒙蒙亮,还没到上班时间。
这时,他觉得肚子有点饿,就来到市中医院门北侧宋记小吃铺要了一碗稀饭,两根油条。
饭后,他匆匆来到孙子的病房,见小孙子睡的正甜,不忍心叫醒,就坐在孙子床头等醒来。
谁知刚坐下不久,就觉得肚子隐隐作疼,开始还以为受凉了,忍一会就好,谁知疼痛越来越重,不知不觉间,汗流满面,呼吸困难,脸色也越来越青。
坐在旁边的儿子见状忙上前问:“爹,您怎么了?”
可这时宋老汉连话也说不出来。
儿子赶忙叫医生,经诊断,宋老汉系食物中毒所致。
由于抢救及时,宋老汉脱离了危险。可大清早来看孙子连话也没来的及说就躺倒了,宋老汉心里着实生气。
他叫儿子扶着去找小吃铺老板算账,可到了饭铺门前,这里已围满了人,都是和他一样早上在这吃饭中毒的人和其家属。
7时50分,案情报告到了运河派出所。
所长彭士华、治安副所长李长安听了受害人陈述,掂出此案的分量。
一面拨通电话,向市领导汇报,一面带领民警火速赶赴现场。
案发现场位于雾松市人民路东侧110号。
该路东西两侧为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过往人员比较复杂,是吃早点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
彭所长等人赶到现场后,首先查封了小吃铺,同时疏导群众,保护现场。
7时53分,接到报案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胡伟、吴亦飞带领技侦人员也赶到现场。
至上午10时,已调查发现中毒人员38人,其中重度中毒8人。
市局领导和运河派出所的民警一边组织抢救中毒人员,一边开展案件的调查摸底工作。
中毒案顷刻间传遍了邳州城区,现场招引来许多愤愤不平的中毒者家属和围观群众,纷纷要求公安机关缉拿凶手,严惩罪犯。
同时,案情也很快惊动了地方各级领导。
雾松市几位领导分别作出指示:要求公安机关尽快查清毒源,侦破此案。
徐州市市长王希龙在获悉这一案情后也作出批示:
“对此类案件,要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快侦、快破,保证社会稳定。”
各级领导的指示,给市公安局和运河派出所侦破此案以极大的鼓舞,同时也感到肩上担子的重量。
为尽快破案,市公安局局长胡居桂亲自主持召开了破案调度动员会。
首先成立“8·16”案件侦破指挥部,由他亲自任总指挥,并抽派一批破案精兵强将为成员。一张无形的大网向罪犯撒去。
经专家和卫生防疫部门鉴定,这次食物中毒的主要成份是稀饭中有大量的亚硝酸钠。
亚硝酸钠是一种腐蚀性有害二级毒品,食用不当,它可以破坏人的血液组织,致人窒息死亡。
那么,稀饭中怎么会有亚硝酸钠呢?
毫无疑问,是有人故意放入而为。
那么谁会在杨家的稀饭中放毒呢?他的目的是什么?
专案组通过反复研究,分析案情,决定要想早日破案,必先查清毒源。
为此,专案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兵分四路:一路继续勘查现场,走访群众,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一路走访医疗卫生部门,摸清亚硝酸钠的销售、保管、使用情况,为案件提供有用线索;一路安抚病员,搜寻情报;一路围绕杨某展开辐射,排查嫌疑。
当晚十时,各路人马汇集到指挥中心。
案情反馈如下:
中毒人员已基本排除生命危险,毒源是杨某出售的稀饭中被人投入的亚硝酸钠,已超过人体承受能力的300倍。
据推算,稀饭中至少被人投放80余克亚硝酸钠,同时,销售亚硝酸钠的商人提供了近日内购买亚硝酸钠的20余人的名单。
杨某煮稀饭的锅棚在中医治疗室东院墙外,棚边的过道医院职工上下班的必由通道。
杨某是16日凌晨5时10分磨好糊浆,烧好稀饭的时间为凌晨5时55分,出售时间是6时左右,发现中毒是7时15分,故而推断,下毒时间应为凌晨5时10分至7时15分之间。
通过调查排除了杨某因个人对现实不满而投毒的可能性,案件性质是他人故意投毒。
案件调查的重点放在与杨某熟悉且有矛盾的人员上。经排查,案件很快有了进展,在杨某邻边开饭店的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核查,案情逐渐明朗清晰。
杨、张两家同开饭店,因相邻很近,所以经常因争顾客而吵架。
案发前一周,张与杨又因争顾客而发生争吵,张某之子张义曾扬言要报复杨家。
案发后,公安干警在现场调查时,张义神情慌张。
据知情者反映,张义曾于8月14日购买亚硝酸钠100克,说是煮熟食用,其实他开的早点,很少自己煮熟食,购买的亚硝酸钠用向可疑。
通过综合分析,张义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总指挥市公安局局长胡居桂当即下令:捉捕张义,查清嫌疑。
可是当公安干警赶去抓捕张义时,张已逃跑,去向不明,专案组虽然四处撒兵,多方明查暗访,设点布控,但罪犯始终不见踪影,侦破陷入僵局。
不久,徐州市公安局把“8·16”案件作为必破必捕双挂案件。
胡居桂局长亲自挂案,命令有重大案件侦破经验,在抓逃犯破大案中屡建奇功的运河派出所,于1996年7月20日前必须抓获罪犯。
运河派出所所长彭士华接到任务后,这位从事公安工作20多年、有勇有谋、办事干练、善打硬仗的警官变压力为动力,立即召开案件分析会,研究破案方案。
副所长李长安,这位年方三十、思维敏捷、办事认真、能征善战的年轻警官主动向所长请缨担当破案重任,并立下军令状,7月20日前不破此案,甘愿受罚。
所长彭士华给李长安配备了2名精干民警,并拨出专门经费,同时配备了办案车辆。
一切准备就绪,他们三人跃马出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