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弩手在前,两千掷弹手次之,一千鸳鸯阵兵在后。前进。”送走了楚楚,陈逸也随着出了大营,对已经出寨的龙溪乡兵吩咐道。既然新罗蛮已经全部出动,不留余力,陈逸也没打算留下预备队。准备来个硬对硬,全力一击,彻底击败新罗蛮。
“万人一心兮,泰山可撼!
惟忠与义兮,气冲斗牛。
主将亲我兮,胜如父母;
干犯军令兮,身不自由。
号令明兮,赏罚信,
赴水火兮,敢迟留?”
嘹亮的的军歌声中,龙溪军排着整齐的阵列,缓缓向前。
军歌同样是抄袭戚家军的军歌,只不过曲调陈逸却不知道,所以又请精通音律的梅娘重新谱过曲后,才拿来作为龙溪乡兵的军歌。
除了提升士气以外,军歌还有另外一个好处,那就是通过习练军歌,能够让那些僚人兵士能够更快学习华语。当然,除了这首军歌以外,《无衣》、《国殇》以及改编于后世的《红巾军军歌》等也是龙溪乡兵经常习唱的军歌。
……
“阿女,你怎么回来的?”新罗蛮后阵,见到楚楚领着十二女卫一个不差的回来,驺羕大喜过望,拉着楚楚的手,上下打量一番,见女儿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又惊喜问道:“你们是怎么逃回来的?”
见父王如此关心自己,楚楚心中一暖,甜甜答道:“劳父王挂念了。女儿并不是逃回来的,而是陈郎把我等放回来的。”
听女儿如此亲昵称呼陈叔陵,驺羕脸色顿变,明知道女儿口中的陈郎定是陈叔陵无疑,还是故意问道:“哪个陈郎?不会是陈叔陵那竖子吧?”
“父王猜的不错,正是陈叔陵,也是父王未来的女婿。”楚楚自恃父王宠爱,虽见父王面色有异,仍然娇声答道。
“胡闹!”驺羕终于忍不住了,怒声说道:“陈叔陵竖子乃我大越之敌,孤岂会认他为婿?汝虽失身于他,然我族并不看重此事。此次进攻前,孤已号令全军,凡杀死陈叔陵者,孤将以汝许之。我儿贵为公主,又美貌冠绝大越,我儿无需担心失身之事。到时自有勇士争相娶你。”
“什么?”楚楚听得心中一惊,父王太荒唐了。先是欲将自己强嫁给钟松,如今更好,竟把自己当成物品赏赐给别人。
当下怒道:“父王,你把女儿当成什么了?你若敢杀死陈郎,女儿就死给你看。女儿是真心喜爱陈郎,这辈子决非陈郎不嫁。而且实话告诉你,陈郎并没有为难女儿,女儿至今仍是处子之身。父王若是真心为女儿着想,就该立即停止战争,帮助陈郎抵御外敌。”
“胡扯。军国大事岂能儿戏。且孤金口玉言,岂能收回。若是如你所言,孤何以号令天下?又何以取信他部?休要多言,到孤身边,看孤如何大败陈军,为尔等报仇雪恨。”驺羕却是没有听到一般,置若罔闻说道。
听到这里,楚楚凄惨一笑,坐在马上,朝驺羕深深一揖,说道:“既然如此,父王就别怪女儿任性。女儿和陈郎已私定终身,自当与陈郎生死相随。父王,女儿去了。女儿和陈郎若是双双战死,还请父王将女儿和陈郎入殓在一起。”
说罢,一声娇斥,战马如离弦之箭一般,迅速离去。十二女卫从小追随楚楚,见楚楚离去,自是紧紧相随。
“胡闹……太胡闹。”驺羕气的脸色发白,喃喃说道。随后又大声命令道:“来人,快拦住公主。”
碧空如洗,蔚蓝的天空如同大海一般清澈。北风夹杂着草木的芳香,和溪水中散发出来的水腥味混在一起,另有一番滋味。艳阳挂在正中,向大地散发着光热。大地蒸腾,湿热的空气在阳光的照耀下,焕发着诡异的彩光。
龙溪军大阵,看着对面黑压压一片的新罗蛮军大阵,六千龙溪军并未因为对方人数数倍于己感到慌乱,军歌依旧整齐而又嘹亮。将士随着鼓点缓缓向前,虽然队形每走三百步都要停下整理一番,虽然有不少新兵因为大战前的恐惧而牙齿打颤,不过在首战告捷的鼓舞下,士气依然高昂。
新罗蛮军由于出发的时间不一,所以战阵成为标准的品字形。新罗本部人马靠前居中,别部的峒丁列于两侧。不过由于战场狭窄,本应居于两侧的新罗别部峒丁几乎连在一起。
与阵型散乱且士气稍衰的别部人马相比,新罗宿卫军的确有骄傲的资本。他们不愧是百战精锐,士气丝毫没有受到首日失利的影响,旌旗如林,阵列整齐,枪明戟亮,杀气冲天。
两军在各自的鼓声和号角声中,缓缓而进。彼此相距尚有五百步时,蛮军突然停了下来。
“停,整理队列,补进水食。”大纛之下,戎车之上,看着突然停下的蛮军,陈逸一时摸不着头脑,索性也停下整理队列,令口干舌燥的将士们补充一些水食。
“蛮军莫不是在等待别部的蛮军,准备齐头并进,准备包围我军吧?”见陈逸也是一头雾水,陈昊这个狗头军师猜测道。
“不会吧!”方华看了看过于突出的新罗宿卫军,有些不肯定说道:“新罗蛮王也是久经战阵之人,即使怒而兴兵,其它的将领也不会不劝。我估计是和我们一样,令将士补充食水,作厮杀前准备。毕竟这个时候正是一天最热的,将士们体力消耗较大。”
正猜测间,蛮军前阵突然从中一分为二,向两侧移动起来。没多时,只见数十头大象从中而出,分列于阵前。
“战象!蛮军居然会有象兵?”一直观看着蛮军动静的陈逸,见新罗蛮一下出动数十头战象,顿时惊呼道。
陈逸并非为见到大象而惊奇。这个时代由于气候温暖湿润,开发不足,江南甚至江淮以南地区森林广布,淮河以南区域均有野象存在。至于龙溪,野象更多,它们分布在山林之中,数头甚至数十头为一群,出没于山林田野之间。而且时常钻出山林,啃食并践踏庄稼,成为仅次于野猪的一害。
只是龙溪蛮僚素以游耕为主,根本就不懂驯养代役类牲畜。而龙溪华人则因为大象没有牛马易于驯养,且食量太大,也没有驯养大象的记录。只是同属蛮僚的新罗蛮,居然能够将野象驯养为战象,这不得不令陈逸感到惊奇。
“是啊!蛮人居然能驯养战象,这实在是太稀奇了。”陈昊也是惊道。“由此来看,新罗蛮还真的有越人后裔的可能。”
“为什么?”对于陈昊的猜测,方华有些不解问道。
陈昊扭头看了看方华,答道:“秦汉以前,驯养大象在我华夏并非奇事。相传虞舜时期,虞舜曾驯养大象耕田;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吴越两国也曾有使用大象作战的记载。新罗蛮驺羕一直自称是越王后裔,只是一直不为人所信。不过今日由其驯养战象来看,还真是有这个可能。”
随后陈昊又洋洋向方华谈起新罗蛮的历史,看来是并未把新罗蛮的战象放在心上。不过龙溪军将士们却是个个吓得面无人色,尤其是那些僚人兵士。他们深居大山,与野兽为伍,深知大象的厉害。
作为后来人,陈逸也自然知道战象的恐怖之处。大象皮坚肉厚,又性情凶猛。尤其战象多为雄性,身材更高大,脾气也更为暴躁。普通的刀枪对于它们来说,很难造成有效伤害,更不用说弓箭之类的武器了。而且大象受到伤害以后,会更加暴躁凶蛮,冲起阵来,和后世的坦克有的一比。脚踩牙刺,任你人数再多,也难抵挡。想想后世,波兰骑兵对阵德国坦克的惨像,陈逸就不由得心中一寒。